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服务产业化的经济学分析和对策

    宋红梅

    档案信息服务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和档案信息价值实现的根本途径。长期以来,档案馆作为国家文化事业单位,一直都是无偿向社会提供公益型的档案信息服务,然而,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日益提高,我国许多地方档案馆、档案室也逐渐开展了向档案利用者收取一定费用的有偿服务。同时,顺应全球有偿信息服务发展的潮流与趋势,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从20世纪70年代产生以来在我国迅速发展,时至今日,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已在我国初具规模。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与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相结合将是我国未来档案信息服务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趋向。

    一、档案信息服务的内涵与分类

    1、档案信息服务的内涵

    信息,是物质的一种属性,是客观事物存在形态与运动过程的表现和反映,信息存在于人类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是社会得以存在并不断发展的基础。而信息服务,也就是以信息为内容,以满足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信息需求为目的的社会服务业务。与其他社会化服务相比,信息服务是一项更具有普遍性和社会性的服务,人类从来就没有像今天这样依赖信息,国家、社会、集团和个人之间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通过信息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①。社会信息需求的膨胀与增长,极大地刺激了社会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并呈现四个特点:一是从单一形式的服务向综合性服务发展;二是从以部门为主体的信息服务向社会化信息服务模式转变;三是各种专项信息服务和系统化信息保证服务将成信息服务业务发展的一大主流;四是信息服务向多元化和多样化的方向发展②。档案信息服务,是指以档案信息为服务内容的社会信息服务。档案信息资源是社会信息资源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信息服务在整个社会信息服务体系中也有着十分特殊而重要的地位。

    2、档案信息服务的分类

    档案信息一般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档案信息仅包括档案的内容及表达档案内容的文字、图形、标记、符号等信息与档案形式、档案载体方面的信息;而广义的档案信息还包括由档案内容信息与载体信息经过转移或加工之后的信息,亦即派生信息。因此,广义的档案信息用公式可以表示为:档案信息=档案内容与载体的原生信息+档案内容与载体的派生信息③。

    在现代社会中,档案信息服务活动十分频繁,档案信息服务的形式与模式也多种多样,要区分目前档案信息服务的模式,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有着不同的划分方法。第一,从服务的方式来分,档案信息服务可以分为传统服务模式与网络服务模式;第二,从服务的性质来分,档案信息服务可以分为公益服务模式与产业服务模式;第三,从服务的层次来分,档案信息服务可以分为机械服务模式与智力服务模式④。本文主要按第二种划分方法研究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和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公益性档案信息主要包括:气象、地震、水文、人口、自然资源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直接关系到人民的正常生活和社会发展,应体现“社会效益”原则,一般无法或不能实现商品化,而只能作为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商业性档案信息包括商贸、投资、金融、科技、人才、企业、经济、娱乐等方面的内容,这类档案信息在客观上既具有商品的属性,又可以不涉及信息的安全问题。⑤

    二、档案信息服务经济学分析

    1、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的公共物品属性

    萨缪尔森(Samuelson)在1954年发表的《公共开支的纯理论》中给公共产品下了明确的定义,即“每个人的消费不会减少任意其他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⑥。从这个定义中体现了公共产品的两个基本特征: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占有上的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在消费某物品时,并不妨碍另一个人的消费,换句话说,这样的物品一旦提供,增加一个人的消费并不给任何人带来成本;所谓非排他性,是指不需要支付成本也能够从某物品的消费中得到好处,或者是让某个不付费者不消费这种物品是困难的。公共物品一般都具有外部性。所谓外部性,是某一经济主体不经交易而对其他的经济主体施加利益或成本,即其行为是其他经济主体效用函数的因变量⑦。外部性是由于缺乏直接相关的交易或补偿性支付所造成的。外部性的存在导致了“搭便车”心理。所谓的“搭便车”心理是指在公共产品的消费中,消费者源于自利行为而隐藏自己的真实偏好,希望别的消费者为自己的消费付费的心理。在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中,每个使用者都不愿意表达自己从中获得的真实收益,那么私人不可能提供公共产品,而被认为是政府的职能所在。正是因为档案信息使用中外部性和“搭便车”心理使档案信息服务的边际个人收益(MRP)小于边际社会收益(MRS),从而导致档案信息服务供给不足(见图1,其中MCS为边际社会成本,MCP为边际个人成本),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⑧。

