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建构与解构

    【关键词】问题行为;中小学生;心理咨询

    【中图分类号】G448?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5-6009(2021)33-0054-02

    【作者简介】刘稚颖,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006)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副教授,中国心理学会注册督导师。

    学校心理咨询师常常被认为是解决学生“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班主任、学生家长及任课教师会将表现出各种“问题”的学生带到咨询师面前,希望心理咨询具有神奇的魔力,能让学生的“问题”消失。这种神奇的魔力真的存在吗?它究竟是如何起效的?本期三个案例展示了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开展学校心理咨询实践的成功经验。

    根据系统理论概念,某个人的所谓“问题”并不是一个独立现象,而是整个系统内部相互作用的结果。“问题”是谁发现的,它何以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都反映了问题描述者的思维方式和认知背景。因此建构主义认为,“问题”并不是一个绝对客观的现实,而是人们对复杂的现实世界的主观认识,对同一个现象,不同的认知方式可能得出不同的結论,因此“问题”是被建构出来的。也就是说,同一个行为,在某些人看来是问题,另一些人可能觉得并不是问题。

    现实世界是纷繁复杂、不断变化的,如果我们能认识到解释的多种可能性和变化的可能性,一个“问题”就不会固化,会随着系统中其他元素的改变而改变。如果认知过于狭窄和固定,将一个变化着的现象看作一个不变的“问题”,就会忽略那些有助于改变的因素,从而阻碍了“问题”解决的可能。因此,系统式咨询的工作任务就是要发现“问题”是如何被建构起来的,并寻找解构“问题”的资源,采用适当的策略对固化的系统认知模式进行扰动,促使系统发现更多改变的可能性。

    我们来看案例一中戴着口罩哭泣的女孩小叶,周围的人是如何定义她的“问题”的。小叶的爸爸说孩子“不爱交流、胆小、不肯上学”,班主任的描述是“十分胆小,行为上有些自我封闭,从不主动和老师、同学交流,开学至今总戴着口罩”。咨询师对这个问题行为进行解构,让家长和班主任体会和理解小叶哭闹、逃学的背后是安全感的缺失。同时挖掘小叶身上的积极资源,即“问题”不出现的例外情况:当同学找小叶聊天时,她有时会把口罩拿下来;和妈妈在一起时很自在、放松。咨询师帮助家长和老师看到了问题改变的可能性,同时给他们布置了作业——为提升孩子的安全感做三件事。咨询师自己也作为系统的一员参与互动,为小叶提供了一个神奇、安全、美好的小世界,让她在学校里不再感到害怕。系统合力让小叶重新体验到信任、接纳与安全,很快就适应了学校环境。

    案例二中“多动”的小杰,家长对孩子“问题”的认识是“认知能力弱、反应慢、不能遵守规则”,老师对小杰的描述是“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喜欢动来动去、随意走动,同伴交往中只顾自己,不合群,还经常做出一些轻微的攻击行为”。这些关于小杰的消极描述,导致家长对孩子的态度常常是急躁强硬和责罚打骂,老师批评他,同学对他敬而远之,这些都使得小杰的“问题”行为变得越来越严重。为解构“问题”,咨询师邀请小杰的父母、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系统成员一起讨论,帮助大家认识到小杰的“多动”是紧张、焦虑的情绪反应,他想吸引周围人的注意,内心渴望被看见、被理解、被认可、被赞美,也希望得到具体有效的帮助。在寻求问题解决的可能性方面,咨询师主要采用“此消彼长”的策略,包括降低要求、找优点、多鼓励、多肯定等。当得到来自周围人的关注、肯定与支持时,小杰更愿意控制自己,对课堂学习也投入更多,问题行为明显减少。

    案例三中小煦的“问题”是这样被建构的:妈妈说他“在家经常发脾气,全家被他搞得烦躁”,班主任说他“在课上注意力不集中,随意讲话,有时离开座位,课堂作业一直拖拉,常与同学闹矛盾,不服从老师的课堂管理”。经过咨询师的引导,小煦的妈妈进行了自我反思,认识到孩子的犟脾气与自己有一定的关系。在聚焦家庭互动细节的过程中发现,爸爸的教养方式让小煦感到不舒服,而奶奶和妈妈对爸爸的指责又让小煦有了不服从爸爸指令的理由。更重要的是,父母意识到小煦容易发脾气是心里着急却不知道如何表达。这些关于“问题”的解释打开了解决问题的新思路——理解孩子的需要,鼓励表达,肯定孩子做得好的方面,和孩子共同面对困难。

    案例中的三位咨询师都用到了“改释”的方法,这是最重要的系统干预之一。改释是对一个迄今为止被消极评价的、有障碍的行为方式、体验方式或重要的互动模式在系统相关的背景下做出新的评价。改释有多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意义改释,即改变对一种被指责的行为所归咎的意义,如将小杰的多动理解为寻求关注,将小煦的发脾气视为表达需要。改释的其他形式还有背景改释和内容改释,前者是将“问题”与特定的背景进行联系,同样的表现换一个背景可能就不是问题了;后者是将被指责的行为与其背后存在的“好的意图”区分开,如小叶的哭闹是为了寻找安全感。无论采用哪种形式,改释的方向通常都是积极取向的。但是这种积极改释的方法如果使用不当,并不总是能够被谈话对象所接受,他们可能会觉得咨询师对自己的痛苦没有足够的认可和共情。因此,咨询师在进行改释前,首先要建立良好的关系基础,并对谈话对象表示认可、欣赏和充分共情。然后要认真考虑什么样的改释是对方觉得比较合理且容易接受的,同时又具有不同于原来的“问题”建构的新内容。这种重新建构的能力,需要咨询师在实践中反复练习、不断提高,最终达到熟练和精准的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