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的自然: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的自然本体论

张琳
摘 要:社会性的自然是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的自然本体论之“根”。佩珀的“社会性的自然”概念的出场有其时代背景和理论渊源。其时代背景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在环境问题上的伪善导致的严峻生态危机、苏东传统社会主义的解体和失败产生的生态环境严重恶化以及西方生态运动的蓬勃发展。其理论渊源是:后现代绿色思潮下的生态中心主义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各自存在的内在缺陷、法兰克福学派的“人化自然观”以及其他生态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的自然和社会辩证法的理解等。佩珀的“社会性的自然”具有辩证唯物主义性质,是一个社会概念;这一概念本身蕴含了丰富的“自然-社会”关系的辩证观点。他的这些思想赋予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和历史的唯物主义内涵以生态学意义,进一步延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本体论的内容,从而对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的攻击给予了反击,并为佩珀提出他的“弱人类中心主义”的认识论、方法论和价值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同时,他的这一概念为他继而提出克服自然异化的途径奠定了基础,并且为解决当代全球性生态危机提供了实践方案。
关键词: 戴维·佩珀;社会性的自然;原初境域;生态自然观;自然本体论
戴维·佩珀(David Pepper)是英国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生态自然观视域中的“自然”是社会性的自然。这种“社会性的自然”出场的原初境域是当时的时代背景及其理论渊源。这种“社会性的自然”是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的本体论之“根”,其内涵寓意深刻,并且对其生态自然观中的认识论、方法论和价值论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这并没有引起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因此,探讨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的自然本体论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的“社会性的自然”出场的原初境域
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的“社会性的自然”是其生态自然观中的本体论之“根”,它的出场境域是当时的时代背景及其理论渊源。
(一)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的“社会性的自然”出场的时代背景
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资本主义国家在环境问题上的伪善导致严峻的生态危机问题凸现,东欧传统社会主义的解体和失败而导致生态环境严重恶化,于是,西方生态运动蓬勃发展起来。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的“社会性的自然”也就横空出世了。
自工业革命以来,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利用科学技术创造了高度发达的工业文明,但是,在这些文明的背后则是资本主义国家在环境问题上表现出的伪善。因为,面对当前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自身国家和特定阶级的利益,在遵循资本逻辑的前提下,并没有改变他们的工业和资本积累的模式和发展结构,而是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这种发展模式和结构必然会对环境产生灾难性的影响。而且,尽管资本主义国家关注环境问题,但他们仅仅关注自己国家的环境问题,而不顾发展中国家的权益,并利用生态殖民的形式掠夺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还把环境污染的责任转嫁给发展中国家,这必然导致发展中国家因过度开采资源而造成自然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日趋恶化。“从全球的角度来说,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正在产生诸如全球变暖、生物多样性减少、水资源短缺和造成严重污染的大量废弃物等不利后果。”1因此,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对资本主义工业化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进行了形象的描述:“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从来没有一个文明,能够创造出这种手段,可以摧毁一个城市,而且可以毁灭整个地球。”2
对于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来说,由于历史的原因,它们也存在着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这是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在于:产生于资本主义薄弱环节的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生产的现代化、社会化程度较低的国情,决定了它们必须把发展生产力作为首要任务,也决定了它们不能脱离现实去超前建立所谓“纯公有制形式”的生产关系;再加上西方国家的敌视以及它们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和“赶上西方”,进一步加深了它们的粗放型经济对环境的影响,导致了环境污染、环境破坏和人与自然关系矛盾的激烈化。
