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现状及防控对策

摘要:通过对2017年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和夜间常规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均属于“二级(较好)”等级,道路交通噪声质量均属于“一级(好)”等级,有针对性分析并提出了各类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关键词: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现状;防控对策;乌鲁木齐市
中图分类号:X8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8)05-0132-03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8.05.079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routine monitoring data of road traffic noise in daytime and nighttime in Urumqi in 2017, the quality of regional environmental noise belongs to the “secondary (better)” grade, and the quality of road traffic noise belongs to “level one (good)”. “Grade, targeted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various types of noise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Keywords: Road traffic noise; Quality statu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countermeasures; Urumqi
乌鲁木齐市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近年来社会经济、第三产业和交通运输业发展迅速,常驻人口也比较10年前增长了近70%,截止2018年年初,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00万辆,交通噪声污染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还对居民的身心健康产生了危害,已成为首府重要的环境问题之一。通过对2017年全市昼间和夜间交通环境噪声监测数据统计分析,阐明首府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特征,为首府新时期的噪声污染防控工作提供依据。
1 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监测现状
1.1 监测概况
为提高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乌鲁木齐市环保部门依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的相关技术指标和规范要求,于“十一五”末对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进行了优化调整,并结合“十二五”期间常规监测实际,又于“十二五”末对全市各类噪声监测点位信息进行核对与补充,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覆盖城市建成区内94条道路,共161个测点,2017年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采用HS6288型等精度为2级以上的积分式声级计。质量控制措施包括:
(1)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均经计量部门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2)测量前后均进行声学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0.5dB(A); (3)监测在无雨雪、无雷电,风速5m/s以下时进行,声级计等噪声统计分析仪使用时加防风罩,监测应避开每年烟花爆竹燃放和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开工建设时期;(4)出现不合逻辑的异常数据(Leq>L10),必须重新监测,确保监测数据有效性在99%以上。
1.2 评价方法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详见表1。
2 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状况分析
2.1 全市道路交通噪声现状评价
2017年全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7.5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7.4dB(A)。按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昼间属于“一级”等级范围,评价为“好”;夜间也属于“一级”等级范围,评价为“好”。从昼间情况来看,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最严重的是东八家户路,路长448m,车流量为2709辆/h,其中大型车每小时120辆,中小型车每小时2589辆,等效声级值为73.2 dB(A),噪声强度等级为四级,属于“较差”水平;污染最轻的道路是厦门路,路长1300m,车流量为1062辆/h,其中大型车每小时54辆,中小型车每小时1008辆,等效声级值为58.4dB(A),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属于“好”水平。全市道路交通机动车昼间平均车流量为2867辆/h,与2016年相比每小时增加了525辆,其中河滩路的车流量位居全市最高,平均为9810辆/h,河滩路各路段平均等效声级值为71.3dB(A),噪声强度等级为三级,属于“一般”水平;其次是北京路的车流量,平均为7968辆/h。从夜间情况来看,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最严重的是乌奇公路,路长4000m,平均车流量为796辆/h,其中大型车每小时168辆,中小型车每小时628辆,等效声级值为69.9 dB(A),噪声强度等级为五级,属于“差”水平;污染最轻的道路是体育馆路,路长1300m,车流量为75辆/h,其中大型车每小时12辆,中小型车每小时63辆,等效声级值为47.9dB(A),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属于“好”水平。
全市道路交通机动车夜间平均车流量为776辆/h,其中河滩南路的车流量位居全市最高,平均为2901辆/h;其次是人民路的车流量,平均为2407辆/h。全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覆盖路段總长366.6km,平均宽度为40.5m。其中,昼间有69.4km的路段超标,占监测路段总长的18.9%;夜间有211.0km的路段超标,占监测路段总长的57.6%。监测结果见表2所示。
2.2 各行政区道路交通噪声现状评价
2017年,各行政区的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布在65.0~68.1 dB(A)范围内,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布在52.5~61.8 dB(A)范围内。按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昼间:天山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和米东区的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均属于“好”水平;沙依巴克区和新市区的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均属于“较好”水平。各行政区的路段超标率由高到低依次为:新市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米东区、天山区和头屯河区,其中新市区的超标路段长度最长,为40.2km,其次为沙依巴克区,超标路段长度为13.1km,这两个行政区的超标路段长度占超标总路段的76.9%。夜间: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和头屯河区的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均属于“好”水平;新市区和米东区的噪声强度等级为“三级”,均属于“一般”水平。各行政区的路段超标率由高到低依次为:米东区、新市区、头屯河区、水磨沟区、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其中新市区的超标路段长度最长,为115.8km,其次为米东区,超标路段长度为29.5km,这两个行政区的超标路段长度占超标总路段的68.9%。各区道路交通噪声结果统计详见表3。
