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对意识形态安全带来的风险挑战
王沛栋
【摘要】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迅猛发展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带来颠覆式的变革,一方面为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提供了新的手段、方式和空间,另一方面从网络接入、内容生产、网络传播、社会动员等方面和环节给意识形态安全带来新的风险和挑战。要把握互联网技术属性本质特征,顺应新技术新应用不断涌现的新态势,提升技术管网治网能力和水平,防范和化解网络空间意识形态风险,从根本上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关键词】互联网;意识形态;风险
随着以互联网为主体的网络空间成为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新空间,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对意识形态安全带来的风险挑战日益凸显。可以说,新技术新应用前进一小步,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就会增加一大步。
一、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发展的趋势特征
互联网既是信息技术创新的重大成果,也是当今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对经济社会多个领域产生重大影响,对人类社会发展带来颠覆式、革命性的变革。只有因势而变、顺势而为,掌握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特别是颠覆性技术发展的主动权,才能从根本上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第一,从发展路径看,对于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逐阶演进式创新,比如,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新型互联网接入等,它们均是信息感知、传输、存储、处理、显示等融合集成创新的结果,并按照可预见的技术轨迹演进,性能在未来仍将延续指数级增长,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强烈的溢出效应。另一类是突发飞跃式创新,如晶体管、集成电路、计算机、互联网、卫星定位导航、量子信息、生物芯片等,一旦走向成熟应用,就会迅速对原有技术产生不可逆转的替代作用,类似于汽车替代马车、数码相机替代胶卷相机,重塑传统的产业形态和经济社会发展格局。
第二,从发展特征看,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泛在。互联网无处不在、无所不及、无时不用,从过去机器互联、人机互联、人人互联向万物互联发展,带动生产方式变革、生产关系再造、经济结构重组、生活方式转变。二是智能。人工智能广泛应用,机器学习、自然语言理解、无人驾驶等逐步走入生活,驱动经济社会全方位智能化转型,人类逐渐进入智能化时代。三是颠覆。量子信息、人工智能、新型互联网接入等新技术新应用快速迭代,可产生类似核威慑的作用,对网络空间主权安全产生重要影响。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是互联网发展的新风口,可以彻底改变某一传统行业,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结构转型带来决定性影响。四是融合。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物、能源、材料等领域交叉融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赋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治理方式转变。
第三,从发展类别看,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新型互联网接入技术,它通过利用高中低轨宽带卫星、无人机等建设网络信息系统,为陆地、海洋和空中各类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或者数据传输服务。卫星互联网是其中的代表,通过中低轨小卫星构成的星座,实现信息联网传输,是对光纤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有效补充。二是大数据技术,它在数据获取、存储、管理、分析等方面超出传统数据处理软件工具能力范围的数据集合,具有海量数据规模,快速数据流转,多样数据类型和价值密度低等特征。大数据开启了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数据已经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最活跃的关键生产要素,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和国家治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三是云计算技术,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灵活便捷地按需访问共享资源池的计算模式,具有更强的技术能力,核心是虚拟化技术,支持用户在任意位置使用终端获取应用服务,其动力主要来自于信息环境与社会需求等外部驱动。四是人工智能技术,它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技术科学,日益呈现出深度学习、跨界融合、人机协同、群智开放、自主操控等新特征,将对各个领域产生重大影响,引发新的工业革命。五是5G技术,又称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它是一种赋能技术、接入技术,具有高速率、大容量、低延时、高可靠等特点,是人类社会信息化基础结构的一次重大革命。六是区块链技术,又称分布式账本技术,它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分布式数据库,通过多个计算节点参与数据计算和记录,并互相验证其中信息的有效性。七是量子通信,是利用量子纠缠效应进行信息传递的一种新型通信方式,是量子论和信息论相结合的新型交叉学科。八是虚拟现实,也称虚拟环境,它利用电脑模拟产生一个三维空间的虚拟世界,让人感觉仿佛身临其境,可以更加直观地体验一切事物,将成为新的主流平台。九是物联网技术,它以互联网为信息载体,使具有独立功能的普通物体实现互联互通,驱动一系列新技术开发,加速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十是算法推荐,它采用热度、时间、用户画像、用户关系、关联内容、地理位置定位等多个维度进行的个性化推送方式,被广泛用于内容分发,是大数据时代技术应用革新的典型代表。
二、网络新技术新应用对意识形态安全带来的风险分析
