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对策
杨柳
随着当前国家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税收的类别也日渐繁琐,但个人所得税在众多的税收类别中占据着较为重要的地位。个人所得税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对居民来说,它能够调整不同收入之间的差距,使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公平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长远目标实现,这是国家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的一个过程。
当前我国社会收入差距极为明显,收入差距的两极化对社会和谐稳有重要的影响,当前我们社會主义国家主要任务是建设一个和谐社会,个人所得税是保障人民公平和平等的有力途径。但就实际状况来说,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这需要相关工作人员结合个人所得税实施的实际状况陆续进行改革,从而使该项政策发挥真正的作用和价值。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整收入差距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对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征税,个人所得税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可以是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的体现。它主要是为了减小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贫富差距,从而促进社会的和平稳定。对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的幸福健康生活是国家建设的主要目标,个人所得税改革是必然趋势。当前国家经济不断发展与进步,不同的时代经济发展的状况不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也会有一定的差异,特别是在最近阶段,贫富差异水平不断增加,高收入者的财富不断积累增加,而低收入者的财富则越来越少,收入差异明显,针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也是必然之举。虽然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并不能够从根本上消除我国现有的贫富差距问题,但是对国家和社会也有一定的积极影响,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助力国民经济水平的稳步稳定进步和发展。要想解决公民之间贫富差异较大的问题,还需从根本上考虑该项问题发生的原因,地域的不同以及生活环境的不同,都是该种问题出现的根源所在,这还需要国家和相关部门进行深入的探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然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调整对收入差距的缩小来说,也有一定的作用和价值所在。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具体策略
(一)征收方式上的改革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而具体的纳税数额总要有固定的形式,对收入超过数额的个人应结合他们的工资和劳务状况进行。征收税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尽可能缩小贫富差距,但是也不能因为该种原因就损害了高收入人群的利益。实际进行税款征收的时候,应结合社会市场经济变化的规律,并结合实际状况,对税收的方法进行改革。目前我国实行的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的方法。经过历次的税法修改,个税的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减税向中低收入人群倾斜。为了保护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共同的利益,维护国家公民的基本权益,相关工作人员还要结合各个群体之间不同的收入水平,以及他们的劳务状况和减免事项等对其进行单独征收,针对不同群体可以采取不同的征收措施和征收方案。
(二)加强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
个税改革之前,个人所得税征收主要是通过银行完成的,个人在银行的信息较为完善,因此他们的收入状况也清晰地展现在银行的系统里,电子信息提高了对整体个人收入的管理,同时对工作人员来说也减轻了他们的工作强度。应充分利用银行的这种优势,加强与银行之间的合作,使个人税收工作的开展进行能够准确的落实到处,从源头上确保税源的控制问题,加强对税源的管理工作。对一些基层的税务机关和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也要进行相应的培训,避免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具体方法还需相关工作人员结合税收的具体形式,进行规范的管理,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有迹可循,方便后续工作人员的管理。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信息化发展是必然趋势,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亦是如此。由于个人所得税涉及到的人员较多且税源较为分散,这就给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果能够实现信息化税收,那么将会极大程度上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随着当前信息化系统的不断健全与完善,使得税收工作的开展和进行能够对纳税人的信息和增员的具体状况进行统一的监控,这样在后续税收出现问题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也能及时找到问题出现的原因所在,并制定相应的方案。解决这些问题,也能够加强同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应充分考量个人所得税税收的实际状况是针对不同的收入群体的特点,应建立相应的措施,推进信息化的建设,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采用实名制做到信息共享,也能够实现税收流程的规范化,同时信息化管理也可以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使公民自觉纳税。在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之后,税务系统推出的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的申报就是信息化建设的里程碑,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关联日常的工资薪金,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和特许权所得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同时在扣除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租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在调整收入差距的同时也给具体的个人减轻了相应的税赋。
(四)积极同外界交流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基本国情和我国发展的实际状况,同时也要积极引进一些国外的先进经验。在当前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的现今社会,对世界接轨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来说,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使他们的成功之处充分为我所用,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针对一些弱势群体无法切实的保障到位,这些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再结合我国的实际状况和我国公民的真实意愿,使个人税的征收在收入差距缩小上发挥其真正的意义。
(五)结合我国公民的实际状况进行调整
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还需考虑人们实际的物质条件和收入差距,应多方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例如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上存在差异,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上也有差异,这就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就发展的角度上出发,针对不同群体对税收的流程和税收的基本数额进行改革。同时相关工作人员也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避免在进行实际税收工作的过程中,由于操作上的失误而给该项工作的开展进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就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针对一些不同的收税项目,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税收。在进行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时候,还应考虑到家庭的整体水平,避免税收给整个家庭带来的纳税负担,使个人税的实际征收给公民带来的影响与最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在进行实际税收的时候,要结合居民的实际经济状况优化税收模型,并对税率进行详细的计算。从而尽可能缩短和调整收入差距之间的税收问题。
三、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差距不理想的原因
(一)单一分类税制存在一定的缺陷
当前我国采用的税收模式是单一分类税收制,这种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相應的体系完善度不足,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纳税的时候,可能由于纳税意识不高造成该项工作不能发挥它真正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当前我国的收入来源较为多样化,分类税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现状,不同的税率针对不同类型的收入需要进行调整,这样可以减轻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纳税负担,再者就是当前的高收入群体收入类型较为灵活多变,而工薪阶层的累进税率反而加大了他们的纳税负担,这也是当前分类所得税制度的缺陷所在。
(二)费用扣除制度的不合理
费用扣除制度能够对纳税人的收入进行调整,当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纳税,没有考虑到纳税人的家庭收入结构,极有可能会导致纳税不公平现象的存在。一些成员较多的家庭实际劳动力人口数目较少,也就是说,纳税的人可能要负担一整个家庭的经济消费,然而另外一部分人他们可能只需负责个人消费,这就造成了费用扣除制度的一些不合理性,在对费用扣除制度进行优化的时候,总要充分考虑到这些纳税人群体背后的家庭结构,以及所要承受的那些负担,结合多方面进行考虑,对当前的个人纳税制度进行调整,使之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收入差距的缩小作出贡献。
(三)税务机关缺乏对个人所得税严管的压力和动力
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功能和调节功能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收入功能作为基本功能调节功能,则是收入功能派生出的其他性能,它是基于收入功能的基础上产生的,要想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首先要保证个人有良好的收入功能,这些基础是个人所得税成熟的条件和标志,在这样的税收制度下,相关的工作人员更应该做到应收尽收尽最大的努力,对一些高收入者的逃税现象进行严加打击。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立法的初衷主要是为了调节国民之间较大的收入差距,这也与税务机关以税收收入最大化为目的的工作职责,没有相关直接性导致一些工作人员产生消极代卖的心理,该项工作的开展并没有调节收入差距,无法发挥它的有效性,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强劲增长势态已经表现了浓厚的收入功能色彩。但是该项功能却没有见效,这也是由于我国的费用扣除额和平均工资比例差距不断缩小和现行工资薪金税率对中低收入的级距过小的双重作用导致的,因此没有收入任务的压力,对工作人员来说,他们的征管手段缺乏创新性,在开展实际工作的时候缺乏内在动力,无法提高征管的整体水平。
四、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们的收入水平也在不断变化,个人所得税作为社会财富调节的重要手段,它在缩小贫富差距上发挥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在对个人所得税进行调整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各项影响因素,结合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进行科学的调整,不断完善进步。
(作者单位: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