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旅游扶贫模式研究
贺轶宁+刘旭昊
依托旅游业的关联带动性,创造经济增长点,促进旅游相关产业的发展,带动产业结构的升级和效益的提高,提高当地农民收入,使当地农民脱贫致富。
一、马边县旅游扶贫的可行性分析
(一)旅游资源基础好
文化资源富集。马边文化底蕴深厚,既有石丈空石刻、明王寺、石梁大佛等历史遗迹,又有民间手工艺、节庆信仰等民俗传承,形成了“毕摩文化”、佛教文化、三国文化、茶文化等多元文化交融的马边特色。自然资源丰富。马边有以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万亩珙桐、高山杜鹃和草甸、云海佛光等自然风光,又有黄莲山万亩人工林、靛兰坝丹霞地貌、穿牛鼻等独特的地貌资源,极具旅游开发价值。
(二)国家政策的支持
马边是国家扶贫重点县;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国家旅游扶贫的政策交汇区;同时享有西部开发、四川西南部区域发展、少数民族发展的众多国家优惠政策,是中国扶贫各阶段惠及的典型区域。马边可得到国家扶贫财政的直接支持,带动当地旅游扶贫的发展。
(三)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
高速公路建设强化了对外交通,成就了旅游发展的先决条件。仁沐新高速公路及马边支线的实施,国省干线(S103马边至美姑界)和地方重点公路(马新路、苏民路)的建设,预计2020年底,将建成“一高速、四通道”,形成立体路网结构,将强化马边的对外交通,为旅游发展提供了先决的条件。
二、马边县旅游扶贫模式
(一)政府主导型
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使用财政能力和管辖能力,通过政策带动,投入相应资金,对贫困地区的旅游开发给予引导和支持,带动脱贫致富,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振兴。马边县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低,贫困居民由于技术、资金、能力的限制,旅游发展的程度低,应采取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模式。
其优点:一是旅游扶贫目标系统化。政府在扶贫目标的制定上更关注贫困人口的受益和发展,强调通过旅游开发带动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二是实现贫困地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协调,提高旅游扶贫的综合效应。三是政府以旅游开发为载体,能够充分调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宣传部门、交通部门、旅游景区、企业、当地居民等各个环节,有利于整体协调,增加旅游扶贫的可操作性。
(二)旅游景区带动型
依托大风顶景区周边的沙腔乡、烟峰乡、高卓营乡、永红乡四大乡镇,将四个乡镇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的旅游产业集群发展区,吸引具有专业技能与经济实力的旅游企业投资开发。一方面促使旅游资源深度开发,带动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另一方面,通过游客经济拉动,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构建产业链,为扶贫提供造血功能;最后,依托大风顶旅游景区的建设发展,带动旅游景区周边居民参与旅游发展与经营,带动贫困地区和群众脱贫致富。
其优点:一是有利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企业投资旅游开发,带动马边县域的经济发展;二是可为大风顶周边贫困群众提供旅游经营和服务条件,扩大就业岗位,带动社会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收入;三是带动大风顶周边贫困群众文化素质提高,增强旅游服务意识和经营能力,促进社会稳定及和谐社会发展。
(三)彝家新寨带动型
马边彝族自治县由于自然、交通、历史等方面的原因,长期处于较为封闭的生活环境中,经济与文化都相对独立,保留了较为古朴的彝族文化,而神秘独特多姿的彝族文化是激发旅游者到彝寨旅游的重要因素。依托具有地方风味的彝族文化资源,抓住彝家新寨这一契机,实行差异化的战略,注重以彝族风情为主题的同时,挖掘饮食文化、彝族文化,将彝家新寨打造为具有代表性的彝族文化产业园。
其优点:一是有利于引导贫困乡村依托自身旅游资源和环境优势,结合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和信服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优势,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彝家新寨;二是利用乡村点多面广的特点,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旅游业态,大范围的直接带动贫困乡村居民本地就业和脱贫致富;三是促进马边彝族自治县居民和游客的交流,促进其发展旅游的自觉性与积极性,根本上促使他们由内而外的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带动马边县社会建设和文明发展。
(四)旅游创客带动型
2015年,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专业培训,引导和支持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以发展旅游创客为契机,依托马边县丰富的旅游资源,通过引进与培育旅游创客进入乡村旅游产业,为马边县旅游扶贫的发展注入新鲜活力与人才支撑。
其优点:一是有利于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推动地方旅游产品发展,促进民族民间工艺的发掘和传承人的培养,为传统文化寻求经济支撑;二是有利于贫困地区居民通过旅游创客这一媒介,了解旅游市场最新动态,与旅游市场接轨,以更优更新更好的方式促使旅游发展;三是有利于改变贫困地区旅游滞后、旅游发展缓慢的传统格局,为旅游扶贫注入持续的潜在活力与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