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以生态和质量安全为导向的辽宁省农业政策的研究
鲁纯
摘 要:本文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观察入手,根据理论研究、调查研究及已有的研究结果,提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理论联系实际运行的机制;在此基础上,重点关注了生产者、消费者、政府等主体行的关系;通过理论与实际的对接,课题依据资料和问卷调查,建立健全辽宁省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同发展的农业发展政策。
关键词:农业产品;生态安全;质量安全;农业政策
2015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zixxje-90
1 引言
本文为了使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得以实现,建立了农业发展的运行机制。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包括消费者、生产者、农业组织、政府等各个微观主体的存在和发生作用,而相关主体的参与方式对农业发展的实现有着重大影响。为了运行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的内在逻辑的全面设计与构建,不但要启动系统内部协同促进机理,周时也应做好外部导向工作,并相关主体参与机制进行重点的关注,使系统之间相互协同,运行机制向高效演进,以取得更好的效应。
2 运行机制的组成
多角度、多层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发展运行机制运行机制有以下五个系统组成:
2.1 目标系统政策
为了消费者的消费需要和生产者的利益诉求得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要发挥其经济功能,充分体会到生产者生产过程对农业生态安全系统的反馈功能,把消费者的消费半径和生产者的生产过程要素控制在农业生态安全系统阙值内;农业生态安全系统也扮演生产者、消费者和环境吸纳者的角色,依靠政府政策的影响约束去规范和管制相关主体行为,把生产者与消费者这两个微观主体利益极大化,用来决策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的实现,进而实现农业产品安全的长期和可持续发展。
2.2 利益系统的政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是两个发展进化过程中相关利益的主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运行机制演进的过程中,生产者追求最大的利润,消费者追求最大的消费实惠,政府希望得到公共管理的高效率,因此,各个主体的利益本身就有着相辅相成而又的联系。因此,推进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发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必须统一,也可以理解为相关主体的利益一定要得到保障的前提下进行公共管理手段的选择和制定。既可以保证生产者利益的保障、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消费者生活质量的提高,又可以体现社会公正和文明程度的提高。
2.3 技术系统的政策
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类能用有限的耕地养活了日益膨胀的人口。而科学技术进步在提高人类生存能力的同时也使人类的生态环境得到的严重破坏,人类生存必须的农产品数量尚未完全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了人类进步又一桎浩。因此,农业技术改进、农业技术发展和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是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运行过程中的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如果政府管理得当,可以在保障生产者经济利益的同时,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的协同实现,并产生惯性的良好趋势,推动农业技术的良性循环。
2.4 信息系统的政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农产品供应链各个环节存在的严重信息不对称的表现。为了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的实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生产者、消费者等主体的自发约束功能,促进环境资源安全投入要素选择和安全的农产品供给,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发展中的信息主要是要通过信息平台建设,因此上要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与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实现,农产品的信息也应该走“三位一体”的道路。政府应该做到搭建平台,并负责提供服务,也可以培育农产品的信息提供单位和家产品的供给机构,进行服务外包;做好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生产产地认证;培育消费者有理性消费文化,让消费者参与到农产品的信息供给和社会监督中来,政府应定期向农产品的消费者发布购买信息,促使农产品生产者调整行为。
2.5 组织系统的政策
政府的宏观政策取向和农产品的生产者利益极大化行为直接影响农业环境生态安全与质量安全的发展。通过对现有的农业生产单位的整合,培养新的农产品生产者、使生产者与消费者成为理性的政策受体,通过对现有农产品经营企业的规范和引导,把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相对成熟的农业生产单位、农产品销售中介组织、农产品生产合作社等作为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政策的直接受体,政府制定出激励和管制政策,各个主体协同运作,使生产者、消费者及政府到合理利益,借用农业生产品生产组织的福射和带动功能,更快更好地协整农产品生产者的行为,让政府制定出的相应政策资源发挥最大的效力,促进各个主体之间长期的战略协同和发展协同。
3 结论
本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从生产者的产品、消费者的消费、政府的政策规定等主体的行为研究拓展到农产品生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发展的运行机制的系统性研究,同时研究生产者和消费者这两个微观主体利益扩张到宏观政策受体问题,在交叉学科应用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以系统的观点关注了农产品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在系统架构分析基础上论证以质量与生态为导向的农业发展的必然、机理和运行机制,把消费者和生产者这两个微观主体行为和一般意义上的经济分析扩张到了社会、环境、文化、法律等视角下,构建了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发展的理论框架,运用系统、协同、发展的思想解决复杂的社会、经济和环境问题。
参考文献
[1]周峰,基于食品安全的政府规制与农户生产行为研究一以江苏省无公害蔬菜生产例:[硕士学位论文].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08
[2]金晓蕾.蔬菜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杭州:浙江大学,2007
[3]谢地,孙志国。监管博弈与监管制度有效性一产品质量监管的法经济学视角[J].学习与探索,2010(2).
