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幼儿足球活动与竞技运动的关系

    杜继纲 于泳稼

    2020年9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3-6岁儿童足球活动负面清单》,明确提出儿童足球活动的八条注意事项,包括禁止进行幼儿正式足球比赛、足球考级,禁止开展成人化、专业化、小学化足球训练,禁止所有负重力量练习等。近年来,随着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兴起,“幼儿足球”成为了新的“财富密码”。部分相关从业者打着特色园、特长班的旗号,罔顾幼儿正常身心成长基本规律,开展过量、过重的训练和比赛,将竞技体育早早地带入幼儿园。足球活动负面清单的印发,或可为当前幼儿园足球乱象踩一记刹车。刹车,叫停,无疑是及时的,但一纸禁令,真的能禁得住种种乱象吗?

    追溯幼儿园足球乱象的根源,固然有相关从业人员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但更为关键的还是广大幼儿园教师对于幼儿健康与体育运动规律不够熟悉,不懂得如何科学培养幼儿的足球技能,导致陷入揠苗助长的误区。正本清源,需要妥善处理竞技运动和体育活动的关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形式,协调足球特色与全面发展的关系,尽快建立足球运动基本标准和评价体系。

    第一,科学把握竞技运动与体育活动之间的关系。成人足球运动是一项专门化的竞技体育项目。在幼儿园阶段,应时刻注意以发展幼儿基本运动技能为主,渗透专门化活动内容。根据2002年Clark和Metcalfe提出的多重发展系统动态框架,3~6岁儿童尚处于基本运动技能发展阶段,即山峰模型的奠基部分。儿童基本运动技能在7岁左右得到充分发展,继而在前期足够的能力基础上发展特定的专业技能。大量研究指出,运动发展的过程是累积的、有方向性的,后期发展变化建立在早期能力之上。教师应充分认识和尊重幼儿基础性运动技能巨大的、关键性的奠基作用,设计和实施足球活动,应妥善处理基本技能与专业技能之间的关系。个体生命早期运动技能的发展绝不是一厢情愿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而是厚积薄发、水到渠成的过程。在幼儿园阶段应着重开展符合幼儿身心成长基本规律的综合性体育活动,从整体上帮助幼儿发展运动系统,为未来可能开展的专门化练习奠定基础。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重复性针对练习。

    第二,坚持以游戏形式开展幼儿园足球活动。游戏是幼儿园开展活动的基本形式,尤其对于户外体育活动而言,应尽可能依托游戏形式开展。目前,幼儿园教学实践已经积累了大量开展户外体育游戏的理论和经验,幼儿园开展足球活动时,应充分借鉴先前游戏化体育活动经验,遵循安全性、趣味性、小负荷等原则,积极应用动机激励、循序渐进等策略,帮助幼儿在符合年龄特征的游戏活动中发展运动技能。需要特别指出,幼儿园筹备足球等体育活动,选择聘请专职体育教师承担教学工作时,应充分考察所聘教师的专业能力,确保他们不仅了解足球、了解体育,更掌握开展幼儿园体育教学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基本原则,避免出现“小学化”倾向,损伤幼儿身心健康。

    第三,协调足球特色与全面发展之间的关系。发展足球特色园、足球特长园,必须坚持全面育人办有特色原则,体智德美劳五育并举,促进幼儿各领域协同全面发展。幼儿健康领域的成长是所有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相关研究已经证实,适量、科学的足球运动,既可以促进幼儿骨骼、肌肉发育,提高身体素质,发展基本动作灵敏度和协调性,也有助于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专注能力和合作能力等。足球活动能力与其他领域能力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需全面协同发展,切不可竭泽而渔。在足球等体育活动中,既要培养幼儿的运动技能,也要注重发展幼儿的学习品质,以“特色”引领“综合”;既要着重发挥本园特长,也要协同其他领域的活动,切忌将“一精”变为“一专”。

    第四,尽快建立幼儿足球活动基本标准和评价体系。目前,幼儿园足球活动方兴未艾,相关从业者资质、能力参差不齐,从评价层面开展管控和引领,显得十分紧迫。幼儿体育活动已有实践和研究,积累出若干项共识性评价指标,如“流畅性”,类似指标既可作为国际层面普适的基本标准,同时蕴含着对幼儿体育活动价值的剖析和解读,可迁移至幼儿足球活动之中,成为行业长期发展的定盘星。目前幼儿园足球教学实践亟需在厘清幼儿足球活动关键能力的基础上,整合已有教学经验,完善监督和评价体系,从评价层面予以指引和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