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的有机职能融合

    夏敏

    摘要: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同属于监督保障部门,由于分工不同,工作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内部审计有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和全面审计等,但对查出问题的处理手段缺乏刚性。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时有一定的处置权,但不可能长期深入到企业的具体业务中去。因此,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两个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相互配合,从而加强二者职能的互补,将日常工作中面对的违规问题共同查处,形成内部监督合力,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监督职能作用。

    关键词:内部审计监督;纪检监察;职能融合

    随着我国十九大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了新时期。我国石油企业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能够有效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内部审计作为石油企业内部监督的主要力量,发挥着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重要力量。在新时代,如何加强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的内部联系,以提高对石油企业的监督,改善政治氛围,是当前值得思考的重要话题。我国石油企业在开展管理工作的环节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石油企业的稳固运行。石油企业中的内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对于企业而言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将二者之间的职能有效融合,从而加强对石油企业的监督。

    一、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的职责区分

    石油企业中的内部审计指的是对企业及其财务管理部门中的风险管理、经济活动、财务收支与内部控制项目进行合理的评估,推动石油企业不断健全其管理制度,达成企业预定的目标。石油企业在发展的环节中要想完善其制度、满足法人治理环节中的各类需求,就需要不断强化其内部审计工作,这是石油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纪检监察机构是党的行政机关,它的核心任务主要是实行党内监督。纪检的核心职责是拥护党的纪律,其具体监督的对象是党内的各项组织与成员。监察机关则是的核心部门,它的职责是实施调查、监督以及处理发现的问题。

    二、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有机融合的内在联系及作用和意义

    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加强企业治理起着重要作用,纪检监察对加强从严治党起着重要作用,两者在目标方面存在着一定联系。因此,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相融合存在可行性,对于加强对石油企业的监督,二者融合也是必要的。

    (一)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客观的内在联系

    一是在企业中,其领导者不单是内部审计工作中的核心,同时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对象,内部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的是对象重叠;二是纪检巡察在具体的检查项目方面与内部审计项目之间具有内容的交叉性;三是内部审计工作与巡视巡察工作的共同点是它们都是将问题作为导向进行检查与监督,纪检监察工作与内部审计工作之间在方式上有较多相似的地方,它们的方法有共通性。

    (二)内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融合作用和意义

    1.在對案件初步调查的过程中,通过内部审计可以促使案件的保密性得到提高。对于案件调查而言,案件的保密程度对首次调查的案件而言影响非常重要,甚至会影响到此次调查是否能够顺利调查下去。案件初查阶段由内部审计部门展开,不会惊动违纪违法的人员,一方面具有良好的保密性,另一方面对初步取证有很好的效果。

    2.通过内部审计,可以有效提高对违法人员调查的效率。在调查违法案件时候,如果纪检部门直接调查,需要纪检部门投入较多的时间,且案件调查要求纪检部门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如果对于违纪案件使用内部审计调查,可以以很高的效率发现案件的大部分关键要素,同时也能够以较为便捷的方式获取证据,提高了案件查处的效率,使办案人员能够集中精力突破啊违法案件关键点,进一步打击违法违规现象。

    3.通过内部审计,能有效实现对案件的初步调查。对于违纪案件而言,线索是否真实对于调查至关重要。部分案件缺乏线索,难以进行进一步的调查。群众举报的线索要经过必要的查证之后才能够验证,内部审计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能够进行良好的调查,有利于案件的初步调查取证。

    4.内部审计能够起到防范犯罪的作用。内部审计的审计对象虽然是在完善的财务制度之下工作的,但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的疏漏,通过内部审计能够及时发现制度执行过程中等一系列问题,促使制度的完善,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实现内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职能融合的具体措施

    石油企业与其它企业之间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石油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它的油站、炼油厂以及采油厂等一系列下属部门具有范围广、线路长、站点多等特征,企业的成品油价与世界油价密切相关,因此对于石油企业二者职能相融合的形式也和其他企业之间存在一定差别。石油企业在开展审计工作的环节中,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的融合分为以下方面:

    1.以恰当的方式收集证据

    在内部审计的过程中,若相关的行为涉嫌经济犯罪,要从司法的角度对相应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所审查的证据是否能够达到指控其犯罪的条件,确定是否有清晰的违纪犯罪事实。在追究违法事实之前,首先需要确定相应的证据是否符合司法的相关内容。审计人员在对违纪案件证据收集前,要确定证据实物的状态等情况。其次,在审计过程中若使用电子数据,应当注明电子数据的制作时间、制作方法、运行环境等情况,必要时可以将电子数据转化为书面材料。再次,在审计人员使用鉴定证据之前,应该首先了解相应证据的提供人、鉴定人是否具有专业资格。最后,对于需要签名或盖章的证据,若当事人拒绝签名或盖章,且不影响违法事实的,拒绝签名或盖章不影响证据效力。

    2.将违法案件移送要及时

    在内部审计的过程中,要明确审计证据与法律证据之间的区别。审计人员要借鉴司法部门的证据观念,在调查证据的过程中跳出审计的常规程序,主动获得纪检部门的配合,以确保及时掌握相应的证据,并锁定调查时间。相关证据包括涉案资金性质、数额,挪用金额的时间、范围、操作过程等。并且依据相应的事实,按照有关规定对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对于能够移该案的结论,应该及时向纪检部门移交。

    3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企业内部可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例如,通过建立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制,建立经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对审计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该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财务部、法务部、人事部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其成员,组建联席会议,负责对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予以沟通与交流,对违规事项处理措施加以协商。通过联席会议的建立,可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促进工作的开展,避免信息孤岛的产生。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审计监察部,减少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滞后性,使用合署办公形式加强各部门之间交流,消除信息沟通障碍。

    4.强化合作模式

    企业需要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使监督力量形成合力。对于企业的重大事项,需要采用项目化运作的模式,通过团队化管理形成监督合力。对于大型监督项目,需要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人员共同参与,视情况联合财务部、法务部、人事部成员分工协作,提高项目综合水平,统筹推进内部监督工作。其次,需要加强工作环节的前后衔接。对于纪检受理的问题线索,内部审计部门需要重点审计,堆廉政领域加强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纪检部门反应,由纪检部门追究责任人,做到内部监督的环环相扣。

    四、结束语

    目前石油企业在管理的环节中,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在企业中的地位逐渐提升。石油企业若要持续提升其运营效率,就必须强化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企业为了强化监管力度,要整合审计项目与监察项目,促进石油企业在今后开展管理工作的环节中减少在监管工作环节中产生错误的可能性,推动石油企业的稳固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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