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发展所带来的这些革命性变化,一方面为维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即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安全提供了新的手段、方式和空间,另一方面将从网络接入、内容生产、网络传播、社会动员、网络监管等各方面、各环节给意识形态安全带来新的风险和挑战,网络空间已经成为防范重大风险特别是意识形态风险的重点领域。
第一,从思想基础来看,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开启了人类信息和思想多元传递的新纪元。多样多变的社会思潮和全球多元文化通过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扩散,在更广范围推动着思想、文化、信息的传播和共享。网络已经成为亿万网民获取信息、交流分享、娱乐消费的重要平台,这会对他们的求知途徑、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产生重要影响。开放、隐匿的网络虚拟世界中充斥着大量真伪难辨的传言和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言论,极易让人们陷入理论认识误区,消解主流意识形态价值。一些境外资本和社会资本利用网络平台的舆论动员功能干扰主流意识形态,容易带来资本操控舆论的风险。各种错误观点和不良思潮借助网络“登台亮相”,各种噪声杂音和虚假信息借助网络传播扩散,容易造成网民思想混乱,侵蚀社会思想根基,消解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第二,从网络渗透来看,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为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输出提供了更为便利的工具。西方国家凭借网络技术优势,向世界全方位、全天候地推销其价值标准,盗窃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情报,推行网络霸权。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新技术软件和平台,向境内传播反动文章,加强意识形态渗透,同时大力开发技术渗透手段,引导国内网民免翻墙登录和浏览敌对媒体,倒灌不良信息。同时,我们看到,互联网让信息以数字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广泛汇集、自由流动,催生了搜索引擎、网络百科、知识付费、问答社区等新的知识传播方式,使得大量低俗信息、虚假信息、社会谣言等也夹杂其中、扩散蔓延,对广大网民的价值观念和理想信念产生不良影响,最终实现敌对势力的险恶政治图谋。未来随着5G的应用普及,网上有害信息渗透的形式会更加多样、隐蔽性更强和危害更大。
第三,从内容生产来看,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降低了网络内容生产的门槛,造成了内容失真的隐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每个网民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新应用新平台发布信息和传播思想,同时也可以自由地选择和吸纳信息,使得内容生产的主体进一步泛化。图像、音视频制作简单,可以通过剪辑、合成等技术方式达到移花接木的效果,甚至重构内容意义,成为网络谣言的主要载体,使得内容生产过程存在失真隐患。特别是随着人工智能的深度应用,机器人进入网络内容生产领域,将使网络内容更加难辨真伪。此外,一些网络媒体依靠算法推荐导致内容粗制滥造,内容承载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受到冲击。
第四,从网络传播来看,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促使网络新媒体迅速崛起并不断迭代升级,打破了传统媒体的传播格局。网络作为信息传播的主渠道主平台,具有跨时空、大容量、开放性、交互性、移动化等特征,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移动上网设备的迅速普及,网上信息呈现爆发式增长、海量聚集、裂变传播、加密传输、差异推送等特点,颠覆了以采编权为中心的媒体管理方式,引发信息传播秩序和传播规律发生深刻变革,个人和非政府组织在网络阵地的影响力扩大,传统媒体新闻报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以及政府对信息的掌控力面临考验。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用户画像、算法推荐等新技术新应用逐渐向意识形态领域渗透,增加了政治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剧了网络意识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第五,从文化建设来看,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有力激发了文化创造活力。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影视、网络游戏加快发展,网络直播、短视频等迅速崛起,但也存在着政治站位不高、格调低下、低俗媚俗产品泛滥,消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问题,对我国社会主流文化、价值取向和主流意识形态形成冲击,一些境外敌对势力通过发布影像、游戏等数字文化产品对网民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使社会成员处在价值观念的冲突中,原本普遍认同的行为规范在这种冲击下影响力不断减弱。此外,一些互联网平台配合“网络大V”传播西方文化观念,通过炮制炒作事端,煽动人民群众与党和国家的对立,撕裂社会共识,传统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方式面临严峻挑战。
第六,从网络社交来看,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特别是网络平台化社交化的趋势使得网络社会动员功能日趋泛化。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和移动应用、社交平台、网络直播等新应用层出不穷,网上聊天、网络交友、网络分享等成为人们日常交流交往的重要途径,各种力量、各类群体在网上竞相发声,网上网下问题相互交织,网络舆情燃点多、爆点低,少数网民的不满情绪很可能被恶意推动为网络舆论风暴,一些社会突发事件经过敌对势力的包装非常容易在网络上引起轰动。由于舆论场更加复杂多变,呈现突发性、多元性、交互性、冲突性、匿名性等特点,能在瞬间实现跨平台全网传播,社会动员效率高,舆论风险极易扩大蔓延、形成声势。敌对势力利用社交媒体组织网络签名、上訪、跨地域串联,依托网络鼓动和组织动员开展社会活动,使得动员更加隐蔽,发现和应对难度增大。此外,诸如购物、生活、服务、工具等各类网络应用为提高用户黏性,都在持续加大对社交功能的开发力度,能够组建圈子、群组、社区,使得动员渠道不再局限于微信、微博、论坛等传统即时通信工具和社交媒体。
三、提高技术管网治网能力,防范化解网络空间意识形态风险
