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 探索发挥支部职能新途径
孙霞云 田永峰 田勇 王正建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0)04-077-01
摘 要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中央储备粮菏泽直属库有限公司巨野分公司党支部积极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探索出一条充分發挥基层党支部职能的新途径。
关键词 党员教育 党建计划 积分考核 党建阵地建设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为基层组织的党支部,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是支部抓好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一环。
中央储备粮菏泽直属库有限公司巨野分公司党支部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党员践行新思想、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探索出一条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职能的新途径。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实抓牢理论知识学习
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固定日集中学习和个人理论自学,支部书记每月5号前检查党员上月度学习笔记,并签署检查意见,及时发现党员思想苗头,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教育。运用好灯塔党建、学习强国等平台,将学习新思想新理论与中储粮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让党员引领广大员工把中储粮核心价值理念铭刻于心、成为自己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二、制定党建计划、锁定奋斗目标
支部及党员个人撰写党建工作计划书,分别从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工作措施、保障措施、月度工作计划安排5部分展开详细论述,做到人人有计划、有目标、有动力、有方向。工作计划书重点在政治建设、三基建设、阵地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大力提升党建工作标准和质量,促进党建工作焕发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领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党支部针对党员个人制定的工作计划详细清单,逐月逐项进行定期考核[1]。
三、建立党员量化积分考核机制
围绕“四个合格”标准和党员先进性、纯洁性要求,对党员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每月月底,支部召开支委会,按照党员量化积分评分标准动态记录党员月度得分;每季度通过党员大会、党务公开等形式对党员积分进行公开公示,并在年度党员量化积分登记表上登记;12月下旬汇总党员积分情况,经支委会审议、党员大会通过后,确定党员年度积分,将年度积分作为党员评先树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四、推进班组建设,做实党建+项目管理,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为更好地促进党建与业务的融合,巨野分公司以“6S”管理为标准,围绕安全、生产、效率和成本难题,积极探索,塑造“安全、规范、精细、创新”的工作精神,打造优秀机修班组;以阵地建设为抓手,确保全年安全零事故;努力降低设备故障率,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稳定运行,保障粮食出库、收购工作顺利开展[2]。
五、结对帮扶、提高不在岗党员考核达标覆盖率
巨野分公司党支部现有党员39人,其中在岗7人、不在岗32人,居住较为分散,在党员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难度。针对这一情况,巨野分公司党支部实行在岗党员对不在岗党员帮扶制度,帮扶内容涵盖帮学习、帮思想、帮生活、帮稳定、帮健康、帮发展等内容,按照1:4.5的比例结成对子,通过不同的方式,向不在岗党员发放学习材料,讲解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鼓励他们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同时加强支部同不在岗党员沟通交流,并定期对老干部、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帮他们解决难题,增强他们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六、抓好先进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
鼓励党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争做“行家里手”“业务标兵”,拓宽知识视野,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组建“便民服务队”“为农服务队”,不断增强农民朋友对中储粮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通过先进事迹宣讲、举办技能岗位技术大赛、表彰优秀党员、先进员工等活动,积极宣传正能量,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向优秀看齐、知荣辱明是非,树立良好社会主义新风尚。
七、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不断增强党的纯洁性
将党性纪律教育始终贯穿始终。运用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廉政基地学习教育、优秀影片观看等方式,对广大党员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积极开展“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党费缴纳日”等党日活动,让每个党员在特殊的“日子”里铭记党员身份,用正面典型引导党员对照内省、见贤思齐,用反面典型警醒党员严以律己、襟怀坦白,坚守立身立业之本。
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上,广大党员是奔跑者的领头羊,追梦者的领头雁。巨野分公司党支部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在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道路上必会越走越宽,为中华民族复兴梦、中储粮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磅礴力量!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Z].2018.
[2]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Z].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