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思考
刘绍成++张占丰++高玉坡++刘汝利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食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消费者对食品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昌黎县是沿海渔业大县,海洋渔业是县支柱产业之一,2012年渔业产量达到了28.44万吨,名列全省前列。养殖水产品使用的饵料中的添加剂、渔药等投入品越来越多,增加了食品的安全隐患,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显得非常突出,它不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且关系到全县整个渔业产业的生存与发展,只有保持水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和信誉度的不断提高,才能使整个产业规避经营风险,实现可持续性健康发展。此项工作是近几年开展起来的“新生事物”,由于起步的时间短,监管力量薄弱,经验不足,再加上监管对象多,且分布整个沿海区域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在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逐步进行改进和完善。
1 水产品安全工作现状
根据目前全县渔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昌黎县水产局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浅海养殖、滩涂养殖、工厂化养殖(包括苗种生产)及水产品加工4个方面的质量管理。
1.1 浅海养殖
该养殖方式无任何养殖投入品,昌黎县水产局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是推行标准化健康养殖模式,提高产量、品质和效益,同时进行海洋水质监测,申报浅海无公害养殖基地等工作。目前新增的1.33万hm2浅海养殖基地已申报待农业部认定,再加上原有已认定的浅海无公害养殖基地,可使全县2.33万hm2扇贝养殖全部得到无公害养殖基地认定。
1.2 滩涂池塘养殖
主要养殖对虾、河鲀、海参三大品种,基本不投入化学品,饵料以鲜活饵料为主,但海参、河鲀鱼在室内育苗、越冬期间有限量化学品投入。因此,昌黎县水产局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主要是在推行无公害养殖标准操作规范、申报滩涂无公害养殖基地的同时,及时对相关产品进行抽检。目前全县滩涂养殖面积已得到无公害养殖基地认定。
1.3 工厂化养殖
截止2013年全县工厂化养殖场133家,养殖规模达190万立方水体,主要进行牙鲆、大菱鲆、舌鳎成鱼养殖,海参、扇贝、鲆鱼、舌鳎、对虾苗种培育以及扇贝及河魨鱼越冬。这是昌黎县水产局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该养殖方式为室内高密度养殖,投入高、产出高、风险性大。因养殖密度高、极易发生病害。为提高成活率和效益,必须进行有效防治,而目前防治病害的许多渔药在国家规定的禁用或限用的“黑名单”之内,水产品质量安全与养殖效益之间存在着较大矛盾。昌黎县水产局帮助养殖户采取许多技术性措施,但只能缓解矛盾,效果不很理想。为了强化食品监管监控,昌黎县水产局在养殖单位落实“三项记录”制度、统一操作规范标准、定期进行巡检和产品抽检、无公害养殖生产基本落实。
1.4 水产品加工
目前全县有水产品冷冻厂35家,但大部分为小型冷冻厂,只进行冷藏、代贮等业务,从事海产品加工的只是少数大型水产加工企业。目前这些大型企业均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严格生产加工卫生程序、配备了消毒、化验检测设备、落实了货源采购、产品销售台帐,其中港湾水产有限公司成为全省规模最大、标准最高的水产加工企业。
2 存在问题
2.1 执法不到位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基层执法工作,但目前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无执法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没有执法资格,也未能着装,从而执法力度不强,也与上级政府执法工作要求不符。
2.2 养殖证未能发放
由于工厂化养殖场、滩涂养殖场的用地手续问题以及扇贝养殖的海域使用管理问题,昌黎县养殖证未发放,按照上级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求,养殖单位必须持有养殖证。
2.3 抽检水产品样品费用未能解决
抽取水产品不同于抽检蔬菜、水果等产品,水产品样品价格较高,一年抽取的海参、对虾、牙鲆、大菱鲆等样品总价值8万~10万元,抽检单位资金筹措困难。
2.4 检测仪器不全
昌黎县水产局现有的水产病害防治站只能检测三种化学药品的含量,增添设备新需资金较大,无能力解决。
3 有关建议
上级政府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纳入执法人员范畴,以文件形式明确执法证及着装等事宜。
