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浅析中西翻译标准

赵晶+原玲+鲁华娣
摘 要:翻译标准是翻译理论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存在颇多争议。因中西方因思维方式、文化背景等存在着差异,而产生了不同的关于翻译标准的研究方向及内容。但总的来说二者非但不相悖,反而有共同之处。此文简要地对中国的“信达雅”和西方的“对等原则”进行了对比分析和研究,发现这两者之间虽有差异但亦有共同之处,在翻译发展史上均留下了浓墨重彩的篇章。
关键词:翻译标准;信达雅;对等原则
翻译标准是翻译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翻译理论界争议颇多的一个领域。翻译标准既是翻译活动需要遵循的准绳也是鉴定翻译成果的尺度。中西方的翻译学家们在不同时期提出了不同的翻译准则或标准,必然在不同时期得出不同的译品,形成了翻译界百花齐放的盛观。中西方思维方式差异、理论体系不同,翻译标准则沿着各自不同的方向发展着。在西方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是“对等原则”;而在中国,则是严复的“信达雅”。在翻译实践活动中,二者都对各自的译者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1 西方的“对等原则”
据考证西方的翻译史比我国早300多年,其理论流派纷繁丰富。纵观西方翻译史上的主要观点,第一个提出“同等效果”原则的是十八世纪英国翻译理论家泰特勒,后来苏联的费道罗夫提出了“等值翻译”理论;英国的卡特福特提出了“语篇对等”;美国的尤金·奈达提出了“功能对等”等等。其中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可谓是最为典型和有影响力的翻译标准论。
奈达被认为是当代西方翻译研究中贡献最大研究者之一,他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功能对等。他在1964年发表的《翻译科学初探》中提出:一、忠实于原文;二、传神;三、语言流畅自然;四、同等效应。最后一条的同等效应即动态对等是此原则的核心。所谓动态翻译是指从语义到文体,在接受语中用最切近而又自然的对等语再现源语的信息,它要求译文不拘泥于形式对应。功能对等的前身即为动态对等。奈达提出“翻译要达到的不是语言的对等,而是语言功能的对等,是读者心理反应的对等,即译文在译文读者心中的反映应和原文在原文读者心中的心理反应相似(并非相等)。奈达后来提出了不同层次的翻译对等这一概念,他指出,对等决不是数学意义上的完全等同,翻译只能达到“功能对等”。因此,他提出了“最低层次的对等”和“最高层次的对等”两个概念。最低层次的对等,是指“译文能达到充分的对等,是目的语的听众或读者能理解和欣赏原文听众或读者对源文的理解和欣赏”。最高层次的对等是指“译文达到高度的对等,使目的语听众或读者在理解和欣赏译文时所作出的反映基本上一致。”奈达还说,在最高层次对等和最低层次对等之间,可有不同层次的对等,因为译文与原文的完全对等是不存在的。由此不难看出“对等”这一概念其实是相对的、发展的,不是静止的、绝对的。
2 中国严复的“信达雅”
严复的“信、达、雅”是中国翻译界中优秀译者必遵循的标准。严复于1898年在《天演论》卷首的《译例言》里鲜明地提出了“信、达、雅”的翻译原则和标准。他说:“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文中的“信”,主张译文应忠实于原文,即忠实;“达”,指不拘泥于原文形式而尽译文之能事以求语言明显,近乎通顺;而“雅”,则要求译文“汉以前字法句法”,故可求其尔雅。现在大多数人认为:“信”是指忠实准确地传达原文的内容;“达”指译文通顺流畅;“雅”可解为译文有文才,文字典雅。这条著名的“三字经”对后世的翻译理论和实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这三个字被严复提出后,一直备受争议。有人称赞,如郭沫若、季羡林等;有人质疑甚至反对,如卞之琳、瞿秋白等。对“信达雅”的批判主要针对其太抽象,难以指导具体的翻译实践,但是我们应该从历史的辩证的角度来看待这一原则以及对它的批评。
严复提出的“信达雅”原则对翻译实践作出了科学的总结,对翻译实践有着真正的指导意义,在中国过去将近一百年的翻译活动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我国翻译理论的杰出成就和宝贵遗产。
通过研究不难发现这三字原则总是相对的,发展的,并非静止的,绝对的。信,就是忠实于原文。但忠实到什么程度?这主要取决于译者自身的知识面、理解力和审美力,而这些都与不同时期不同历史环境密切相关。同时代的不同译者,由于理解力不同,会对同一源语信息有不同的理解,产生不同的翻译。不同时代的译者,由于历史的限制,会带给读者更加迥异的译文。因此,我们说“信达雅”这一标准是相对的,并非绝对的。达,是用关联、通顺的语言来表达原文中完整的意思。由于语言受时间、空间的制约,而且不同时代的读者的接受能力不同,译者必须注意不同时期语言的变化,考虑到读者对语言的接受程度。所以,“达”也不是不受限制的,它也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雅,对好的翻译的更高要求,也是译出美文的必要条件。从读者的角度来说,雅也是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雅”在严复时代被解释为高雅的风格——指汉朝以前的古汉语风格,在当时是正确的、被他的同代人所接受和追随的,但在现代为了适应当代翻译实践,许多学者专家对它进行了重新解释和定义。
3 结论
奈达曾说过,“尽管在专业意义上还没有任何的翻译理论可以称之为‘用来解释一系列现象的、系统的一套总体主张,但在广义上有很多‘理论可称之为‘有助于理解翻译的性质或建立评价译作标准的原则。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一种翻译标准是绝对适用于任何时期任何社会任何情况的。中国的信达雅和西方的对等理论都属于奈达所说的“广义上的理论”,因为它们的确有助于对翻译性质的理解,有助于建立译作评价标准,并且它们确实在翻译实践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体系不同,方向不同,并不意味着中西方翻译标准论是相悖的。尽管“对等原则”注重的是交际功能而“信、达、雅”强调文本的使用,两者的研究方法不同,但这两套理论存在着一定的共同之处。首先,它们的核心都是忠实于原作。忠实于原作是翻译的本质,没有忠实,就没有翻译。其次,这两种翻译标准在某种意义上是相互联系的。忠实是信达雅原则公认的核心。要做到忠实,在翻译中抓住这一指导原则的关键是“对等”,即最自然的最接近原文的对等。只有最接近原文内容、意义和风格的对等,才会是真正的忠实;反过来说,只有忠实于原文的内容、意义和风格,才能实现真正的对等,如信息功能的对等、交际功能的对等、美学功能的对等。其实,“功能对等”理论,和中国的“信达雅”以及“神似”、“化境”大有异曲同工、殊途同归之妙,不应互相排斥,而应并存。再者,两种翻译理论都是相对的,发展的,并非静止的,绝对的。
中西翻译标准,虽因理论体系和思维方式的不同存在差异,但它们都有在翻译实践活动中帮助译者解决了许多具体的问题,起到了具体指导的作用,因此都是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它们都是翻译理论发展的见证,并促进了整个翻译理论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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