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银监:金融“活水”助力脱贫攻坚
徐长春
泸州银监分局积极落实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高度重视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发挥监管引领,督导泸州银行业全面落实中央扶贫开发政策要求。截至2016年6月末,泸州市银行业各项贷款1189.34亿元,较年初增长8.82%,其中3个贫困县各项贷款306.13亿元,较年初增加35.15亿元,增幅12.97%。贫困县域机构网点224个,ATM及存取款一体机527台,自助银行55个,POS、E-POS机3899台,达到金融服务全覆盖。
科学部署金融扶贫开发行动
四川银监局组织召开全省银行业扶贫攻坚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泸州银监分局即研究成立泸州银行业扶贫推进办公室,落实工作职责和专门人员,专司全市银行业扶贫攻坚工作。对2015—2020年金融支持全市3个贫困县脱贫攻坚作出安排部署。根据《四川银行业支持帮扶全省88个贫困县行动计划(2015-2020年)》《四川银行业扶贫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四川银行业扶贫攻坚统计制度》,围绕泸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年集中攻坚、提前一年脱贫”的总体工作目标,制度出台了《泸州银行业支持帮扶贫困县发展的工作意见》,建立金融扶贫统计制度,推动金融扶贫扎实有序开展。
——积极采取行动,健全金融扶贫体制机制。要求泸州银行业机构结合自身战略和优势,找准定位,建立健全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严格落实银监会单列信贷资源、单设扶贫机构、单独考核贫困地区建制乡镇的机构网点覆盖率和行政村的金融服务覆盖率、单独研发扶贫金融产品“四单”制度,切实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质效。农业发展银行泸州分行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继续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教育扶贫等领域的资金投放。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机构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以政策扶持为支撑,通过市场机制增加信贷投入,着重加大扶贫产业项目和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其他银行业机构要主动对接扶贫开发项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采取精细化管理方法,使各项服务措施落实到贫困人口和具体项目,提升金融扶贫精准度。
——加大信贷倾斜,大力发展扶贫小额信贷。要求各银行业机构保持对贫困地区、贫困户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脱贫攻坚项目的信贷资金投放与项目计划、进度要求相匹配,对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有效信贷需求要实现扶贫小额贷款全覆盖,确保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按照精准扶贫思路和要求,加快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业务,认真落实四川银监局和省扶贫移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需求准、责任清、放得出、管得好、收得回”,单独安排资金,单独考核责任,持续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加大对“三农”普惠金融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实施特惠金融服务政策。截至2016年6月末,泸州市3个贫困县各项贷款306.13亿元,较年初增加35.15亿元,增幅12.97%,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增速4.15个百分点;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12亿元,共覆盖贫困人口1.6万人;对1720户贫困户发放小额扶贫贷款5356万元。
推进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
——推进金融创新,探索脱贫攻坚有效服务模式。针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新形式、新特点,加快金融扶贫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渠道创新,提高扶贫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多样性和有效性。加快扶贫开发贷款抵押担保创新,灵活运用多种担保方式分散信贷风险。适当简化审批发放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使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逐步富”。泸州银监分局根据当地银行业机构服务专长和实际情况,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扶贫项目融资、服务网点布设等情况,由农商行负责扶贫小额信贷发放,由农商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名单制管理,对贫困户开展逐户走访和信用评定,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在授信额度内由贫困户自主周转使用。使金融扶贫的服务主体更加精准、服务责任更加明确。
——深化结对帮扶,确保对口帮扶行动落地见效。按照《四川银行业支持帮扶全省88个贫困县行动计划(2015-2020年)》和《四川银行业扶贫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泸州银监分局主动作为,牵头做好贫困县“一行一县”结对帮扶,目前中铁信托、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泸州市商业银行分别与叙永县政府、合江县政府、古蔺县政府签订了“金融扶贫合作开发协议”,并认真选取5-10户贫困农村家庭进行“一对一”帮扶。对选定的结对贫困户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人,逐户研究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明确帮扶目标、重点和具体措施,真正帮助贫困家庭找准致富门路。同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响应当前相关银团挂职政策,下派银行职员到3个贫困县进行精准扶贫挂职,截至2016年6月末,泸州银行业机构共下派干部12人,结对帮扶家庭474户,目前已有12户贫困家庭通过帮扶脱贫。
——实施智力扶贫,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致富。按照扶贫先扶智原则,认真办理助学贷款业务,切实提升助学贷款比例,做到应贷尽贷,确保助学贷款受助总人数、贷款总额逐年增加。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期限可延长至最长20年。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活动,踊跃向贫困地区学校、学生捐款、捐物,切实帮助贫困地区学生改善就学条件,促进提高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防止贫困代际传递。同时,在员工招聘时要更加注重招录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实际行动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就业。截至2016年6月末,发放贫困县生源地助学贷款43.49万元,解决70名贫困大学生就学问题。为贫困学生捐资238.98万元,捐赠物品折款19.58万元,招聘贫困农村高校毕业生3人。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泸州银监分局推动精准扶贫财政金融互动工作,通过贫困县建立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移民搬迁、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业务风险分担基金,促进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督促银行业机构主动联络当地政府扶贫部门,及时获取脱贫攻坚规划和实施方案、贫困户识别等信息,及时反馈扶贫开发的金融服务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的协同联动,以财政扶贫资金、政府产业发展基金、财政贴息资金作为撬动金融扶贫投入的支点,推动精准扶贫财政金融互动工作,促进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目前,古蔺农商行、叙永农商行、合江农商行、合江邮储已分别与地方政府签订了《扶贫小额信贷合作协议》。古蔺、叙永县财政分别到位1000万元、300万元设立了分险基金,并明确了县财政贷款贴息标准和贷款损失分担比例;古蔺农商行、合江农商行已分别与当地政府签订了《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合作协议》,古蔺县财政到位3000万元设立了分险基金。 (作者单位:中国银监会泸州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