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航运发展研究
夏启兵 王玉林 陈蓉
摘 要:智能航运不仅是当前全球航运业发展的前沿与趋势,也是我国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计划的重点领域,更是构建和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内容。分析了智能航运发展背景,研究了智能航运主要相关领域;分析了智能航运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智能航运发展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智能航运 智能船舶 智能港口
0智能航运发展背景
航运是水上运输的统称,包括内河航运、沿海航运和远洋航运。目前,我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对外贸易通过海上运输完成,商船遍布全世界一千多个港口。从全球范围看,以北欧为代表的多个国家,正在积极推动智能航运研究,计划于未来10年内实现无人自主船实际营运。2017年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8次会议(MSC 98),也将“自主无人船舶”纳入为新增议题。
应该看到,智能航运不仅是当前全球航运业发展的前沿与趋势,也是我国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计划的重点领域,更是构建和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内容。2017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明确提出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总目标:“坚持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绿色化发展,建设国内国际通道联通、区域城乡覆盖广泛、枢纽节点功能完善、运输服务一体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并在“推动运输服务低碳智能安全发展”章节提出要“加快智能交通发展,推广先进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装备应用,加强联程联运系统、智能管理系统、公共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提高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益。”
2017年2月3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总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部分地区和领域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规划还明确提出要实现“智能技术广泛应用”、“推动智能化运输服务升级”、“健全智能决策支持与监管”、“促进交通产业智能化变革”。
在2017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表示:“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和绿色交通发展,以信息化提升管理能力。打造智慧港口,继续实施E航海示范工程、船员口袋工程。推进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加快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平台以及网络风险监控平台等建设。”
2017年9月8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审议加快推进智慧交通便捷出行工作的行动计划。会议强调,加快推进智慧交通便捷出行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体验;要把握好政府和企业的协调关系,加强规范引导,营造公平开放有序的竞争环境,积极调动企业等市场主体活力,为加快推进智慧交通便捷出行注入不竭动力。为加快落实《“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推动企业为主体的智慧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互联网+”便捷交通发展,2017年9月26日,交通部印发《智慧交通让出行更便捷行动方案(2017—2020年)》。
可以说,发展智能航运不仅是国际发展热点和国际履约趋势,更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构建航运新业态、推进航运转型升级、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
1 智能航运主要相关领域
首先要厘清一个概念:智能与智慧的区别。近些年来,智慧城市、智慧港口、智能航运、智能船舶、智慧海事、智能家居、智能机器人等新概念层出不穷,其中智能與智慧的措辞交织出现,容易让人们造成混淆和误解。智能和智慧虽无明确界限,但总体而言,智能是智慧的基础和前导,若无智能便无智慧。智慧是智能的更高级阶段,是具有理性、创造性思维能力的智能。
智能航运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结构,从涉及的领域划分,大体包含以下内容:
1.1 智能船舶
2017年,从某种程度上说可以称之为国际、国内智能船舶发展的元年,关于智能船舶的消息层出不穷,智能船舶研制俨然成为智能航运发展热点中的焦点。
