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
为貫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形成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为学校(含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教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教育部等五部门提出《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一是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二是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三是及时处置、依法打击“校闹”行为;四是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教育部网站,2019-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