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
为切实保障国家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纠正严重影响适龄儿童、少年成长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要求各地教育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适齡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于2019年上半年尽快部署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机构或个人违法违规导致适龄儿童、少年未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问责,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教育部网站,2019-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