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产城融合”推进湖南新型城镇化建设
龙麒任
摘要:产城融合协调发展是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四化两型”社会的有效途径,代表了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本文阐述分析了湖南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夯实产业集聚基础、科学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城镇设施建设等措施,促进产城融合发展,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关键词:产城融合;新型城镇化;对策措施
1 “产城融合”的提出背景及内涵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由于遵循的是传统发展模式和规划理念,出现了一系列“有城无产”、“有产无城”等问题,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基本处于分离状态,呈现产业发展后劲乏力、城市发展动力不足的状况,亟待新的发展模式和途径。2011年,我国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的意见》,该文件明确提出“两化互动、产城融合”的发展理念。
产城融合是指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以人的发展为目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城市为基础,承载产业空间和发展产业经济;以产业为动力,驱动城市更新和完善服务配套;构建产城人互动的有机体系,达到产业、城市、人之间有活力、持续向上发展的模式。“产城融合”集合了工业转型、城镇一体化、互联网+及智慧城市等新趋势、新思维,以“以人为核心,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相容”为目标,核心在于产业,产业属性决定了新城的功能结构、用地布局、交通导向、景观格局等战略;关键在于行政管理,管理体制的创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房地产功能的复合化开发等;最终落脚在于人,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原则,营造“宜居、宜业、宜创业”的新环境。
2 湖南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古希腊先哲亚里士多德说:“人们为了生活来到城市,为了更好地生活而留在城市。”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也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十二五”以来,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年)》,在城镇化率提升、城镇体系完善、城镇承载能力增强和城乡统筹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全国和其他兄弟省市相比仍存在较多差距和不足。
2.1 城镇化水平滞后
近年来,尽管湖南城镇化进程加快,但2014年湖南省城镇化率仍低于全国5.49个百分点,要赶上全国平均水平仍需较长时间,49.28%的城镇化率居中部第4位,比中部第5位的安徽省仅高出0.08个百分点,分别落后于湖北、山西、江西省6.39、4.72和0.94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滞后于湖南经济总量(全国排名第10位、中部第3位)的发展水平。湖南城镇化进程也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国际上通用的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合理区间是1.4-2.5,2014年湖南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为1.24,比合理区间低位值低0.1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29,表明湖南城镇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程度不高。
2.2 地区间城镇化水平差距明显
2014年,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城镇化率分别达到72.34%、61%、56.55%、52.29%,分别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3.06、11.72、7.27和3.01个百分点;而湘西州、邵阳市、怀化市的城镇化率分别为39.88%、39.92%和41.3%,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低9.4、9.36和7.98个百分点,比城镇化率最高的长沙市低32.46、32.42和31.04个百分点。从四大区域板块来看,2013年长株潭地区城镇化率达到64.54%,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6.58个百分点;洞庭湖、湘南和大湘西地区城镇化率分别为46.36%、45.70%、39.59%,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6、2.26和8.37个,比长株潭地区低18.18、18.84和24.95个百分点,区域和城市间城镇化水平发展不均衡。
2.3 城镇设施建设薄弱
从湖南29个设市城市来看,部分设施指标在中部和全国排位靠后,如城市用水普及率、城市燃气普及率均居中部第5;城市出租车数量居全国第19位、中部第5位;而且“十二五”以来部分指标在中部和全国的排位呈下降趋势,2010-2013年,城市公园面积从中部第3位下降至第4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从中部第4位下降至中部第5位,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从全国第8位、中部第1位下降至全国第13位、中部第4位;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全国第23位、中部第5位下降至全国第30位、中部第6位;城市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数从全国第12位、中部第1位下降至全国第22位、中部第3位。
3 以“产城融合”推进湖南新型城镇化的对策
3.1 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夯实产业集聚基础,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
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引导工业向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临空、临港产业区集中,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将产业园区与城市发展融为一体、整体规划,注重生产要素聚集与生活要素配套,促进城市空间与产业空间高度契合。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大城市要加快推进传统企业治理改造和搬迁,中心城区制造业要加快向周边地区疏解转移,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服务外包、总集成总承包、总部经济等高端服务业,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水平,扩大服务供给;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增强产业承接能力,重点发展制造业、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业、生活性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鼓励农村围绕城市产业进行配套,努力成为城市产业的第一车间和城市人口的生活原料基地;构建大中小城市和重点小城镇特色鲜明、错位发展、良性互动的产业发展格局。
3.2 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科学优化空间布局,缩小地区城镇化差距
湖南省内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益阳、常德、衡阳、娄底8个地级市,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三大构成主体之一。“十三五”时期加快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一方面,要加快各自城市的建设,以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以长沙建设特大城市为依托,合理调整三市及周边地区行政区划,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间产业布局,加快三市基础设施的对接,做大做强长株潭城市群,提高其核心增长极的地位;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契机,依托国家推进长江经济带和黄金水道建设,在岳阳、常德、益阳等环洞庭湖城市间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和立体交通网络,加强水域生态修复,建设大湖经济区和环洞庭湖城市群。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在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和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将大湘南地区的郴州、永州和大湘西地区的张家界、吉首、怀化、邵阳培育打造成区域中心城市,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塑造城市特色风貌,逐步培育成为支撑区域发展的大城市和重要增长极。
3.3 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完善城镇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服务水平
抓好城市道路、信息、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公交、供水、供气、防灾等公用设施建设。道路交通方面要着重优化城镇路网结构,增大路网密度,加强城市主干道、过江过河通道、进城通道建设,加快轨道交通建设,统筹城市道路、停车设施的布局,做好市内与市外交通的衔接。信息化方面要强化以光纤宽带网络、4G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等为核心的新一代通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发展微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和现代移动通讯为重点的城镇信息化网络服务业。能源方面要加快推进城镇燃气供应设施建设,完善燃气输配、储备和供应保障系统;加快城镇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提高城乡供电保障能力和供电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