西方生态运动在当代的兴起与发展是戴维·佩珀的“社会性的自然”出场的主要现实动因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扩展,人们越来越多地谈论着全球环境问题和生态问题。环境污染、气候转暖、生态失调、能源资源危机、人口爆炸、核战争的威胁等全球性问题令世人对人类的命运忧心忡忡。在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威胁下,人们开始主动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例如,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工业国家的人们纷纷自发组织起来要求政府关注人类生存的环境,并且各类生态组织诸如“未来绿色运动”“环境保护绿色运动”“地球之友”“世界卫士”“绿党”等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生态运动是一场特殊的社会运动,它暴露出了人类在认知和处理自身与环境的关系问题时存在着严重利益冲突;而且从本质上来讲,人和环境或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的特殊表现。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的“社会性的自然”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出场的。
(二)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的“社会性的自然”出场的理论渊源
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的“社会性的自然”出场除了上述时代背景外,还有其理论渊源。它的理论渊源主要是后现代绿色思潮的生态中心主义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观内在固有的缺陷、法兰克福学派的“人化自然观”以及其他生态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自然观的理解等。这些理论语境以及理论内涵为戴维·佩珀的“社会性的自然”的出场提供了理论支撑和直接理论前提。
绿色思潮下的生态中心主义认为,自然界是一個系统的、有机的、先在的、自组织的和复杂的整体。人和非人的自然都只是“生物圈网上或内在关系场中的结”,不存在任何分界线,二者之间具有平等的内在价值,人从属于自然并且本身就是自然。另外,自然是一个自我生成、塑造和确证的独立自存的生态系统,人就是“创造性”的产物。人的存在要以自然的存在为本根,人类只不过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普通物种,是大自然中的普通成员,是全球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因此,生态中心主义只看到“自然的人”而看不到“人的自然”,只看到“自然的历史”而看不到“历史的自然”,从本质上讲,生态中心主义是某种程度上的“环境决定论”。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则认为,人是自然界的唯一主体,是宇宙的中心,是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而自然则是人类实践的对象和客体,自然本身只具有工具性价值。“自然离不开人类主体,自然只有以为主体所建构的方式才能出现。人类主体不但是对自然的一切认识的出发点,而且也是判定一切自然物的存在价值的唯一标准。”1人在与自然建立对象性关系中成为了自然和历史以及自然价值的主体和保护者。人类的主要职责就是操纵自然并把自然与社会打造成一个“被设计的花园”。
法兰克福学派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派别。这一派别是在人与自然矛盾出现尖锐化、人类生存困境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出现的。其中以施密特(A. Schmidt)和马尔库塞(H. Marcuse)最为著名,他们在对马克思自然观深刻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他们的自然观思想。施密特认为,从本质上来讲,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具有社会历史性;自然和人以及社会是密不可分割的;自然史和人类史、自然科学和人的科学是相互关联的领域,自然史和人类史则是在差别中构成统一的。马尔库塞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自然是资本主义用于加工制造的原料,是物质,是加强对人和物质的剥削性管理的原料”2,自然界的根本变革和人的解放是有机相关的,自然的解放是人的解放的前提和手段。总之,施密特对马克思的自然和社会的关系以及马克思自然观的社会历史特征的揭示、马尔库塞对马克思自然观思想的理解与运用等,对后来佩珀的“社会性的自然”思想的形成产生了最为直接的影响。
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的“社会性的自然”出场除了上述理论来源外,还借助了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霍华德·L.帕森斯(Howard L. Parsons)和瑞尼·格伦德曼(Reiner Grundmann)等人对马克思自然-社会辩证法的解读和分析。帕森斯在《马克思恩格斯论生态学》中通过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和马克思的“社会-自然辩证关系”的重新解读和分析指出:“人类在改变自然的同时也受自然改变着。对人类而言,自然不但是物质的,并且也是一种环境力量,自然不但可以创造人类,也会被人类所创造。”1从本质上讲,自然是社会的存在和历史的存在。在历史过程中,人与自然是辩证统一的,它们各自是对方的一部分,相互规定又相互作用。这种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构成人与自然日益统一的历史过程。格伦德曼在《马克思主义与生态学》中认为,马克思不是生态中心主义者,马克思嘲笑各种形式的自然崇拜和感伤主义,更多地关注人类的劳动和生活而不是非人的自然。“自然的繁荣就是人自身的繁荣,人破坏自然也就是在破坏他自身。”2人类在分析和反思生态危机根源以及对待自然的现代态度时不应该放弃“人类的尺度”。因此,格伦德曼表明:“从对待自然的工具主义观点的角度,我们能得出一个保护物种的人类中心主义理由。”3
二、对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中“社会性的自然”内涵的解析
基于上述我们对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中的“社会性的自然”出场的时代背景和各种理论来源的分析,我们能够发现,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中的“社会性的自然”的出场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在当代资本主义和传统社会主义造成严重的生态危机、西方生态运动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在对绿色思潮的生态中心主义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观内在固有的缺陷分析批判,并对法兰克福学派的“人化自然观”和其他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自然观理解基础上产生的。为此,他的“社会性的自然”具有重要的生态本体论内涵。
