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女馆”制度发微

    梁悦悦

    [摘要]太平天国运动中施行的“女馆”制度在发挥其“救济”功能的同时,也因其操作的强制武断为妇女带来了诸多苦难。“女馆”之失。在于它主要是作为太平天国统治者的政治工具,而非女性的维权工具;这也体现了近代以前中国妇女解放事业以男性为中心,缺乏“女性本位”,意识的历史局限。

    [关键词]女馆;太平天国;妇女解放

    一、概说

    本文所欲研究的“女馆”制度是推行于太平天国大部分统治区域的妇女救济制度。对于这种制度,早年史学界的主流评价往往是:“女馆”是进步的,是太平天国时期提高女性地位、保障妇女权益的独特创举。而近年来,一些带有批判精神的史家也撰文指出:“女馆”体现了太平天国妇女政策的局限性,是极为违背人伦的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对“女馆”的简单定性许多都渗杂了史家对于“太平天国运动”这一历史事件本身的好恶,未能从“女馆”本身入手进行具体的研究:而专门针对“女馆”制度所进行的研究更是凤毛麟角。因此,笔者在本文中拟从对“女馆”制度沿革的介绍与辨析八手,提出对这一太平天国重要妇女政策的新认识。

    二、溯源与演进

    (一)从“女营”到“女馆”——“军政合一”的严厉管制

    “女营”制度是太平天国领导者自金田起义时便施行的制度。它既是军营的一种特殊编制,又是管理妇女的特殊组织形式。《天情道理书》曾记载:“各团体一抵金田,首即分隔男女,男入男营,专任杀妖作战;女入女营,分担军事及其他工作(孩童当然随母入女营),均各依军事编制”…。由此可知,最早的“女营”是一种“军政合一”的组织,具有如下三个特点:第一,含盖面极广,近乎包含了参与太平天国运动的所有女性;第二,强制编伍,是一项执行异常严格的制度;第三,既上阵杀敌又承担后勤工作。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军事团体,“女馆”也就在太平军的征战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了。对此简又文先生曾做过考证:“女馆则女营所驻扎之屋宅之称,如男营所驻之房舍称为‘馆子也”。可见,最早的“女馆”只是收容“女营”中各位天国姐妹的临时场所而已,除了成员全为妇女之外,基本与军营没有什么差异。

    但同时,作为“女营”的驻扎机构,“女馆”也具有极其鲜明的特色——即“严别男女,杜防奸淫”。这一点是太平军自起义之初就严格贯彻的基本原则,而“女馆”制度正是这一原则在实践中的体现。简又文先生曾指出“女馆”建立的四大原因:一是遵循天条,“杜淫防乱”:二是确保士兵不因沉迷儿女私情而分心;三是“以眷属为质”,使士兵不敢萌生异心;四是保护供养妇女,带有一定的妇女救济性质。“笔者认为这种分析及排序是相对合理的。

    在一个特殊的战争时期内,“女馆”制度的确起到了保障作战、保护妇女的作用,为太平天国的迅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在定都天京之后,这种违反人伦的制度逐渐遭到了民众的反对,并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反观前代学者的研究,许多学者对这一阶段的“女馆”制度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讳莫如深的,对其后续的发展状况也有一定程度的美化,未能完全客观的反映“女馆”在定都天京之后的实际运转情况。

    天京政权稳定了,但是天国的统治者们并未如起义之初所承诺的那样废除“女馆”制度,恢复正常的家庭生活。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它无疑激起了民众的强烈不满。罗尔纲先生曾在其《太平天国史事考》中收录了一首名为《姐妹馆》的乐府诗作,对女馆中的生活进行了详细的描写。诗中多次出现了诸如“女官狰狞叱私馆,户籍散漫无人管…这样颇有控诉意味的语句,表达了馆中女子内心的痛苦。由于这些诗作大多出于《贼情类纂》一类清政府方面的史料笔记,许多史家都对其真实性表示怀疑,认为这些材料对当时民众的不满情绪有“夸大”之嫌。我们至少可以确认:当时民众对这一制度的不满的确已经达到了使统治者不得不发“安民告示”的程度。于是,“女馆”制度在甲寅四年发生了重大变革。造成这一变革的直接原因在于所谓的“会水源”事件,也就是咸丰五年太平天国丞相会水源之弟因其兄长误期被革职而逃亡的事件。在杜文谰的《平定粤匪略》中记载了这一事件对洪秀全所产生的触动,即使其意识到“女馆制度”中违背人伦的内容已成为许多心腹良臣生出二心的重要原因之一。于是,洪秀全开始调整政策,下令“允许夫妻配合”。自此之后,天京“女馆”正式被废除,馆中女子全部出馆,原先正常的婚姻家庭生活也得以恢复。

    虽然天京的“女馆”制度被废除了,但正如罗先生所强调的,这种制度并未从此退出太平天国的历史舞台。此后,太平天国每攻克一城市,在秩序未定之前必要实行这种制度以维护纲纪风化,保障妇女安全,这一说法也已经得到了大众的公认。那么,在秩序大定之后,这种制度是否依然会实行呢?还是所有妇女果真全部都被放出女馆了呢?对此笔者认为:甲寅四年十二月后的“女馆”制度并没有在其他占领区内消失。即便是在“秩序大定”的相对和平时期,它都只是松弛了,成为了不再针对全体天国妇女而是部分人的“新女馆”。这时,其社会救济的功能也就更加突出了。