面对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不断涌现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带来的诸多风险隐患和严峻挑战,必须站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高度,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要求,顺应新技术新应用不断涌现新态势,把握互联网技术属性本质特征,占据信息化条件下用网治网的战略制高点,防范和化解网络空间意识形态风险。
(一)坚持融合创新,利用新技术做大做强网上正面宣传
强化新技术在正面宣传中的应用,运用分享互动思维,按照发布快速、送达精准、覆盖全面、内容新颖、引导有力的目标定位,坚持移动优先策略,构建全媒体信息传播互动平台,不断推动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人才队伍、管理服务共享融通。运用“多屏、移动、社交”的融合传播方式和多样的传播形态,实现从单一主体、单向传播向多元主体、交互传播转变,从我说你听的单项宣传向互动传播转变,从占据头条位置向赢得头条影响转变,提高宣传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运用大数据分析,根据用户需求推动网上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体现差异化、分层化、分众化,面向受众精准推送,提升图文、音视频、直播的全媒体推送能力,运用新技术建立完善的传播效果评估系统,提高传播的到达率、阅读率、点赞率,使宣传思想工作精准发力。
(二)坚持研用一体,提升技术管网治网能力
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必须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结合起来,能够拥有自主研发、安全可控的技术和产品,以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安全的高科技支撑网络意识形态高地建设,消除网络信息安全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组织力量开展针对新技术新应用的系统性、前瞻性研究,积极跟进技术演进情况,从理论及应用等多个层面,研究和探索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努力抢占技术手段制高点。从国家层面超前谋划布局,加强理论研究,推进核心技术产业生态构建。积极发展、研制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信息过滤、筛选技术,防范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破坏行为。坚持“以技术对技术”,加快研发并应用标识性系统、相似度识别技术,提升管网治网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数据分析处理能力,研发突破重点管控技术,探索建设具有高水平的网络信息安全危机管控系统,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境内外一体化管控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对象的监测,提高对网上敏感舆情态势的感知能力,及时发现网络敏感热点舆情。研发个性化推荐算法、短视频、网络直播、社交网络群圈等领域管理关键技术,及时清除各类违法信息。密切关注互联网企业新技术新应用,有效防范其风险。
(三)坚持群众路线,统筹做好网上网下工作
充分发挥新技术新应用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的积极作用,统筹推进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让人民群众在享受互联网发展成果中有更多获得感。加强政务新媒体规划建设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权威地公开信息,借助互联网平台听民意、惠民生、解民忧,更好地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感知社情民意,更加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对于网民正常表达的意见建议甚至尖锐批评,不能简单化处理,要有针对性地分析、研判和引导,对建设性意见要及时采纳,对困难要及时帮助,对不了解情况的要及时宣介,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运用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网络信息生态指数体系,将网民意见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完善网上正能量保护和扶持激励机制,把广大网民的力量调动起来,真正使广大网民成为正能量的生产者、传播者,引导更多网民自觉规范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探索开展网民画像等试点工作,准确把握网民群体态势,针对不同网络平台、不同网络社群的特点制订方案,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和网下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广大网民凝聚在党的周围。
(四)坚持协同治理,建立网络综合治理格局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和网络綜合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中央及地方、社会及个人多个层面,需要宣传部门、网信部门、安全部门、技术部门等多部门协作,需要发挥社会、公民、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完善由网信部门牵头的网络治理领域协调机制建设,从互联网各领域各环节入手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在宣传部门指导下,与工信、公安、安全、文化、市场监管、广电等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增强管理合力。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夯实内容管理“第一道防线”。坚持多种手段综合发力,重视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的综合治网格局,实现互联网由“管”到“治”的转变。加强网络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更多地通过法治手段体现党管互联网要求、运用法治办法调解处理网上矛盾、依靠法治途径化解网上风险,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作者为河南省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编校: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