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桃产业发展分析与建议
刘化朝
摘 要:介绍了费县桃产业发展现状,指出了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短板,提出了提高重视程度、夯实产业发展责任;加强技术培训,推广新优技术;优化品种种植结构;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突出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畅通产销渠道;引进培植桃深加工企业;推动桃产业与文旅业深度融合发展;用足用活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政策等九个方面对策建议。
关键词:桃产业;发展;分析;建议;费县
费县地处山东沂蒙山腹地,总面积1 660.11千米2,山区面积占76%,属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降水丰富,土壤类型多,种植果树的历史悠久,适宜多种果树栽培。截至2020年底,费县果园面积达5万公顷,年产量48.4万吨,产值达到17.1亿元;其中,全县桃栽培面积7333公顷,产量10.6万吨,产值达2.1亿元,且桃种植收入在全县果业中的占比呈逐年递增趋势,已成为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图1)。为深入了解費县桃产销状况及果农增收情况,笔者多次深入到基层果园开展实地调研,通过与果农、桃种植合作社、加工企业和鲜果批发市场相关人员座谈交流,发现近年来桃农的日子不好过,大多数桃农反映好一点的鲜桃每千克2元钱,品质一般的多数在2元以下,0.6元、1元的很普遍,还有部分鲜桃卖不出去,眼睁睁烂掉,辛辛苦苦一整年,到头挣不了几个钱,桃农“很受伤”。为此,笔者在前期充分了解调研的基础上对当前费县桃产业发展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
1 费县桃产业发展现状
1.1 区域种植分布
费县桃大部分为露天栽培,主产区在梁邱、朱田、费城、新庄、石井、大田庄、探沂7个乡镇(街道)。其中梁邱镇1867公顷,朱田镇1267 公顷,费城街道1352公顷,新庄镇533公顷,石井镇532公顷,大田庄400 公顷,探沂467 公顷。
1.2 主要品种结构
费县桃以鲜食品种为主,加工品种为辅。鲜食品种以中熟品种为主,早晚熟品种较少。早熟品种以中油4号、未来一号、126油桃、春雪等为主;中熟品种以新川中岛、仓方早生为主,近年来引进了部分锦绣、锦香、锦春、中蟠11、中蟠13等品种;晚熟品种主要有大冬桃和小冬桃,以及部分沂蒙霜红、映霜红和秋彤等。加工品种主要有黄桃83、罐5、19以及近年引进的黄金冠等。全县注册桃种植专业合作社65家,发展社员1000余人。
1.3 市场价格
2020年,费县桃平均价格在2元/千克左右,其中早、中熟桃平均价格1.5元/千克,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费县桃市场价格比2019年平均下降30%~50%。
2 桃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总量过剩
由于桃树适应性强,栽培管理较简单,进入丰产期早,效益好,形成了全国性桃栽植热潮,部分果农在品种选择上盲目跟风,形成单一品种面积过大的现象。例如,2015年全县桃种植面积为5200 公顷,到2020年末,面积发展到7333公顷,桃树大量进入丰产期,产量增加快,致使产品过剩。
2.2 品种结构不合理
目前,费县早、中、晚熟桃种植比例约为3.5∶5∶1.5,早中熟为主,晚熟品种较少,上市时间过于集中。中熟品种与瓜类同季上市,适逢雨季,市场销售压力大,出现价格受制甚至滞销现象。
2.3 品质下降,卖果难
多年来传统的种植模式造成大部分桃园有机质含量低、土壤板结、肥力下降严重、土壤酸化,严重制约了桃业的健康发展;栽培密度大、留枝量过多、内膛光照不足,结果部位外移;果实采收后的管理跟进不及时、不到位,造成病虫害加重,树体衰弱,影响花芽质量(图2);为控制树势旺长,生产中频繁使用多效唑,致使果肉粗糙、含糖量低、品质不佳、造成桃果实污染大。加之近两年部分桃园遭遇雹灾风灾较重,造成果实机械损伤,果品质量下降,商品率低,优质桃少。随着消费水平日趋提高,现在市场上果品优质优价趋势凸显,“宁吃鲜桃一个,不吃烂杏一筐”,杂劣果品滞销或价低,例如,2021年黄桃不套袋的2元/千克左右,而套袋的6~8元/千克。
2.4 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
费县是农业大县,果品生产在一定程度上还承担着解决果农致富奔小康的任务,土地分散零星,集约化程度低、生产技术比较落后,人工操作多而机械化程度低。果业生产者老龄化问题突出,由于年轻人大部分出外打工,在家种植果树的主要是中老年人,平均年龄60岁左右,接受新技术能力较差,加上劳动强度大、果业技术复杂、影响到标准化的推广力度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2.5 采后商品化处理程度低
果品外观质量主要表现在外观和分级处理上,桃的采后处理不够,采后进行选果、分级、包装等处理的果品所占比例小,流通中的保鲜能力又相对较弱,致使当地桃果大多以初级产品用塑料周转箱包装运往各地,处于卖“原材料”阶段,不仅售价不高,并且缺乏产地和商标标志,缺乏质量追溯体系,形不成品牌概念。
2.6 新冠疫情影响较大,销量下降
加工型桃由于本身的品质特性所限,鲜食口感差,只适合加工,但周边地区果品加工企业由于受环境污染管控、新冠疫情影响及出口量减少等因素,加工能力大幅下降,从2020年开始全国范围内的加工型桃严重滞销。
3 桃产业发展建议
3.1 提高重视程度,落实产业发展责任
定期组织从事桃生产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到周边蒙阴县、平邑县等桃产业发展先进县区参观学习,学习其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及产业发展理念;用足用活土地流转政策,依托县政府投资果业项目建设,积极引导桃种植大户及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工作,走适度规模型、社会服务型、合作经营型的产业发展之路;结合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在朱田、梁邱、薛庄、大田庄、石井等桃产业发展重点乡镇建立健全桃业发展考核机制,杜绝重栽轻管现象,落实乡—村—户三级管护发展责任,确保建一片、成一片、受益一方。
3.2 加强技术培训,推广新优技术