(一)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中“社会性的自然”是具有辩证唯物主义性质的自然
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中“社会性的自然”超越了唯心主义和传统的机械唯物主义。其“社会性的自然”一方面否认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社会中具有被动化、宗教性和神秘性的唯心主义,另一方面反对把自然视为纯粹人类意识的产品。戴维·佩珀引用N.史密斯(N. Smith)的观点认为,自然是根植于人类的具体活动并且在实践中通过劳动而生成的。这个观点表明了佩珀的自然和马克思一样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另外,佩珀通过引述帕森斯对资本主义的“粗俗而丑陋的唯物主义”自然观的批判指出,这是一种没有生机的和中立的且是“建立在古典科学的剥削和统治性道德基础之上的”自然观,是“对自然的一个真正羞辱和自然的现实退化”。1再者,佩珀还认为,社会性的自然蕴含着外部物质客体的重要性和人类冒险违背客观规律的事实,同时强调我们与物质世界相互作用的时候生成了我们的非物质特性。这表明,佩珀的“社会性的自然”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上,它展示了非人自然 与人类自然以及它们之间转换的密切依赖,并拒绝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以及古典科学中的原子论唯物主义。因此,它是一种科学的辩证唯物主义。
(二)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中的“自然”是一个社会概念
在对自然概念的理解上,佩珀根据对马克思自然概念的分析,指出自然是一个社会概念。佩珀认为,生态中心主义、深生态学和技术中心论对自然的理解都具有片面性,只有马克思才真正地弄清了自然概念的本质。因为,从马克思的理解来看,一方面“自然”概念不是“技术中心论”所主张的是单纯经济利益的“储藏室”,另一方面“自然”概念也不是“深生态学”所认为的是一个内在价值或利益的“发源地”,更不是一个处于危险中的生态系统,相反,“自然是一个社会的概念:尽管曾经存在一个‘客观的自然,但它现在已被它自身的一个方面——人类社会所重塑和重释”2。另外,“在马克思的自然观视阈下,自然界……不是与人截然对立的存在,而是与人一体化的有机整体的一部分,是渗入人的因素、与人类活动密切联系的‘现实的自然,是与‘现实的人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价值统一的自然”3。佩珀认为,马克思所说的“自然”是在承认先于人类存在的且产生了人类的“第一自然”的前提下人类创造的“第二自然”——社会的物质创造和它的制度、思想及价值观。在当代,纯粹的脱离人类的“第一自然”在任何地方不再存在。很明显,佩珀肯定了自然界蕴含着人的本质力量,是属人的自然界,在这种属人的世界中,真正体现了人的主体性和对象的客观性的统一。
为了说明自然是一个社会概念,佩珀借用N.帕森斯的“西方自然概念的改变是历史地与具体的生产方式相一致的”观点进行了详细说明。N.帕森斯指出:“新石器时代:自然就像一个母亲,神圣不可侵犯,拥有向‘孩子即社会分配善和恶的权力。……资本主义:自然是一个缺少内在价值、目的和精神的原子论机械系统——它的价值被交换法则所控制。”4因此,自然通过生产过程被社会地形成。佩珀进一步补充阐释道:“在早期的生产方式中,人类所能做的通常严重地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然而,后来,自然逐渐被改变了形式,以至于最终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从物质上和观念上讲,自然都可以说是完全由社会创造的。”5另外,佩珀还从自然价值的社会性征方面论证了自然是一个社会概念。他指出:“自然的价值将是‘工具性的……人类‘利用自然的意愿将大量地包含道德、精神和审美的价值——但它们是人类的价值。”1在这里,佩珀论证指出,自然的价值是社会性的,强调人是自然的价值主体,重申了对自然的价值的马克思主义理解,與生态中心主义和技术中心主义划清了界限。
(三)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中的“社会-自然”关系的辩证观点
对于社会与自然的关系,戴维·佩珀在对生态中心主义和技术中心主义的自然观片面性挑战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并分析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自然辩证法思想。佩珀认为,生态中心主义自然观对自然的先在性过分强调,完全否定人类的主体性,而技术中心主义则片面夸大了人类对自然的操纵和征服。相反,“马克思主义关于先进社会的‘控制自然的思想并不蕴含着一个专横的主仆关系,事实上是给予人类在追求合法需要过程中明智地改变自然能力的一种技巧和才智。……通过关心而不是贪婪……慷慨而不是占有以及对自然和社会的计划而实现统治”2。另外,佩珀还认为,我们与自然和其他人的关系很大程度上受生产方式的影响。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蕴含着人与自然、社会之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种关系和特定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特定的意识形态相耦合。因此,我们只有寻求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物质与经济生活才能改变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
对于社会与自然的关系,佩珀也赞同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社会与自然关系的生态理解的观点,认为人类和自然是在一种相互影响的、循环的关系中持续渗透和相互作用的。人类改变自然和被改变的自然又进一步影响着社会改变它。人类在人化自然的同时,与自然相互渗透,其中社会劳动是自然和社会相互渗透和作用的“中通渠”。人类在社会劳动中把自身的力量融入自然中去改造自然并且被自然改造。另外,佩珀还赞同瑞尼·格伦德曼对马克思自然观的理解和重释,认为马克思在工具性与内在价值的二元论之间创造了一个“第三条道路”:“支配”并不表明要打破异己的意愿,而是通过合作去能够驾驭自然,但所有和自然的关系将在有意识的人类控制之下。再者,佩珀还对生态无政府主义(无政府主义生态中心论)的社会与自然关系的观点给予了批判分析。佩珀认为,生态无政府主义本质上讲是一种“自然社会”,这种自然的人类社会仅仅是生物社会的一个组件,而且佩珀认为,这种自然的社会只能但不应该把无政府主义引向对必然过程消极接受的环境决定论,因为人性则是在生物学上和社会意义上同时被建构的。总之,佩珀对 “社会-自然”关系的辩证分析表明了人在被自然化的同时,自然也被人化了。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创造环境,同时环境也创造人。”
