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重点整治三类网络直播平台
近年来,网络直播发展迅速,境内各类网络直播平台已达150余家,用户规模超过2亿,一些大型网络直播平台注册用户过亿、月活跃用户超千万,高峰时段部分“房间”用户数可达数万人。网络直播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突出的安全问题:一些平台传播色情低俗信息,挑战社会道德底线,个别平台存在色情表演、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网络环境,危害社会公共秩序。
今年8至10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直播平台专项整治,打击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将全面检查网络直播平台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指导网络直播平台全面清理各类违法有害信息,依法关停传播违法信息的账号、频道,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络直播平台。重点整治3类网络直播平台:一是群众举报、网络曝光或网民反映问题集中的;二是涉嫌存在色情表演、聚众赌博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三是企业自身管理秩序混乱、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的。同时,公安机关将监督指导网络直播平台加强安全管理,履行法定责任义务,严格落实违法信息防范处置以及网上案件线索发现报告等措施,推进网络主播和管理员实名制、普通用户手机注册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促进网络直播平台的健康发展。
(林靖文,摘自《北京晚报》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