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港口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

    骆阳戚 馨元

    

    

    

    【摘要】? 自十九大以来,海洋经济发展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作为海洋经济重要生力军的沿海港口企业更是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契机。在当前国内外日益重视环境保护的大背景下,沿海港口企业在发展中必须履行好环境责任。文章透过沿海港口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状况,从影响环境信息披露的内部、外部两方面因素着手,探讨了其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试图找出关键影响因素,以期从根本上改善沿海港口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状况。

    【关键词】? ?沿海港口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2019)04-0022-05

    一、引言

    在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专门强调“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要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海洋强国建设做出贡献。”对此,沿海港口企业责任重大,特别是在实现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方面更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沿海港口企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要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要加大环保投资,重视环境责任履行,加强环境信息披露。

    港口行业虽然不是重污染行业之一,但是港口企业每日需要有大量船舶、起重机等机械设施来开展经济活动,其对沿海周边生态环境的污染是难以避免的。港口污染主要以水体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噪音污染为主。水体污染主要表现在石油污染、停靠船舶排出的生活污水污物污染以及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溶于水后造成的水质污染。石油污染主要是由油船在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溢漏以及港口和船舶含油污水的排放等原因造成的。大气污染则主要由粉尘、废气造成。噪声污染则是由船舶、港口设备进行作业时所造成的噪音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1]。因此,港口企业作为港口经济活动的主体,同样在保护周边生态环境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配合社会各界治理环境的同时,理应同重污染行业一样,必须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而环境信息披露无疑是社会各界了解企业环境行为最直接的途径。

    二、文献综述

    (一) 国外研究

    国外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起步较早,研究较为深入,研究成果也比较丰富。Sarah D.Stanwick(1998)認为如果公司存在委托代理方面的问题,且该问题很严重时,企业或许会通过隐藏真实的环境信息来维持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获得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这样的话,大企业不一定就比小企业会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因为大企业要规避风险,所以他认为企业规模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之间不存在绝对的正相关关系,也不一定是负相关关系,需要根据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而Brammer和Pavelin(2006)经过对英国大公司研究发现,公司规模同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现正相关。Alciatore等(2006)研究得出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变化与公司规模及财务杠杆正相关。然而, Cormier 和 Magnan(2003)证明了财务杠杆虽然与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正相关,但构成社会责任信息一部分的环境信息却与财务杠杆负相关。A Hassan,E Ibrahim(2012)对环境披露质量分析表明,环境管理系统应用情况、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情况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存在正相关关系。

    (二) 国内研究

    我国关于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近些年也呈现出大量研究成果。赵萱、张列柯(2015)等人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了公司规模和企业盈利能力对环境信息披露具有显著的正向关系,且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影响公司治理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作用。毕茜(2015)等人研究发现,宏观环境制度的完善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薛玫(2016)通过对现有文献研究得出,影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主要有公司规模、公司管理机构等因素,但是由于我国目前非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主要以自愿性披露为主,因此环境信息披露缺乏规范性,其质量水平缺乏可比性。李香陶(2016)等认为独立董事的比例对环境信息披露有显著影响,且认为独立董事通常能够站在客观的角度上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独立董事比例高的公司更能充分发挥其独立性。王佳、刘禹彤(2017)等通过实证研究认为企业盈利能力越强,企业就越愿意披露更多更全面的环境信息。刘学之(2017)等认为公司规模越大信息披露水平越高,而企业营运能力越低越希望通过披露更多的环境等信息来树立企业形象。陈华琴(2018)以及王金玲、张仲尧(2018)等认为现在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缺乏全面性,而且模式不一,信息分布零散,整体来看缺乏可比性。陈华琴(2018)、侯蓝慧(2018)等也认为环境信息披露缺少实际审计,在客观真实性上存在较大的缺陷。

    基于上述国内外文献研究发现,在许多方面的研究结论并未达成一致,甚至出现相反的结果。当前国内的研究更多地集中在重污染行业方面,对于非重污染行业关注较少。对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每个企业承担有同样的责任,因为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对于沿海港口企业,其生产经营必然会对近海及海岸线等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当前关于沿海港口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鲜有涉及,因此,本文选取港口行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运用实证分析法与披露指数综合评分法,从企业内部和外部两方面来着重探究沿海港口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

    三、研究设计

    (一) 数据来源及样本选取

    本文主要以我国沿海港口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各公司年报、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为样本数据来源,共选出14家港口上市公司作为有效样本,2014年至 2016年共42份年报、27份社会责任报告、3份可持续发展报告,三年总共42个研究样本。选取的港口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及名称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