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发展探究

    曾延兵

    

    随着农牧区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和农牧区产业结构大力调整,农牧业产业化、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得到快速发展,在转变农牧区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农牧区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增加农牧民收入、保障农畜产品有效供给、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当前海南州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发展现状和金融支持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海南州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发展和金融支持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发展概况

    海南州地处青藏高原东南隅,面积4.45万平方公里,全州辖共和、贵德、贵南、同德、兴海5县36个乡镇423个行政村,总人口47.2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87万人),是典型的半农半牧区。在“一带一路”倡议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海南州抢抓历史新机遇,持续改善农牧业发展基础条件,积极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得到快速发展,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效提升。

    近年来,海南州不断加大农牧业资源开发和整合力度,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着力发展设施农牧业、草地畜牧业、高原绿色有机农牧业等产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企业带动型、基地带动型、能人带动型、联户合作型、股份合作型”等多种模式示范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在农牧业产业化发展中带动和示范作用。先后建成共和县环湖生态畜牧业示范区、兴海县河卡有机畜牧业示范区、同德县良种牦牛养殖示范区、贵南县草产业发展及牛羊育肥示范区和贵德县休闲农业科技示范区,构建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牧户”发展模式,形成“龙头企业带基地、基地联农牧户”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促进农牧业由分散型、粗放型、数量型向集约型、质量型、效益型转变,不断提高农牧业产业化、专业化水平,有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2017年,海南州共有农牧业产业化组织1876个。其中,按组织类型看:龙头企业55个(国家级1家,省级14家,州级40家),专业合作社1279家,家庭农牧场542家;按产业类型看:种植业196个,畜牧业1556个,水产业1个,林业3个,其他120个。2017年底,全州農牧业产业化组织固定资产达28.07亿元,带动农牧户6.56万户,生产基地种植面积14820公顷,牲畜饲养量307.25万头(只),禽类养殖量28万羽,水产养殖面积1.3平方千米,从业人员达3.48万人。2017年,全州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达6.77亿元,从业人员5013人,实现销售收入12.63亿元,净利润1.46亿元,上缴税金1373.96万元;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3.17亿元,交易额达4.89亿元,实现净利润0.94亿元;家庭农牧场实现销售收入1.27亿元,实现净利润0.39亿元。截至2017年,海南州认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5个,园区总面积12153公顷,园区入驻企业28家,入驻农牧业专业合作社151个。累计建成温棚1089座,畜棚615座,渔业养殖网箱320个。2017年,园区总产值10.59亿元,从业人员6721人,辐射带动农牧户4.41万人。

    二、金融支持情况

    2011年以来,人民银行海南州中心支行相继出台《金融支持生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扩大支农服务领域,强化对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从调查看,农牧业产业化组织资金主要来源于自筹资金、亲友借款、金融机构贷款、社员互助、民间借贷等多种形式。2017年,全州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获得银行贷款2.16亿元,贷款余额3.71亿元;以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名义获得银行贷款的有92家,贷款金额6600余万元,大部分是通过合作社社员个人名义获得贷款,2017年获得银行贷款8.71亿元:家庭农牧场获得贷款1.04亿元。截至2017年,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65.09亿元,较年初增加4.61亿元,增长7.62%,涉农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的66.13%;农户贷款余额29.52亿元,较年初增加3.19亿元,增长12.12%,占涉农贷款余额的45.35%;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余额29.33亿元,较年初增加3.52亿元,增长13.64%,占涉农贷款余额的45.06%。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05亿元,较年初增加4.89亿元,增长24.26%。

    三、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化程度低,造成金融有效需求不足

    海南州农牧业产业化组织还处在发展初期,尽管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对金融资金需求总量大,但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有效需求却相对较小。主要在于: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处在发展初期,运行不规范、发展层次水平低、保障机制不健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农牧业产业化组织信贷投放。同时,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相对滞后,辐射半径相对有限,农牧业产品附加值不高,还处在农牧产品加工初级阶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制约了金融机构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贷投放。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供求之间的失衡。

    (二)经营管理不规范,与涉农金融机构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近年来,海南州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虽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在运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功能发挥。

    一是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较弱。从调查情况来看,合作社社员平均在8-10人,最少的仅有4人。

    二是发展层次较低。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还处在购销、生产、技术等基础服务阶段,而在加工、流通、储运等方面还未形成市场格局。

    三是组织结构松散,经济关联度不高。虽然部分合作社建立了相应章程和规章制度,但在加工、销售等环节上,组织特征并不明显,抵御市场风险、降低运行成本的作用还未得到真正发挥。以上因素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的评级授信,从而制约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

    (三)金融服务相对滞后,外部融资环境较差

    一是农牧区金融产品创新进度滞后,产品种类较为单一。农牧业专业化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需要有相应的金融产品相适应。目前,涉农金融机构主要承办传统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业务,适应与农牧业产业化合作组织的大型农机具、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等抵(质)押业务没有广泛开展。

    二是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制约了涉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投放。当前,农牧业产业化合作组织主要经营农畜产品生产和加工,从事的产业是弱势、高风险产业,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的不健全加剧了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的矛盾。

    三是担保难、抵押难仍然制约金融机构对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力度。目前,海南州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形式比较松散,合作社缺乏共有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等可供抵押登记产权,抵押难、担保难仍是制约农牧业专业化合作组织获得贷款的一大障碍。

    四、对策及建议

    (一)积极推进农牧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一是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开发适合农牧业产业化组织的信贷产品,有效解决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是推进农牧区金融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发展的抵押担保模式,尝试推行经营权质押、林权抵押、大宗农副產品抵押等多种方式的融资模式,不断提高农牧业产业化组织的融资效率。

    (二)不断提高资金获得能力

    通过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等多种模式,以“订单+金融”为突破点,把订单、购销单等单据作为提高授信的依据,审慎开展农牧业产业化组织间的互助模式,不断提高资金的获得能力。

    (三)制订相关的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机制,构建良好的融资环境

    一是制订有利于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在政策、财税等方面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组织的扶持力度,通过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发展,带动农牧民持续增收,为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地方财政、农牧业产业化组织按一定比例出资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一旦出现资金清偿困难时,可以按比例进行补偿。

    三是进一步加速农业保险发展步伐。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出适合农牧区经济发展保险产品,充分发挥保险推动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发展助推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