摘 要:本文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观察入手,根据理论研究、调查研究及已有的研究结果,提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理论联系实际运行的机制;在此基础上,重点关注了生产者、消费者、政府等主体行的关系;通过理论与实际的对接,课题依据资料和问卷调查,建立健全辽宁省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同发展的农业发展政策。
关键词:农业产品;生态安全;质量安全;农业政策
2015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zixxje-90
1 引言
本文为了使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得以实现,建立了农业发展的运行机制。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包括消费者、生产者、农业组织、政府等各个微观主体的存在和发生作用,而相关主体的参与方式对农业发展的实现有着重大影响。为了运行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的内在逻辑的全面设计与构建,不但要启动系统内部协同促进机理,周时也应做好外部导向工作,并相关主体参与机制进行重点的关注,使系统之间相互协同,运行机制向高效演进,以取得更好的效应。
2 运行机制的组成
多角度、多层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发展运行机制运行机制有以下五个系统组成:
2.1 目标系统政策
为了消费者的消费需要和生产者的利益诉求得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要发挥其经济功能,充分体会到生产者生产过程对农业生态安全系统的反馈功能,把消费者的消费半径和生产者的生产过程要素控制在农业生态安全系统阙值内;农业生态安全系统也扮演生产者、消费者和环境吸纳者的角色,依靠政府政策的影响约束去规范和管制相关主体行为,把生产者与消费者这两个微观主体利益极大化,用来决策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的实现,进而实现农业产品安全的长期和可持续发展。
2.2 利益系统的政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是两个发展进化过程中相关利益的主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运行机制演进的过程中,生产者追求最大的利润,消费者追求最大的消费实惠,政府希望得到公共管理的高效率,因此,各个主体的利益本身就有着相辅相成而又的联系。因此,推进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发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必须统一,也可以理解为相关主体的利益一定要得到保障的前提下进行公共管理手段的选择和制定。既可以保证生产者利益的保障、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消费者生活质量的提高,又可以体现社会公正和文明程度的提高。
2.3 技术系统的政策
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类能用有限的耕地养活了日益膨胀的人口。而科学技术进步在提高人类生存能力的同时也使人类的生态环境得到的严重破坏,人类生存必须的农产品数量尚未完全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了人类进步又一桎浩。因此,农业技术改进、农业技术发展和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是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运行过程中的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如果政府管理得当,可以在保障生产者经济利益的同时,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安全的协同实现,并产生惯性的良好趋势,推动农业技术的良性循环。
2.4 信息系统的政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农产品供应链各个环节存在的严重信息不对称的表现。为了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的实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生产者、消费者等主体的自发约束功能,促进环境资源安全投入要素选择和安全的农产品供给,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发展中的信息主要是要通过信息平台建设,因此上要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与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实现,农产品的信息也应该走“三位一体”的道路。政府应该做到搭建平台,并负责提供服务,也可以培育农产品的信息提供单位和家产品的供给机构,进行服务外包;做好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生产产地认证;培育消费者有理性消费文化,让消费者参与到农产品的信息供给和社会监督中来,政府应定期向农产品的消费者发布购买信息,促使农产品生产者调整行为。
2.5 组织系统的政策
政府的宏观政策取向和农产品的生产者利益极大化行为直接影响农业环境生态安全与质量安全的发展。通过对现有的农业生产单位的整合,培养新的农产品生产者、使生产者与消费者成为理性的政策受体,通过对现有农产品经营企业的规范和引导,把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相对成熟的农业生产单位、农产品销售中介组织、农产品生产合作社等作为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政策的直接受体,政府制定出激励和管制政策,各个主体协同运作,使生产者、消费者及政府到合理利益,借用农业生产品生产组织的福射和带动功能,更快更好地协整农产品生产者的行为,让政府制定出的相应政策资源发挥最大的效力,促进各个主体之间长期的战略协同和发展协同。
3 结论
本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从生产者的产品、消费者的消费、政府的政策规定等主体的行为研究拓展到农产品生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发展的运行机制的系统性研究,同时研究生产者和消费者这两个微观主体利益扩张到宏观政策受体问题,在交叉学科应用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以系统的观点关注了农产品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在系统架构分析基础上论证以质量与生态为导向的农业发展的必然、机理和运行机制,把消费者和生产者这两个微观主体行为和一般意义上的经济分析扩张到了社会、环境、文化、法律等视角下,构建了农业生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发展的理论框架,运用系统、协同、发展的思想解决复杂的社会、经济和环境问题。
参考文献
[1]周峰,基于食品安全的政府规制与农户生产行为研究一以江苏省无公害蔬菜生产例:[硕士学位论文].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08
[2]金晓蕾.蔬菜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杭州:浙江大学,2007
[3]谢地,孙志国。监管博弈与监管制度有效性一产品质量监管的法经济学视角[J].学习与探索,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