加大对果农的培训力度,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国家可以把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的经费,部分用于对口职能部门的专业定向培训,以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不断提高果农的科学管理水平。推广桃树密植省力高效栽培模式(图3),降低劳动成本和劳动强度。提高光能利用率,实现早产丰产。引导农户多施有机肥,少用化肥,利用绿色防控技术防治病虫害,提高果实品质。在桃主产区建设标准示范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从新品种的引进栽植到以后的新技术推广都在示范园里进行,并且以示范园为窗口不断号召果农参观学习,宣传新品种,推广新技术。
3.3 优化品种种植结构
稳定现有桃栽培面积规模;因地制宜引进部分早、晚熟新优品种,早、中、晚熟品种比例保持在4.5∶3∶2.5左右,错位竞争,与周边地区桃品种构成有所区别,有利于缓解当前出现的熟期过于集中的销售压力;注重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实施“放心桃”工程,加快绿色、有机综合生产进程。
3.4 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对现有的协会、合作社等果品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规范,指导其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提高果农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鼓励扶持专业合作社建果品批发市场,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由合作社统一管理、收购和销售,增加果农的收益。
3.5 突出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
严格落实《费县关于加快果蔬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示范基地建设的意见》、《费县果蔬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认定奖补办法》、《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和农产品加工流通园区建设的意见》等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好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基金;对实施土地流转进行规模计划经营的大户、合作社或企业给予资金补助。结合县政府投资建设果业项目,每年因地制宜在县内规划建设一批高标准的桃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示范基地纳入县级重点工程,给予重点扶持。同时,进一步优化基地营商环境和扶持政策,鼓励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本、工商资本和社会资金投资果品产业领域。
3.6 畅通产销渠道
引导果农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冷链运输等形式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在梁邱、朱田、大田庄、石井等重点乡镇建立桃专业批发市场,提升服务能力,形成优势区域产品集散地,有效解决果农田间采摘、地头卖果单打独斗、零星销售问题;立足区位优势,积极对接平邑县桃罐头加工企业和临沂市物流市场,加大产品市场占有份额;抓好产品分级包装、注册品牌、提高果品附加值,改变卖“原材料”现象。
3.7 引进培植桃深加工企业
对现有的县域内果品加工企业加大扶持培育力度、从企业用地、资金扶持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通过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招引一批绿色环保、高效节能、生产能力强的果品加工企业进驻费县,延伸产业链,带动产业健康发展。
3.8 推动桃产业与文旅业深度融合发展
2019年4月,费县成功举办了首届桃花节(图4),开展了桃树花期人工授粉游客体验、摄影比赛等系列活动,对全县桃产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推介作用。今后要继续做好观花、品桃、赛桃、采摘旅游等桃文化节会,在突出桃花果景观特色的基础上形成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和谐统一,叫响“果乡之旅”特色休闲旅游品牌。在延伸桃文化产业链方面,注重开发桃木的吉祥、平安美好寓意与沂蒙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桃木剑、桃木拐杖、桃木梳、桃木十二生肖挂件、饰品等为主的桃木桃核工艺纪念品,逐步形成桃木特色制品的产业化、品牌化。
3.9 用足用活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政策
近年来,由于受冻害、火灾、涝灾、风灾、雹灾等恶劣自然气候灾害影响,每年都给费县广大果树种植户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广大果农一致希望政府部门能尽快开展农产品保险业务,有效化解果农种植风险,为果农撑起“保护伞”。为此,自2018年起,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农户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由费县果业主管部门、费县财政局、保险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在全县部分果业重点乡镇开展苹果、桃种植业保险试点工作。从近几年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基层果农果树种植参保意识不强、参保率不高,造成桃產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以桃种植保险业务开展为例:种桃果农每年上缴保险费为1125元/ 公顷,保险金额为45 000元/公顷。2020年全县桃种植总面积达到7333公顷,而参保面积约为2000公顷,参保率仅为27%。下一步,要加大政策宣传扶持力度,建议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保险公司在保险费兑现方面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加大农产品保险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产品保险业务政策,增强农民参保意识;政府财政部门提高保险费补贴数额,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