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
鄯爱红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吴兢《贞观政要·公平》
【释义】法是治国理政的度量衡,是其所处时代人们的行为准则。权衡用来确定轻重,准绳是用来校正曲直。权是秤锤,衡是秤杆。
【作者简介】吴兢,唐朝著名史学家,武周时入史馆,修国史。敢于犯颜直谏,为一代诤臣。
【写作背景】吴兢在《序》和《上表》中都对写此书的背景有说明。在序中介绍说:侍中安阳公、中书令河东公,是大唐立国以来的良相,“每克己励精,缅怀故实”,对贞观之治极为景仰,深感“太宗時政化良足可观,振古而来,未之有也”。于是授意他编撰本书,为的是继承祖宗的优良传统和治国方略。《贞观政要》是唐代统治者对其统治制度、方针和政策的系统反思。
【现实意义】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度量器,是时代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这段话形象地说明了法律是规范人们行动的准则,是社会公平的标尺。治国者,圆不失规,方不失矩,为政不失其道。用个人的意志作为管理的方法,随心所欲,管理一定混乱。用规章制度管理,一切都井然有序。纵观中国历史进程,盛世,必然是法度严明;乱世,必然是赏罚不明。开元盛世通常由严明的法律推动,从《武德律》《贞观律》到《永徽律》(即《唐律疏议》)等,都是开元盛况的法治保障。
治国理政,法律是重要依据,也是根本准绳。同时,法律还应是对国家发展有益、对社会治理有益的,这样的法才是善法。对于一个国家,善法,首先应当符合国情,不能照搬古代或者其他国家的法律;其次应当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事关人民核心利益的问题;最后应当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具有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动力功能。国家治理要有法治思维,在解决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时尤其要做到法律先行。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必定要触动原有的利益格局,解决长期累积的矛盾和问题必须要依靠法治来进行。凡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破法式改革”也许既有效率,又有效益,但对法治具有负面效应,不利于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治得以实行,核心是领导干部要明法。领导干部要明法,就是要知晓法律,并且在内心确立对法律的信仰,秉公执法,身体力行。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执法严明、遵守法律,树立法治的权威和准绳意识,做到严格执法。领导干部在履职用权时,要不偏不倚、公正无私,杜绝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的现象,维护法律的尊严。
作者系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工商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朱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