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市民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对策
摘 要:1996年中央提出了在全国创建文明城的号召,创城工作历经20年,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经验之一是创建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最大问题是市民的精神文明建设,对市民不文明现象治理是创城工作的重点。。本文从调查市民不文明行为表现入手,提出市民不文明行为治理对策,旨在为职能部门提供切实可行的治理不文明行为的办法。
关键字:不文明行为表现;治理对策
文明城市是指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
创建文明城市是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而提出的崭新课题。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提出:“要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1996年我国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至今,成绩可观,全国文明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但是,治理市民的不文明行为仍然是文明城市建设重中之重。
提高城市文明品格首先要提高市民个人素质,改变不文明习惯。
1 市民不文明行为的表现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根据日常较为常见的不文明现象对市民进行100份随机抽样调查,结果有96%的人认为最不能容忍的不文明行为前十位为: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高空抛物,公共场合翘脚、脱鞋、抠脚,公共场合吸烟,车辆行进中车窗抛物、吐痰,排队插队,随意损坏公共设施(公交车站广告牌、健身器材等),汽车乱鸣笛。其他有超过30%市民表示不能忍受的不文明现象还包括:在小区内放养鸡鸭家禽及宠物,城市“牛皮癣”,闯红灯,违章停车,机动车加塞、不让行,图书馆、电影院、公交车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包括打电话、聊天),当街急刹停车、乱开车门。还有29%、26%和25%的市民认为“公交车不让座”、“赤膊或穿睡衣上街”、“乱放鞭炮”“商家用高音喇叭促销”“.践踏花草破坏绿化”“制造噪音深夜扰民”“行人不走人行横道、天桥、地下隧道,随意横穿马路”“夜间行车会车时仍使用远光灯”,“养犬扰民、随处便溺或违规养大型犬”也让市民颇为反感。
2 治理不文明行为的对策
制止不文明行为必须找准切入点----注重城市公德建设;在公德建设中建立公德教育机制、法律惩戒机制和舆论监督机制,提高公德建设实效,以达到切实提高公民素质、最终达到治理不文明行为的目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划分不文明行为管理责任
为了节省政府资源,将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工作派发到现有的政府职能部门中,按照不文明行为涉及到的职能不同,逐步厘清普遍存在并危害较大的不文明行为,具体落实不文明行为的管理责任,逐步建设由城管、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物价等部门组成的不文明行为管理系统。
2、及时对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工作进行评价
为了提高城市中不文明行为的管理机构的积极性,应该建立不文明行为治理的评级体系。考核的对象为公安交警部门、公安部门、城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工商部门等不文明行为管理机构。考核的内容为这些管理机构的不文明行为治理效果。
3、以社会和公民个人为基础采集文明档案信息
建设以政府为主体,市民、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参与的信息采集机制。市民、社会组织、新闻煤体等对于身边的不文明现象,通过举报向政府传递不文明行为信息,政府根据举报信息执法并对不文明行为市民作出处理,在不文明行为市民的文明档案中记录其不文明行为,并记录罚分情况。
(1)建设多样化的不文明行为监督、举报渠道,包括手机、手机互联网、互联网、电话等多种举报方式,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2)建设不文明行为监督、举报处理中心,负责不文明行为举报信息的登记、记录和处理指挥。
4、设计不文明行为的惩罚和处理措施
设计多样化的不文明行为惩罚和处理措施。包括:
(1)经济处罚。对于一些不文明现象,采取经济处罚的措施。根据不同的不文明行为,设置等级差额的经济处罚。
(2)服务处罚。对于一些不文明现象,采取服务处罚的措施,强制不文明行为者承担不文明行为宜传教育、志愿服务等服务处罚。
(3)教育措施。对于一些不文明现象,采取教育措施的办法,强制不文明行为者接受一定时长的文明教育课程的学习。
(4)知识培训措施。对于一些不文明现象,采取知识培训措施的办法,强制不文明行为者接受一定时长的知识教育课程的学习。
5、完善设施配置机制
为实现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需要整合全社会资源和力量,尽快完善配置社会基础公共设施。
(1)政府不断完善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应加大垃圾桶、公共厕所、过街天桥、过街通道、公共设施等资源的建设力度,配置方便市民的日常生活公共设施。
(2)引入社会力量完善公共设施的配置。进一步动员一切可调动的社会组织力量,倡导社会组织的资源作为公共设施的补充,积极动员政府部门、医院、商场、饭店、银行等社会组织提供其公共厕所等设施给市民使用,不断丰富和完善社会公共设施的供给渠道,让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中。
6、完善文明教育和知识普及机制
设计和完善涵盖文明教育和知识普及的机制。
(1)逐步完善开展道德讲堂活动。逐步完善多种形式的道德讲堂活动,尝试开展网上道德讲堂课程的建设工作;让各行各业的优秀人物走进道德讲堂;不断扩大道德讲堂的覆盖范围,让道德讲堂活动影响更多的市民。
逐步完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人物评选活动。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的同时,要注重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通过志愿服务、市民巡访、媒体热线等方式,开展礼仪教育、法规宣传、社会评议、意见征集、礼赞文明、提示劝戒等活动,引导形成全面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3)将文明教育和知识传播作为治理不文明行为的手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市民素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知荣辱、明是非、懂规矩、守秩序,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争做城市文明的建设者、守护者,社会道德的践行者、自律者。
参考文献
[1]叶庆丰.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基本思路[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6):54一57.
[2]曹丽萍.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文明城市建设[J].实践探索,2013(4):81-82.
[3]鲍宗豪市民文明素质评价研究——以对北京东城区市民文明素质的评价为例[J].湖南社会科学,2008(4):37-48.