财政下拨一定的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用于抽检样品、采购化验药品的费用,如财政条件许可,还应下拨配套设备专项资金。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食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消费者对食品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昌黎县是沿海渔业大县,海洋渔业是县支柱产业之一,2012年渔业产量达到了28.44万吨,名列全省前列。养殖水产品使用的饵料中的添加剂、渔药等投入品越来越多,增加了食品的安全隐患,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显得非常突出,它不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且关系到全县整个渔业产业的生存与发展,只有保持水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和信誉度的不断提高,才能使整个产业规避经营风险,实现可持续性健康发展。此项工作是近几年开展起来的“新生事物”,由于起步的时间短,监管力量薄弱,经验不足,再加上监管对象多,且分布整个沿海区域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在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逐步进行改进和完善。
1 水产品安全工作现状
根据目前全县渔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昌黎县水产局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浅海养殖、滩涂养殖、工厂化养殖(包括苗种生产)及水产品加工4个方面的质量管理。
1.1 浅海养殖
该养殖方式无任何养殖投入品,昌黎县水产局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是推行标准化健康养殖模式,提高产量、品质和效益,同时进行海洋水质监测,申报浅海无公害养殖基地等工作。目前新增的1.33万hm2浅海养殖基地已申报待农业部认定,再加上原有已认定的浅海无公害养殖基地,可使全县2.33万hm2扇贝养殖全部得到无公害养殖基地认定。
1.2 滩涂池塘养殖
主要养殖对虾、河鲀、海参三大品种,基本不投入化学品,饵料以鲜活饵料为主,但海参、河鲀鱼在室内育苗、越冬期间有限量化学品投入。因此,昌黎县水产局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主要是在推行无公害养殖标准操作规范、申报滩涂无公害养殖基地的同时,及时对相关产品进行抽检。目前全县滩涂养殖面积已得到无公害养殖基地认定。
1.3 工厂化养殖
截止2013年全县工厂化养殖场133家,养殖规模达190万立方水体,主要进行牙鲆、大菱鲆、舌鳎成鱼养殖,海参、扇贝、鲆鱼、舌鳎、对虾苗种培育以及扇贝及河魨鱼越冬。这是昌黎县水产局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该养殖方式为室内高密度养殖,投入高、产出高、风险性大。因养殖密度高、极易发生病害。为提高成活率和效益,必须进行有效防治,而目前防治病害的许多渔药在国家规定的禁用或限用的“黑名单”之内,水产品质量安全与养殖效益之间存在着较大矛盾。昌黎县水产局帮助养殖户采取许多技术性措施,但只能缓解矛盾,效果不很理想。为了强化食品监管监控,昌黎县水产局在养殖单位落实“三项记录”制度、统一操作规范标准、定期进行巡检和产品抽检、无公害养殖生产基本落实。
1.4 水产品加工
目前全县有水产品冷冻厂35家,但大部分为小型冷冻厂,只进行冷藏、代贮等业务,从事海产品加工的只是少数大型水产加工企业。目前这些大型企业均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严格生产加工卫生程序、配备了消毒、化验检测设备、落实了货源采购、产品销售台帐,其中港湾水产有限公司成为全省规模最大、标准最高的水产加工企业。
2 存在问题
2.1 执法不到位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基层执法工作,但目前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无执法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没有执法资格,也未能着装,从而执法力度不强,也与上级政府执法工作要求不符。
2.2 养殖证未能发放
由于工厂化养殖场、滩涂养殖场的用地手续问题以及扇贝养殖的海域使用管理问题,昌黎县养殖证未发放,按照上级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求,养殖单位必须持有养殖证。
2.3 抽检水产品样品费用未能解决
抽取水产品不同于抽检蔬菜、水果等产品,水产品样品价格较高,一年抽取的海参、对虾、牙鲆、大菱鲆等样品总价值8万~10万元,抽检单位资金筹措困难。
2.4 检测仪器不全
昌黎县水产局现有的水产病害防治站只能检测三种化学药品的含量,增添设备新需资金较大,无能力解决。
3 有关建议
上级政府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纳入执法人员范畴,以文件形式明确执法证及着装等事宜。