目前,国际、国内对智能船舶尚无权威定义,综合各类观点,我们认为智能船舶是:利用各类传感设备、通信设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自动感知和获得船舶自身、海洋环境、岸基相关信息等各方面数据,并基于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大数据处理技术、智能分析技术,在船舶航行、管理、养护、货物运输等方面实现智能化运行的船舶,以使船舶更加安全、环保、经济、可靠和高效。
由中国船级社(CCS)组织编制,并于2016年3月1日正式生效的《智能船舶规范》,是在充分考虑国内外有关智能船舶应用经验和未来船舶智能化发展方向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CCS智能船舶规范体系由智能航行、智能船体、智能机舱、智能能效管理、智能货物管理和智能集成平台等六大功能组成。从智能化程度上讲,分别从船舶数据感知、分析、评估、诊断、预测、决策支持、自主响应实施等方面,对应不同的智能功能提出了相应要求。当前,智能船舶关键技术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与船舶有关的信息感知技术、通信导航技术、能效控制技术、航线规划技术、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遇险预警救助技术、驾机一体化和自主航行技术等。
1.2 智慧港口
“智慧港口”是以现代化基础设施设备为基础,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港口运输业务深度融合为核心,以港口运输组织服务创新为动力,以完善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展政策为保障,能够在更高层面上实现港口资源优化配置,在更高境界上满足多层次、敏捷化、高品质港口运输服务要求的,具有生产智能、管理智慧、服务柔性、保障有力等鲜明特征的现代港口运输新业态。“智慧港口”基本特征体现主要包括港口基础设施与装备的现代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港口业务的深度融合化、港口生产运营的智能自动化、港口运营组织的协同一体化、港口运输服务的敏捷柔性化、港口管理决策的客观智慧化。
当前,中国正掀起智慧港口发展的热潮。2017年初,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开展智慧港口示范工程的通知》,一大批中国科技创新企业以人工智能为切入点参与其中。2017年6月5日起,央视新闻联播“砥砺奋进的五年”推出系列节目“重大工程”,开篇播出了“中国港口:由大到强联通世界”,其中重点展示了上海洋山港正在建设的全球自动化无人码头工程。目前,洋山港四期工程已建设成为全球最大的自动化无人码头。
1.3 智能航行支撑保障体系
智能航行支撑保障体系主要指具备智能化水平的航行支持、服务保障体系,在沿海主要是各级航海保障部门构建的综合航海保障体系,在内河主要是长江航道部门构建的综合内河航行保障体系。
追根溯源,航海保障体系早在10多年前,就已经开启了智能化的升级改造,特别是“E-航海”理念的提出更是加快了航保智能化进程。许多学者认为,用户需求+科技推动+利益驱动引发了“E-航海”革命。2005年12月,IMO MSC第81次会议采纳“E-航海”发展战略(“七国提案”)。2006年5月,IALA上海第16届大会首次提出E-航海定义。此后,“E-航海”逐步从概念、框架、技术标准发展到示范工程和测试系统建设阶段。十年来,“E-航海”由抽象到具体,由宏观到微观,由概念到实现,逐步发展为整套完整技术体系。本质上讲,“E-航海”是一场海上信息化、智能化的技术革命,将对未来航运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国内,“智能航运”和“E-航海”分别在两条独立的发展主线上各自推进,但应该看到“智能航运”和“E-航海”的发展初衷、发展目标、研究内容等各方面都具有极大的相通性。比如,智能船舶是智能航运的主要研究内容之一,而下一代新型智能船台系统也是“E-航海”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智能航行支撑保障体系是能航运的主要研究内容之一,而以S-100体系为基础重构的现代化航保信息服务体系也是“E-航海”的研究重点。
因此,我们预测,“智能航运”和“E-航海”未来将呈现交融发展、互相渗透、交汇融合的发展态势。智能船舶将成为“E-航海”必须支持的重要船舶类型之一,智能船舶的许多新兴技术手段也将大规模应用于其他有人或非智能船舶,而“E-航海”构建的海上电子信息高速公路、综合航海保障信息服务将直接支撑智能航运的日常运维。
1.4 智能航运服务
2015年年初,交通运输部出台《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功能齐备、服务优质、高效便捷、竞争有序的现代航运服务业体系,确保现代航运业发展与航运转型升级相适应。《意见》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合理布局、集聚发展,对标国际、转型升级,加强监管、规范服务等为四项原则,提出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开放,完善政策法规,一方面加快船舶管理、船舶代理等传统航运服务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积极培育航运金融、航运电商服务等航运服务新业态。同时,以航运中心和自由贸易试验区为重要载体,促进海运业和内河航运健康发展。围绕总体发展目标,《意见》部署了十一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航运服务业是国际航运中心重要产业的组成部分,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是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智能航运服务是打造现代航运服务体系的必由之路。当前,各地正在采取“互聯网+航运+国际贸易”的思维加快构建智能航运服务体系,加强信息标准整合,充分利用国内外港航服务资源,扩大数据集聚范围,多措并举推进航运服务大数据中心建设。
1.5 智能监管
