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定思痛避“人祸”


2014年4月16日,SEWOL(中国称“岁月”号)客轮在韩国西南部海域发生倾覆后沉没的意外事故。乘客中包括325名前往济州岛修学旅行的京畿道安山市檀园高中的学生、14名教师,以及其他乘客、船务人员。此外,还载有汽车和货物。
“岁月”号事发时搭载的476人中,172人获救,281人确认遇难,尚有23人下落不明。这次海难事故震惊了全世界,在航海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我个人认为这个事故的发生是韩国的悲剧,更是航海界的悲哀。痛定思痛,从技术层面来讲:
一、据韩国媒体反映“岁月”号自从2012年10月由日本买入后,对船舶进行了修理和扩建,出现了船体左右不平衡的问题。韩国事故调查部门披露,“岁月”号全体船员共同申诉船舶恢复平衡力有问题。该轮原船长也证实存在同样问题。因此,“岁月”号是在有严重安全缺陷的情况下,进行商业运行。另外,从“岁月”号船舶资料里得知,该轮应该配备满足960名乘客、36名船员逃生需求的救生艇、伐(有媒体称44艘),我们在该船沉没救生现场只发现2艘打开的救生筏。我们有理由怀疑该船救生筏装置有问题。因为,救生筏处在正常可用的状态时,随着船舶下沉会自动释放,供求生者使用。所以,单凭以上两点,“岁月”号就是一艘不适航的船舶。
二、从媒体报道该船应急求生指挥实施情况来看,开航后,没有对学生和乘客进行救生衣使用方法和逃出船舱方法的演习。从船长的应急求生指挥,到船员的应急组织实施,没有任何训练有素的感觉。船长在当时海况不错的情况下,没有尽职搜救,不待乘客离开,就先爬上救援船自行逃生。其行为既不专业,又缺德性,更是触犯法律,令业界汗颜。据韩国检方调查,“岁月”号船员在上岗前没有经过任何相关职责培训,船务公司也没有给船员讲解过相关章程。应该讲,“岁月”号完全背离了“STCW公约”的要求,是一艘不适员的船舶。
三、据初步调查显示,“岁月”号是在航行途中改变航向,导致船载货物移位。据获救舵手吴英锡承认,船上的集装箱堆了三四层,却只用普通绳子捆绑固定,没有使用铁链。货物移位增加了船体倾斜,船上的载货车和集装箱等无法固定的物品也随之移动,船体倾斜度逐渐加剧,最后导致“岁月”号沉没事故的发生。这表明船员对货物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岁月”号是一艘不适货的船舶。
四、根据韩国检警联合调查本部公布的信息显示,事故发生后,“岁月”号驾驶员于16日9时06分与珍岛交通管制中心取得联系,直到9时37分“决定弃船”,这期间双方进行了11次沟通。船员曾连续三次向救援机构询问如果乘客弃船逃生能否及时得到救援,然而,因双方沟通不畅,船员未能让服务中心明白船况,也未能根据救援机构要求,及时发出撤离指令。这就说明岸基支持也同样存在问题,而目前这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反思。
五、“岁月”号16日8时58分发出求救信号,两三个小时后才完全倾覆;18日上午11时50分,露出水面的客轮船头也沉入水中,至此该轮完全沉没。救援人员16日9时30分前后就赶到现场施救,以后各种救援救助力量全部到达救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但是,仍有大半乘客遇难或失踪,实在是令人无法接受。
“岁月”号存在这么多的问题,真是人为的灾难,这对我们来讲极具教育价值。目前,我们国内航线上的客船对开航后的演习工作并不重视,货物绑扎的检查还不完善,船舶与岸基应急演练等工作也存在许多同样的薄弱环节。我们应该吸取教训,认真反思,拿出行动来整改,避免“人祸”再次发生。
上海市航海学会秘书长
桑史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