    三、剥开“女馆”的幻象

    虽然我们不能否认,“女馆”的确在战乱年代起到了保护妇女安全和维持妇女生计的作用;但是在“女馆”建立的背后,天国统治者最主要的意图仿佛并不在于改善女性的生存状况,而是始终围绕“杜淫防乱”这一原则而施行政策的。那么进一步思考,这种“杜淫防乱”的思想又从何而来呢?“保护妇女”、“加强军纪”是之前许多史家愤有的说法,但这并不足以解释为什么天朝统治者要把它作为“最大天条”时时提醒。“保护妇女”的分量显然不足,如果仅仅为了“加强军纪”,在秩序已定的占领区内何必也要强调这种思想呢?笔者认为,这要从粤西一带的传统风俗与中原统治区的文化碰撞角度来解释。

    长久以来我们都认为,太平天国的妇女政策是基于粤西一带的独特风俗而成的。实际上,如果我们仔细揣摩清末民初粤西地区的社会风俗便会发现:在“女馆”制度这一具体问题上,天国统治者的思想和粤西风俗是大相径庭的。《中国妇女生活史》曾对清代广西土民生活有这样的记载:

    “粤西士民大概皆淳朴,为男女之事,不甚有别。春月趁唱歌,男女各坐一边,其歌皆男女相悦之词,若不合亦有歌拒之。如“你爱我我不爱你”之类。诸妇女坐杂,凡游客素不相识者,皆可与之嘲弄:甚而相拥抱,亦所不禁。”

    ”凡男女私相结谓之拜同年,又谓之做后生,多在未嫁之前。是以其俗,成婚虽早,然初婚时夫妻例不同窗(应为“床”)。…嬉游之性已退,愿成家室,于是夫妻始同处。以故偶多不笃,偶因反目,辄至离异。…赵翼自云:在镇安时会“下令凡婚者不许异寝”,镇民闻之皆笑,惟

    近城之民,有遵行者。”

    可见,粤西风俗中的“男女关系”有如下两大特点:第一,在广西地区“男女之别”是十分松弛的,甚至要比我们今天的社会更加开放。莫不说女子可以与陌生人攀谈,就连“拥抱”、“对情歌”都是被允许的。第二,在广西地区,已婚夫妻中的“异寝”现象是十分普遍的,而这也成为男女离异高发的主要原因,可见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并不十分严肃。

    从这两点来看太平天国领导人走出广西地区后施行的“女馆”制度,笔者大致有如下推断:“女馆”的形成在形式上虽然有原先广西土民“男女异寝”的影子,但在根本上它是对粤西风俗的一种颠覆,甚至可以说是专门为颠覆传统而生的。一方面,考虑到太平军中士兵多带眷属的特殊状况,统治者必须以严格的手段将男女隔绝,避免习惯开放自由的粤西妇女出现越轨的举动导致离异频发的局面,以为士兵们减少后顾之忧,保证战争的胜利与时局的稳定。也就是说,女馆建立的初衷可能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妇女,也是为了限制妇女,保护作为作战主力的男性权益。另一方面,太平军领导在见识中原风土的过程中也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和同化,或者说在妇女政策上被“封建化“了。当他们发现粤西一带的风俗与中原的封建文明格格不入,便开始以“女馆”制度作为扭转风俗的工具,变得比中原人更加激进的鼓吹“男女大防”与“杜淫防乱”,以章显某种“吐故纳新”、摆脱自身“蛮夷”烙印的姿态。只不过他们的作为过于激进了,造成了上文中我们所见的“矫枉过正”的局面。换而言之,“女馆”的建立并不是少数民族地区淳朴风俗的留存,而恰恰是受中原文化畸形影响的产物。当然,这只是笔者的一种推论,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论证。

    四、总结

    追溯“女馆”制度兴起与发展的全过程,笔者着重论证了以下三个问题:第一,“女馆”在和平时期的废除并不是领导者的真实意愿,而是迫于形势的无奈之举。第二,“女馆”制度在废除后仍然施行于许多占领区并带来了很多弊端,并始终存在着“强制独断”的缺憾。第三,“女馆”制度时时处处以“杜淫防乱”而非“保障妇女利益”为最高原则,极有可能是出于统治者整顿“夷俗”、适应中原文化氛围的政治需要。

    一八五三年《革命先驱报》的一篇社评曾评价“太平天国妇女的解放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妇女解放运动。…是妇女们与男子同为政治的自由及宗教的传播而并肩作战,牺牲其家庭生活的幸福,在特别作战期间男女平等,深信胜利不久即临而后解禁的行动。这世界得未会见之奇观,即人类的幻想亦未能形状其伟大。“但参考王绯教授所提出的有关近代妇女解放的理论来看,无论是“女馆”制度,还是太平天国的其他妇女政策,都至多只能算作“解放妇女”的运动,而与“妇女解放”相距甚远。可以说,“女馆”制度在发挥其救济功能的同时,更多表现的是男性当权者的“高姿态”。太平天国领导者在相关政策的制定与操作中并没能真正思考妇女的需要,倾听妇女的声音,甚至还为许多原本已苦难深重的妇女带去了新的负担。从这个意义上说,“女馆”制度并不单纯是太平天国妇女政策的创新之处,同时也是其重要的局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