《“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加快监管体系建设,健全智能决策支持与监管,完善近海和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系统布局,加强远海动态巡航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四类重点船舶”运行监测。智能监管主要服务于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海事管理部门、长江航务管理部门等政府管理和执法部门。海事是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持保障系统,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力量,智慧海事是智能航运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全国海事部门发挥科技信息化的引领作用,构建“智慧海事”,有力地服务水上交通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6月,全国海事系统智慧海事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广东中山海事局举行,提出在全国海事系统推行智能化海事监管服务新模式,借助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和理念,与传统水运业进行有效渗透与融合,更好地发挥水路运输在大宗货运中的比较优势,更好地满足公众便捷出行、加快推进水路运输由传统产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
2 智能航运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首先,作为一个呈现快速发展趋势的新概念,智能航运相关的顶层设计、政策法规、预期影响、技术支撑等各方面都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其次,智能航运对构建航运新业态、推进航运转型升级、建设交通强国、实现交通现代化、提升服务水平和百姓满意度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其主要影响肯定是积极的、正面的。然而,事物必然有正反两面。智能航运发展预期对劳动力需求的压制、智能化系统技术尚不成熟而导致的风险增加、网络安全风险增加等带来的负面影响等还需要作深入研究,提出规避或降低损失的有效方法。
再次,各国在竞相发展智能航运相关技术,未来谁占据了先机,谁就会拥有该领域的主导权,同时为所在国家产业发展带来巨大利益。目前,我国虽然在智能航运相关的智能船舶、智能港口、智能航行支撑保障体系、智能航运服务、智能监管等五个方面加快研究,某些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然而在个别领域相比西方发达国家仍相对落后,在整体水平方面也有一定的差距。
3 智能航运发展相关对策建议
3.1 加强“智能航运”顶层设计
国家层面要研究构建“军、政、产、学、研、用”六位一体的“智能航运发展”体系,加强“智能航运”的政策研究和制定,出台免税、补贴、科研投入等多种引导、扶持、鼓励政策。建立吸引产、学、研支持“智能航运”发展的市场化机制,培育并建立“智能航运”产业联盟。
3.2 加强机构和制度保障
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委间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交通运输部系统内建立“智能航运发展”领导和工作小组,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范围内建立“智能航运发展”工作办公室,层层领导,递次推进。
3.3 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智能航运发展”专项基金,由国家财政部、国家科委等部门支持经费,各省市、其他部委提供项目配套资金。各单位和部门涉及的科研、建设项目,与“智能航运发展”相关的内容要进行主动对接。
3.4 加快示范工程和示范点建设
国家通过示范工程和示范点的建设,带动“智能航运”研究和建设应用。大力加强“智能航运”的行业应用研究,开展“智能航运”+系列化研究,拓展“智能航运”在各个领域以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应用功能。
3.5 贯通国际双通道
加强国际跟踪,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特别要积极跟踪、参与IMO、IALA、ITU等国际组织会议,积极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成果。积极跟踪欧盟、美国、日本等智能航运发达国家在该领域的动态,积极学习其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加大智能航运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的研究和输出,借助相关国际组织、“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多边合作,推动“智能航运”中国经验走出去。
3.6 加强研究和技术支撑保障
明确研究和技术主攻方向,加大试点工程建设和资金投入,联合科技资源进行联合科技攻关,着力解决“智能航运”发展的技术瓶颈,打造“智慧航运”技术生态圈。
“十三五”期内,建议开展以下相关研究:“智能航运”总体技术构架研究、“智能航运”相关海事法规研究、“智能航运”高端航运服务业研究、智能港口及其基础设施研发、智能船舶及其基础设施研发、海上低成本高带宽通信技术手段研究、新型导助航和新型船台系统研发、“智能航运”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研发、智能化移动终端服务应用研究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3]《智慧交通让出行更便捷行动方案(2017—2020年)》
[4]智能船舶規范(2015),中国船级社,2015.12.