2.3 不同道路类型交通噪声现状评价
2017年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噪声从道路类型上分析,昼间:快速路的噪声强度最大,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8.9 dB(A),车流量为8752辆/h;主干线的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8.0dB(A),车流量为2856辆/h;次干线的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6.5 dB(A),车流量为2336辆/h;主干线与次干线的测点数相同、噪声强度相差1.5 dB(A),主干线的超标路段长度比次干线的多40.2km。夜间:快速路的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3.4dB(A),车流量为2071辆/h;主干线的噪声强度最大,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9.0 dB(A),车流量为780辆/h;次干线的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5.8 dB(A),车流量为652辆/h;按超标路段长度划分,依次为主干线、次干线、快速路,具体详见表4。
2.4 不同路段分布交通噪声现状评价
与2016年相比,2017年全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上升了0.1dB(A),按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仍属于“一级”,评价为“好”。分布在国标70.0dB(A)以下的路段长297.1km,同比减少了1.9 km,路段达标率为81.1%,同比减少了2.1个百分点。从达标路段来看,主干线的达标路段最长,为151.7 km,占达标总路段的51.1%;超标路段同比增加了8.9 km,其中主干线的超标路段最长,为54.8 km,占超标总路段的79.0%。详见图1 。
2017年全市道路交通噪声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7.4dB(A),按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属于“一级”,评价为“好”。其中,分布在国标58.0dB(A)以下、评价为“好”的路段最长,为216.2 km,占路段总长的59.0%,主要是主干线、次干线的路段,分别为95.8 km、95.1 km;评价为“较好”的路段长62.8 km,占路段总长的17.1%,主要是主干线的路段;评价为“一般”和评价为“较差”的路段较少,二者之和仅为20.9 km;评价为“差”的路段有66.7km,占路段总长的18.2%,其中主干线为53.0 km。详见图2。
3 乌鲁木齐市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
随着乌鲁木齐市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各类商业、公共活动频繁增加,人们对私家车的拥有量也逐步增长,越来越多的汽车涌入了现有的道路环境中,而且市政道路工程的开工建设,尤其是地铁轨道工程、田字路二期工程、蜘蛛山隧道工程以及田字格内主次干线、支路的道路改造工程等,使其他道路交通拥挤堵塞,汽车鸣笛加剧,造成了城市交通噪声源污染影响范围不断扩大。 影响因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城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
2017年,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其中年增长率幅度最大的为小型车。全市道路交通机动车昼间平均车流量为2867辆/h,与2016年相比每小时增加了525辆。以车流量位居全市最高的河滩路为例,2016年河滩路昼间车流量平均为9810辆/h,同比去年增加了1953辆/h。可见,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发展与城市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路与车的矛盾日渐凸显,同时给市区道路两侧带来了严重的噪声污染。
3.2 汽车鸣笛、行驶噪声是交通噪声的主要来源
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噪声主要来源于汽车鸣笛和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汽车鸣笛噪声一般为突发性的高频率噪声,是交通噪声的首要来源。在无汽车鸣笛的情况下,主要交通干道上行驶的公交客车和货车又成为城市交通噪声的主要来源。
3.3 城市交通设施的建设
2017年乌鲁木齐市加大了对城市交通设施的建设工作,尤其地铁轨道工程、是蜘蛛山隧道工程、田字路二期工程以及实施田字格内主次干线和支路等的道路改造工程,致使其他道路交通拥挤堵塞,汽车鸣笛加剧,使交通噪声增加。此外,城区道路两旁缺乏有效的隔声屏障和绿化带。
4 建议
4.1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探索建立环保与相关部门的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受理和解决环境噪声投诉。将噪声排放超标并严重扰民噪声污染问题纳入挂牌督办项目,严格实施限期治理。建立噪声扰民应急机制,防止噪声污染引发群体事件。健全噪声行政管理和执法手段,充分运用调解手段解决噪声扰民纠纷和冲突[1]。
4.2 加强道路交通噪声管理
合理设计与规划城市布局,避免交通干线穿越住宅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完善城市道路系统、道路绿化及防护林带建设[2],根据实际采取安装隔声屏障或隔声窗等措施开展治理。市区内限制机动车鸣笛,限制噪声严重超标路段车流量,改进提高现有车辆的降噪性能,取缔设备不良、噪声严重超标的车辆。加强轨道振动与噪声治理,积极推进铁路噪声污染防治,采取综合措施减少铁路两侧噪声污染。
4.3 强化噪声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积极与公安、行政执法、规划、交通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促进各部门协调联动。强化环境管理力度,完善声环境管理法规,提高噪声污染控制技术水平和加大对噪声污染控制的投入为支撑,实现对噪声源的全面控制。
4.4 全面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工作
积极应对城市功能区划分和道路交通干线的噪声污染现状,全面实施城市噪声自动监测,满足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实现全天候自动化、网络化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为环境监管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参考文献
[1] 刘砚华,曹勤,高小晋.我国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与分析[J].中国环境监测,2005,21(3):71-72
[2] 谢浩.绿化带-天然的减噪消声器[J].陕西建筑,1999,(3):1.
[3] 王光升. 中國沿海地区经济增长与海洋环境污染关系实证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3.
收稿日期:2018-04-18
作者简介:王涛(1967-),男,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监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