    

    图1公益型档案服务的正外部性导致供给不足(Q1﹤Q2)

    因此,公益型档案的信息服务就只能由国家财政投资,统一监管,通过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向公众无偿提供来实现,以满足社会公众的政治、文化、休闲娱乐等各种需要。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是作为公共物品的公益性信息,有着其他档案信息服务不可替代的社会地位与价值,也是整个档案信息服务业的基础。这类档案信息服务属于社会公共财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施排他性的措施,但不宜也不能参与市场买卖。

    2、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经济学分析

    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是相对于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而言的,主要是指将档案信息作为商品,参与市场流通的有偿服务。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是我国市场经济与信息服务深化发展的结果,与传统的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相比,它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属于有偿服务。有偿与无偿服务是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与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的本质区别,产业档案信息服务通过市场的买卖和付费而获得直接补偿。第二,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提供档案信息商品。在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中,其向社会用户提供的是一种具有价值与使用价值的信息商品,信息商品虽然并不完全具备物质商品的特性,但也存在着市场定价、成本效益等一系列的问题。目前,对于信息商品的定价,理论界主要提出了四种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即价值价格论、效用价格论、供求价格论和垄断价格论。而商业型档案信息一般来自于企业或者其他团体,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一般具有垄断定价的特点。

    因此,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是在市场机制环境下由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的调节作用,一般以企业或者私人商品的形式提供,其商品价值由市场价格反映。然而由于信息服务产品的特殊性,在市场不能发挥作用或存在市场缺陷和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干预则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政府的干预能够有效保障市场公正,消除市场缺陷和市场失灵,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⑨。

    3、公益型和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的比较分析

    

    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以无偿为特征,从而可以有效地刺激社会公众对档案信息的需求,有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与整个社会档案信息服务业的良性发展。但也存在着诸多的弊端,如经费使用上不计成本,工作不讲效益;资料堆积;服务方式机械呆板,缺乏活力等等。与之相比,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强调产出与效益,服务形式多样灵活,内容丰富,而且能很好地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实施知识管理,因而运作相对高效。但不容置疑,商业型档案信息服务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容易引起因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而不顾社会效益的问题,因而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比较分析见表1。

    三、档案信息服务的建议

    公益性档案信息由于其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因此这类档案信息服务只能由国家财政投资,统一监管,通过公益型档案信息服务向公众提供来实现。这类信息一般需要依靠专业的机构花费一定的成本才能提供给社会大众,在对档案信息进行加工整理的过程中,档案工作者付出了大量艰辛的体力与智力劳动,由此而创造的派生性档案信息产品应该通过市场获得一定的补偿与报酬,如档案馆公开出版的档案文献编研成果等。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服务效率,同时可以加快档案信息的不断更新,内容的不断丰富,更好地履行公益服务的职责。此外,在收取一定的信息编制和管理费的基础上,国家和政府也应给予特定的补贴。

    

    对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档案与档案信息,如图纸、信札、书稿、照片等,除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只能向档案馆出售外,其余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可向社会公开出售,自由买卖,利用市场机制由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的调节作用。与此同时,政府要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法规,保证档案信息服务产业的市场秩序,并建立档案信息交换的平台,对档案信息的定价和交易方式以及交易过程予以监督,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发生。两种类型的服务各有特点和侧重,因此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扬长避短,才能更好地促进档案信息服务的发展,图2为档案信息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

    注释:

    ①周晓英:《档案信息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13。

    ②王协舟、刘安福:《档案信息服务与产业型档案信息服务》,《图书馆》,2007(1):105-108。

    ③赵屹:《档案信息网络化建设》,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33。

    ④张林龙:《试论我国的信息服务产业》,《河北科技图苑》,2000 (1)。

    ⑤袁洪:《我国档案信息市场运作模式探析》,《档案学通讯》,2004 (1)。

    ⑥何立胜、杨志强:《内部性·外部性·政府规制》,《经济评论》,2006,(1):55 – 60。

    ⑦张培刚:《微观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

    ⑧郭伟和:《福利经济学》,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73 – 79。

    ⑨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是20世纪8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个经济哲学范畴的概念,即“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 或者说是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 是指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下降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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