摘 要:智能航运不仅是当前全球航运业发展的前沿与趋势,也是我国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计划的重点领域,更是构建和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内容。分析了智能航运发展背景,研究了智能航运主要相关领域;分析了智能航运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智能航运发展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智能航运 智能船舶 智能港口
0智能航运发展背景
航运是水上运输的统称,包括内河航运、沿海航运和远洋航运。目前,我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对外贸易通过海上运输完成,商船遍布全世界一千多个港口。从全球范围看,以北欧为代表的多个国家,正在积极推动智能航运研究,计划于未来10年内实现无人自主船实际营运。2017年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8次会议(MSC 98),也将“自主无人船舶”纳入为新增议题。
应该看到,智能航运不仅是当前全球航运业发展的前沿与趋势,也是我国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计划的重点领域,更是构建和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内容。2017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明确提出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总目标:“坚持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绿色化发展,建设国内国际通道联通、区域城乡覆盖广泛、枢纽节点功能完善、运输服务一体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并在“推动运输服务低碳智能安全发展”章节提出要“加快智能交通发展,推广先进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装备应用,加强联程联运系统、智能管理系统、公共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提高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益。”
2017年2月3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总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部分地区和领域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规划还明确提出要实现“智能技术广泛应用”、“推动智能化运输服务升级”、“健全智能决策支持与监管”、“促进交通产业智能化变革”。
在2017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表示:“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和绿色交通发展,以信息化提升管理能力。打造智慧港口,继续实施E航海示范工程、船员口袋工程。推进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加快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平台以及网络风险监控平台等建设。”
2017年9月8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审议加快推进智慧交通便捷出行工作的行动计划。会议强调,加快推进智慧交通便捷出行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体验;要把握好政府和企业的协调关系,加强规范引导,营造公平开放有序的竞争环境,积极调动企业等市场主体活力,为加快推进智慧交通便捷出行注入不竭动力。为加快落实《“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推动企业为主体的智慧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互联网+”便捷交通发展,2017年9月26日,交通部印发《智慧交通让出行更便捷行动方案(2017—2020年)》。
可以说,发展智能航运不仅是国际发展热点和国际履约趋势,更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构建航运新业态、推进航运转型升级、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
1 智能航运主要相关领域
首先要厘清一个概念:智能与智慧的区别。近些年来,智慧城市、智慧港口、智能航运、智能船舶、智慧海事、智能家居、智能机器人等新概念层出不穷,其中智能與智慧的措辞交织出现,容易让人们造成混淆和误解。智能和智慧虽无明确界限,但总体而言,智能是智慧的基础和前导,若无智能便无智慧。智慧是智能的更高级阶段,是具有理性、创造性思维能力的智能。
智能航运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结构,从涉及的领域划分,大体包含以下内容:
1.1 智能船舶
2017年,从某种程度上说可以称之为国际、国内智能船舶发展的元年,关于智能船舶的消息层出不穷,智能船舶研制俨然成为智能航运发展热点中的焦点。
目前,国际、国内对智能船舶尚无权威定义,综合各类观点,我们认为智能船舶是:利用各类传感设备、通信设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自动感知和获得船舶自身、海洋环境、岸基相关信息等各方面数据,并基于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大数据处理技术、智能分析技术,在船舶航行、管理、养护、货物运输等方面实现智能化运行的船舶,以使船舶更加安全、环保、经济、可靠和高效。
