北京市档案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本刊讯3月12日,北京市档案学会在国家大剧院艺术资料中心报告厅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陈乐人理事长出席并讲话。李建平、张斌、王京彦、贺真副理事长出席会议。学会业务主管单位市档案局副局长马素萍同志列席会议,陈丽珍副理事长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杨静茂、王海军、谷卫、史建柱同志为北京市档案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的建议》《北京市档案学会关于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入会资格的审核报告》《北京市档案学会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北京市档案学会拟授2012-2013年度档案学术成果奖项目的报告》以及《北京市档案学会2013年工作报告和2014年工作计划要点》的报告。
陈乐人理事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2013年学会工作有三个特点:一是学术交流活动有新突破。配合国际档案日暨北京市第五届“档案馆日”活动,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五周年学术交流会。组织70余家会员单位140余人次与埠外档案部门进行交流,扩大了档案工作者和广大会员的眼界、思路,促进了工作和事业的发展。二是档案文化讲座有新成效。“档案见证北京”文化系列讲座在选题策划上,着重立足北京区域特色,突出档案文化特点,形成了具有档案特色的文化品牌活动,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很好地宣传了档案和档案工作。三是组织工作水平有新提高。各专业学术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和会员需求,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她就做好今年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强学术交流,特别要围绕北京建设数字档案馆工作开展交流活动;二是继续办好“档案见证北京”文化讲座,增强档案工作服务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的能力;三是积极发展会员,壮大学会组织,增强凝聚力。同时,学会理事会要充分发挥各位理事的作用,多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五个专业委员会也要结合各自的专业特点,开展交流活动,共同把学会工作做好。(赵艳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