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提高制度约束力
许少宾
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长期而严峻。一些腐败现象也呈现出外向型、复合型等新特点,不仅严重影响了干部形象、执政效能,也影响了党群关系。因此,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创新反腐倡廉制度的着眼点与创新思路
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着眼点在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要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斗争新成效,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针对目前金融系统腐败的特点,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进行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一是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金融机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根本性任务来抓,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促廉倡廉,唱响“以廉为荣”的正气歌。三是以改革创新的手段促廉,提升反腐倡廉水平,推出工作新亮点。四是要用科学管用的制度保廉,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是用高素质干部队伍护廉,树立秉公执政、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二、反腐倡廉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
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中构建惩防体系的核心内容,而制度的执行则是制度建设的关键,因此,强化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大计,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最初着眼点。只有找准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上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才能更好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制约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几个问题
一是制度设置不合理。制度的设置脱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度制定者没有认真研究反腐倡廉的形势,对制度的现状缺乏必要的了解,只是十分笼统、模糊地提出制度建设要求,这是制度建设盲目性的表现。制定什么制度,制定到什么程度,必须基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的充分把握、对反腐倡廉形势的客观评估的深入研究。
二是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从某种意义上讲,制度就是规矩。既然是规矩,就要有内容、主体、程序、监督等实质性内容。但是,现有的一些制度存在内容空洞、要求笼统、难于操作的问题,使制度看似健全,实则无从执行。
三是责任追究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责任的追究不到位,现行的很多制度只是重在提醒和警告,对违反者的处罚力度很小,违反制度的成本太低,对与制度有关系的制度制定者、监督者和评价者的连带责任追究更是无从谈起,制度的威信大打折扣,制度的生命力受到怀疑。
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相关措施
一是用宣传工作的理念倡廉,唱响“以廉为荣”正气歌,要注重创新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坚持用宣传工作的理念强化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二是利用各级人民银行网站开辟反腐倡廉工作网站,及时反映金融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动态,剖析典型案例,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三是业务工作与反腐工作两结合共促进。首先,要通过贴近业务走“制度反腐”的路子,把反腐败的要求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和业务工作之中,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其次,要通过深入开展党内监督和机制建设,增强领导干部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再次,要通过开展对易发案件风险点的排查工作,做好风险提示和预警,形成以发行保卫、国库会计、支付清算、统计分析等金融服务业务岗位为重点的风险防范制度。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是各项制度正确执行的保障。个别地方存在有关制度形同虚设,主要是缺乏对制度执行和落实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导致执行落空。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中要充分履行監督检查职责,认真落实有关内控制度和监察工作机制,切实督促制度落实。
五是要切实加强对违反制度行为的追究。认真开展履职问责工作,加大履职问责力度,把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情况与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对尽职尽责执行得力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执行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使守规者得到褒奖,违规者受到贬惩,并做到褒贬分明、奖惩得当。只有这样,制度的执行力才会得到提高,才能避免出现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不落实在行动上”的现象。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登封市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