由中国船级社(CCS)组织编制,并于2016年3月1日正式生效的《智能船舶规范》,是在充分考虑国内外有关智能船舶应用经验和未来船舶智能化发展方向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CCS智能船舶规范体系由智能航行、智能船体、智能机舱、智能能效管理、智能货物管理和智能集成平台等六大功能组成。从智能化程度上讲,分别从船舶数据感知、分析、评估、诊断、预测、决策支持、自主响应实施等方面,对应不同的智能功能提出了相应要求。当前,智能船舶关键技术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与船舶有关的信息感知技术、通信导航技术、能效控制技术、航线规划技术、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遇险预警救助技术、驾机一体化和自主航行技术等。
1.2 智慧港口
“智慧港口”是以现代化基础设施设备为基础,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港口运输业务深度融合为核心,以港口运输组织服务创新为动力,以完善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展政策为保障,能够在更高层面上实现港口资源优化配置,在更高境界上满足多层次、敏捷化、高品质港口运输服务要求的,具有生产智能、管理智慧、服务柔性、保障有力等鲜明特征的现代港口运输新业态。“智慧港口”基本特征体现主要包括港口基础设施与装备的现代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港口业务的深度融合化、港口生产运营的智能自动化、港口运营组织的协同一体化、港口运输服务的敏捷柔性化、港口管理决策的客观智慧化。
当前,中国正掀起智慧港口发展的热潮。2017年初,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开展智慧港口示范工程的通知》,一大批中国科技创新企业以人工智能为切入点参与其中。2017年6月5日起,央视新闻联播“砥砺奋进的五年”推出系列节目“重大工程”,开篇播出了“中国港口:由大到强联通世界”,其中重点展示了上海洋山港正在建设的全球自动化无人码头工程。目前,洋山港四期工程已建设成为全球最大的自动化无人码头。
1.3 智能航行支撑保障体系
智能航行支撑保障体系主要指具备智能化水平的航行支持、服务保障体系,在沿海主要是各级航海保障部门构建的综合航海保障体系,在内河主要是长江航道部门构建的综合内河航行保障体系。
追根溯源,航海保障体系早在10多年前,就已经开启了智能化的升级改造,特别是“E-航海”理念的提出更是加快了航保智能化进程。许多学者认为,用户需求+科技推动+利益驱动引发了“E-航海”革命。2005年12月,IMO MSC第81次会议采纳“E-航海”发展战略(“七国提案”)。2006年5月,IALA上海第16届大会首次提出E-航海定义。此后,“E-航海”逐步从概念、框架、技术标准发展到示范工程和测试系统建设阶段。十年来,“E-航海”由抽象到具体,由宏观到微观,由概念到实现,逐步发展为整套完整技术体系。本质上讲,“E-航海”是一场海上信息化、智能化的技术革命,将对未来航运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国内,“智能航运”和“E-航海”分别在两条独立的发展主线上各自推进,但应该看到“智能航运”和“E-航海”的发展初衷、发展目标、研究内容等各方面都具有极大的相通性。比如,智能船舶是智能航运的主要研究内容之一,而下一代新型智能船台系统也是“E-航海”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智能航行支撑保障体系是能航运的主要研究内容之一,而以S-100体系为基础重构的现代化航保信息服务体系也是“E-航海”的研究重点。
因此,我们预测,“智能航运”和“E-航海”未来将呈现交融发展、互相渗透、交汇融合的发展态势。智能船舶将成为“E-航海”必须支持的重要船舶类型之一,智能船舶的许多新兴技术手段也将大规模应用于其他有人或非智能船舶,而“E-航海”构建的海上电子信息高速公路、综合航海保障信息服务将直接支撑智能航运的日常运维。
1.4 智能航运服务
2015年年初,交通运输部出台《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功能齐备、服务优质、高效便捷、竞争有序的现代航运服务业体系,确保现代航运业发展与航运转型升级相适应。《意见》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合理布局、集聚发展,对标国际、转型升级,加强监管、规范服务等为四项原则,提出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开放,完善政策法规,一方面加快船舶管理、船舶代理等传统航运服务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积极培育航运金融、航运电商服务等航运服务新业态。同时,以航运中心和自由贸易试验区为重要载体,促进海运业和内河航运健康发展。围绕总体发展目标,《意见》部署了十一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航运服务业是国际航运中心重要产业的组成部分,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是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智能航运服务是打造现代航运服务体系的必由之路。当前,各地正在采取“互聯网+航运+国际贸易”的思维加快构建智能航运服务体系,加强信息标准整合,充分利用国内外港航服务资源,扩大数据集聚范围,多措并举推进航运服务大数据中心建设。
1.5 智能监管