三、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中的“社会性的自然”的当代意义
通过上述对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中的“社会性的自然”出场的原初境域和其内涵的分析,我们能够发现戴维·佩珀的“社会性的自然”在当代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中的“社会性的自然”的当代理论意义
首先,戴维·佩珀通过重申马克思主义自然概念的科学唯物主义性质和社会化特征,重新阐释了“社会性的自然”的概念。这种阐释和其他马克思主义哲学流派对自然概念的界定不同,因为其他马克思主义哲学流派定义自然都是在超社会形态的意义上进行的,而佩珀对自然的分析则是把自然根植于社会形态中去揭示人与自然之间的文化和价值关系,特别是自然对人作用的负面效应。这样思考的结果则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视阈从人的本质、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等领域拓展到自然界,从而展示出自然的批判存在。总之,戴维·佩珀的“社会性自然”从生存论和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角度来理解自然,赋予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与历史以生态学意义,扩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本体论的内容,揭示了只有马克思真正把握了自然概念的本质内涵,从而对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的攻击给予了反击。
其次,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中的“社会性的自然”概念和“社会-自然”关系的辩证观点,揭示了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二元论”和生态中心主义的“生态学范式”对人类把握自然和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方式的弊端、缺失和危险性。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以“理性”为本体论之“根”,以人为价值尺度,以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以对自然“怎么都行”为方法论。1但是,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在机械“二元论”的支配下,“自然仅仅是作为外在于人的客体来把握……人类只强调人类本身的本体价值和自然对于人的工具价值 ,而忽视自然存在物自身固有的价值”2。而生态中心主义则“把自然而不是人置于中心地位……把自然视为人类的主人,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神秘化”3。同时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对人和自然的相互依赖尤其敏感,他们是在人类中心论的和自然主义的观点之间徘徊。他们对资本主义的社会分析和他们的社会-自然辩证法概念都是有说服力的、认识深刻准确的思想观念。另外,佩珀还指出,相对于人来说,马克思确实把自然的价值视为工具性的,但这里的工具性价值不只是经济或物质的价值,还包括自然是科学、审美和道德价值的源泉。这些观点充实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内涵,为佩珀提出他的“弱人类中心主义”的认识论、方法论和价值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二)戴维·佩珀生态自然观中“社会性的自然”的当代实践意义
戴维·佩珀对“社会性的自然”的理解,为他随后提出克服自然异化的途径以及为解决当代全球性生态危机提供了实践方法。
佩珀在对自然的社会性理解后,进一步指出人类不是外在于社会的“非人自然”。我们的自然不是绝对静止不变的,而是很大程度随历史变化,自然具有社会建构的特性。例如,在前资本主义社会阶段,人依赖于自然,人和自然是内在统一的。但是,到了资本主义阶段,人与自然和谐的关系破裂了。纯粹的天然自然(第一自然)不再存在,而是转变为通过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被商品化的社会性自然(第二自然),于是,自然就被异化了。这种自然的异化最终导致当代全球性生态危机的严重化,也从而危及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为此,佩珀认为,要消除这种自然的异化,只有“通过生产资料共同所有制实现的重新占有对我们与自然关系的集体控制,异化可以被克服:因为生产是我们与自然关系的中心,即使它不是那种关系的全部内容”1。
同时,佩珀的“社会性的自然”概念对传统自然概念的重新审视和对当前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的重新理解,为他提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共同发展的生态社会主义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方案。他的生态社会主义蓝图就是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危机、克服人与自然的异化、拯救人类的生存,建立一种生态原则和社会主义结合的、“绿色红化”的、超越当代资本主义和现存社会主义模式的新型社会。在这种新型社会中,自然的解放是人解放的基础,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将会建立一种公正的关系,人性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再者,佩珀的“社会性自然”概念所蕴含的思想对我们遵循自然规律办事,保持人与自然和谐具有借鉴作用,对于我国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具有现实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启发作用。
(責任编辑 张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