财政下拨一定的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用于抽检样品、采购化验药品的费用,如财政条件许可,还应下拨配套设备专项资金。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食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消费者对食品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昌黎县是沿海渔业大县,海洋渔业是县支柱产业之一,2012年渔业产量达到了28.44万吨,名列全省前列。养殖水产品使用的饵料中的添加剂、渔药等投入品越来越多,增加了食品的安全隐患,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显得非常突出,它不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且关系到全县整个渔业产业的生存与发展,只有保持水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和信誉度的不断提高,才能使整个产业规避经营风险,实现可持续性健康发展。此项工作是近几年开展起来的“新生事物”,由于起步的时间短,监管力量薄弱,经验不足,再加上监管对象多,且分布整个沿海区域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在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逐步进行改进和完善。
1 水产品安全工作现状
根据目前全县渔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昌黎县水产局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浅海养殖、滩涂养殖、工厂化养殖(包括苗种生产)及水产品加工4个方面的质量管理。
1.1 浅海养殖
该养殖方式无任何养殖投入品,昌黎县水产局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是推行标准化健康养殖模式,提高产量、品质和效益,同时进行海洋水质监测,申报浅海无公害养殖基地等工作。目前新增的1.33万hm2浅海养殖基地已申报待农业部认定,再加上原有已认定的浅海无公害养殖基地,可使全县2.33万hm2扇贝养殖全部得到无公害养殖基地认定。
1.2 滩涂池塘养殖
主要养殖对虾、河鲀、海参三大品种,基本不投入化学品,饵料以鲜活饵料为主,但海参、河鲀鱼在室内育苗、越冬期间有限量化学品投入。因此,昌黎县水产局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主要是在推行无公害养殖标准操作规范、申报滩涂无公害养殖基地的同时,及时对相关产品进行抽检。目前全县滩涂养殖面积已得到无公害养殖基地认定。
1.3 工厂化养殖
截止2013年全县工厂化养殖场133家,养殖规模达190万立方水体,主要进行牙鲆、大菱鲆、舌鳎成鱼养殖,海参、扇贝、鲆鱼、舌鳎、对虾苗种培育以及扇贝及河魨鱼越冬。这是昌黎县水产局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该养殖方式为室内高密度养殖,投入高、产出高、风险性大。因养殖密度高、极易发生病害。为提高成活率和效益,必须进行有效防治,而目前防治病害的许多渔药在国家规定的禁用或限用的“黑名单”之内,水产品质量安全与养殖效益之间存在着较大矛盾。昌黎县水产局帮助养殖户采取许多技术性措施,但只能缓解矛盾,效果不很理想。为了强化食品监管监控,昌黎县水产局在养殖单位落实“三项记录”制度、统一操作规范标准、定期进行巡检和产品抽检、无公害养殖生产基本落实。
1.4 水产品加工
目前全县有水产品冷冻厂35家,但大部分为小型冷冻厂,只进行冷藏、代贮等业务,从事海产品加工的只是少数大型水产加工企业。目前这些大型企业均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严格生产加工卫生程序、配备了消毒、化验检测设备、落实了货源采购、产品销售台帐,其中港湾水产有限公司成为全省规模最大、标准最高的水产加工企业。
2 存在问题
2.1 执法不到位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基层执法工作,但目前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无执法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没有执法资格,也未能着装,从而执法力度不强,也与上级政府执法工作要求不符。
2.2 养殖证未能发放
由于工厂化养殖场、滩涂养殖场的用地手续问题以及扇贝养殖的海域使用管理问题,昌黎县养殖证未发放,按照上级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求,养殖单位必须持有养殖证。
2.3 抽检水产品样品费用未能解决
抽取水产品不同于抽检蔬菜、水果等产品,水产品样品价格较高,一年抽取的海参、对虾、牙鲆、大菱鲆等样品总价值8万~10万元,抽检单位资金筹措困难。
2.4 检测仪器不全
昌黎县水产局现有的水产病害防治站只能检测三种化学药品的含量,增添设备新需资金较大,无能力解决。
3 有关建议
上级政府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纳入执法人员范畴,以文件形式明确执法证及着装等事宜。
财政下拨一定的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用于抽检样品、采购化验药品的费用,如财政条件许可,还应下拨配套设备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