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禁用 卖场商家早换“装”
“国家免检”、“中国名牌”、
“中国驰名商标”禁用
2014年5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了新修订的《商标法》,新《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据悉,违反此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从此以后,“国家免检”、“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这三大家居行业最爱宣传的“荣誉称号”都被叫停。不过,5月1日前进入市场的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可继续销售直至售完。
驰名商标的禁用,让企业更加需要靠产品质量和自身影响力说话了。
“中华老字号”趁机崛起
“中华老字号”、“中国航天专用”等“突围而出”,其中以快消品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