《“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加快监管体系建设,健全智能决策支持与监管,完善近海和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系统布局,加强远海动态巡航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四类重点船舶”运行监测。智能监管主要服务于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海事管理部门、长江航务管理部门等政府管理和执法部门。海事是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持保障系统,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力量,智慧海事是智能航运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全国海事部门发挥科技信息化的引领作用,构建“智慧海事”,有力地服务水上交通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6月,全国海事系统智慧海事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广东中山海事局举行,提出在全国海事系统推行智能化海事监管服务新模式,借助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和理念,与传统水运业进行有效渗透与融合,更好地发挥水路运输在大宗货运中的比较优势,更好地满足公众便捷出行、加快推进水路运输由传统产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
2 智能航运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首先,作为一个呈现快速发展趋势的新概念,智能航运相关的顶层设计、政策法规、预期影响、技术支撑等各方面都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其次,智能航运对构建航运新业态、推进航运转型升级、建设交通强国、实现交通现代化、提升服务水平和百姓满意度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其主要影响肯定是积极的、正面的。然而,事物必然有正反两面。智能航运发展预期对劳动力需求的压制、智能化系统技术尚不成熟而导致的风险增加、网络安全风险增加等带来的负面影响等还需要作深入研究,提出规避或降低损失的有效方法。
再次,各国在竞相发展智能航运相关技术,未来谁占据了先机,谁就会拥有该领域的主导权,同时为所在国家产业发展带来巨大利益。目前,我国虽然在智能航运相关的智能船舶、智能港口、智能航行支撑保障体系、智能航运服务、智能监管等五个方面加快研究,某些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然而在个别领域相比西方发达国家仍相对落后,在整体水平方面也有一定的差距。
3 智能航运发展相关对策建议
3.1 加强“智能航运”顶层设计
国家层面要研究构建“军、政、产、学、研、用”六位一体的“智能航运发展”体系,加强“智能航运”的政策研究和制定,出台免税、补贴、科研投入等多种引导、扶持、鼓励政策。建立吸引产、学、研支持“智能航运”发展的市场化机制,培育并建立“智能航运”产业联盟。
3.2 加强机构和制度保障
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委间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交通运输部系统内建立“智能航运发展”领导和工作小组,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范围内建立“智能航运发展”工作办公室,层层领导,递次推进。
3.3 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智能航运发展”专项基金,由国家财政部、国家科委等部门支持经费,各省市、其他部委提供项目配套资金。各单位和部门涉及的科研、建设项目,与“智能航运发展”相关的内容要进行主动对接。
3.4 加快示范工程和示范点建设
国家通过示范工程和示范点的建设,带动“智能航运”研究和建设应用。大力加强“智能航运”的行业应用研究,开展“智能航运”+系列化研究,拓展“智能航运”在各个领域以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应用功能。
3.5 贯通国际双通道
加强国际跟踪,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特别要积极跟踪、参与IMO、IALA、ITU等国际组织会议,积极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成果。积极跟踪欧盟、美国、日本等智能航运发达国家在该领域的动态,积极学习其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加大智能航运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的研究和输出,借助相关国际组织、“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多边合作,推动“智能航运”中国经验走出去。
3.6 加强研究和技术支撑保障
明确研究和技术主攻方向,加大试点工程建设和资金投入,联合科技资源进行联合科技攻关,着力解决“智能航运”发展的技术瓶颈,打造“智慧航运”技术生态圈。
“十三五”期内,建议开展以下相关研究:“智能航运”总体技术构架研究、“智能航运”相关海事法规研究、“智能航运”高端航运服务业研究、智能港口及其基础设施研发、智能船舶及其基础设施研发、海上低成本高带宽通信技术手段研究、新型导助航和新型船台系统研发、“智能航运”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研发、智能化移动终端服务应用研究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3]《智慧交通让出行更便捷行动方案(2017—2020年)》
[4]智能船舶規范(2015),中国船级社,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