[4]潘小娟,白少飞.中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思考[J].政治学研究,2009(2):106一112.
作者简介
石云,女,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教师,副教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经济法。
关键字:不文明行为表现;治理对策
文明城市是指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
创建文明城市是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而提出的崭新课题。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提出:“要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1996年我国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至今,成绩可观,全国文明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但是,治理市民的不文明行为仍然是文明城市建设重中之重。
提高城市文明品格首先要提高市民个人素质,改变不文明习惯。
1 市民不文明行为的表现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根据日常较为常见的不文明现象对市民进行100份随机抽样调查,结果有96%的人认为最不能容忍的不文明行为前十位为: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高空抛物,公共场合翘脚、脱鞋、抠脚,公共场合吸烟,车辆行进中车窗抛物、吐痰,排队插队,随意损坏公共设施(公交车站广告牌、健身器材等),汽车乱鸣笛。其他有超过30%市民表示不能忍受的不文明现象还包括:在小区内放养鸡鸭家禽及宠物,城市“牛皮癣”,闯红灯,违章停车,机动车加塞、不让行,图书馆、电影院、公交车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包括打电话、聊天),当街急刹停车、乱开车门。还有29%、26%和25%的市民认为“公交车不让座”、“赤膊或穿睡衣上街”、“乱放鞭炮”“商家用高音喇叭促销”“.践踏花草破坏绿化”“制造噪音深夜扰民”“行人不走人行横道、天桥、地下隧道,随意横穿马路”“夜间行车会车时仍使用远光灯”,“养犬扰民、随处便溺或违规养大型犬”也让市民颇为反感。
2 治理不文明行为的对策
制止不文明行为必须找准切入点----注重城市公德建设;在公德建设中建立公德教育机制、法律惩戒机制和舆论监督机制,提高公德建设实效,以达到切实提高公民素质、最终达到治理不文明行为的目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划分不文明行为管理责任
为了节省政府资源,将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工作派发到现有的政府职能部门中,按照不文明行为涉及到的职能不同,逐步厘清普遍存在并危害较大的不文明行为,具体落实不文明行为的管理责任,逐步建设由城管、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物价等部门组成的不文明行为管理系统。
2、及时对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工作进行评价
为了提高城市中不文明行为的管理机构的积极性,应该建立不文明行为治理的评级体系。考核的对象为公安交警部门、公安部门、城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工商部门等不文明行为管理机构。考核的内容为这些管理机构的不文明行为治理效果。
3、以社会和公民个人为基础采集文明档案信息
建设以政府为主体,市民、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参与的信息采集机制。市民、社会组织、新闻煤体等对于身边的不文明现象,通过举报向政府传递不文明行为信息,政府根据举报信息执法并对不文明行为市民作出处理,在不文明行为市民的文明档案中记录其不文明行为,并记录罚分情况。
(1)建设多样化的不文明行为监督、举报渠道,包括手机、手机互联网、互联网、电话等多种举报方式,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2)建设不文明行为监督、举报处理中心,负责不文明行为举报信息的登记、记录和处理指挥。
4、设计不文明行为的惩罚和处理措施
设计多样化的不文明行为惩罚和处理措施。包括:
(1)经济处罚。对于一些不文明现象,采取经济处罚的措施。根据不同的不文明行为,设置等级差额的经济处罚。
(2)服务处罚。对于一些不文明现象,采取服务处罚的措施,强制不文明行为者承担不文明行为宜传教育、志愿服务等服务处罚。
(3)教育措施。对于一些不文明现象,采取教育措施的办法,强制不文明行为者接受一定时长的文明教育课程的学习。
(4)知识培训措施。对于一些不文明现象,采取知识培训措施的办法,强制不文明行为者接受一定时长的知识教育课程的学习。
5、完善设施配置机制
为实现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需要整合全社会资源和力量,尽快完善配置社会基础公共设施。
(1)政府不断完善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应加大垃圾桶、公共厕所、过街天桥、过街通道、公共设施等资源的建设力度,配置方便市民的日常生活公共设施。
(2)引入社会力量完善公共设施的配置。进一步动员一切可调动的社会组织力量,倡导社会组织的资源作为公共设施的补充,积极动员政府部门、医院、商场、饭店、银行等社会组织提供其公共厕所等设施给市民使用,不断丰富和完善社会公共设施的供给渠道,让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中。
6、完善文明教育和知识普及机制
设计和完善涵盖文明教育和知识普及的机制。
(1)逐步完善开展道德讲堂活动。逐步完善多种形式的道德讲堂活动,尝试开展网上道德讲堂课程的建设工作;让各行各业的优秀人物走进道德讲堂;不断扩大道德讲堂的覆盖范围,让道德讲堂活动影响更多的市民。
逐步完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人物评选活动。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的同时,要注重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通过志愿服务、市民巡访、媒体热线等方式,开展礼仪教育、法规宣传、社会评议、意见征集、礼赞文明、提示劝戒等活动,引导形成全面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3)将文明教育和知识传播作为治理不文明行为的手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市民素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知荣辱、明是非、懂规矩、守秩序,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争做城市文明的建设者、守护者,社会道德的践行者、自律者。
参考文献
[1]叶庆丰.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基本思路[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6):54一57.
[2]曹丽萍.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文明城市建设[J].实践探索,2013(4):81-82.
[3]鲍宗豪市民文明素质评价研究——以对北京东城区市民文明素质的评价为例[J].湖南社会科学,2008(4):37-48.
[4]潘小娟,白少飞.中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思考[J].政治学研究,2009(2):106一112.
作者简介
石云,女,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教师,副教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