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的思考
许文
[摘要]党员是党组织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是党的纯洁性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由于党员“能进能出”的问题未能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以致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新形势下研究并实施党员退出机制,畅通“出口”通道,对于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决定,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出口”;先进性;纯洁性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世情、国情、党情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党员队伍日益壮大,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存在一些新问题,管党治党任务更加艰巨。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党员“出口”不畅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当前党内存在着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党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党员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不强,甚至思想蜕变、腐化堕落等问题,健全党员退出机制,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当务之急。
1.党员出口不畅影响党员队伍的质量
截止2013年,我国党员人数8512.7万名 ,基层党组织420.1万个。党员数量的大量增加引发了一些人“重量不重质”的担忧。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一些地方或单位,为了完成发展党员“指标”,不得不降低进入“门槛”,在“矮子”中选“高个”,以至于一些“先天不足”的人,也混进了党员队伍,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要正确地处理好党员的量与质的问题,要严格坚持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2.党员出口不畅影响党员队伍结构的合理性
党员队伍的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影响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当前党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党员管理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生产、工作第一线党员少,年轻党员、高学历党员、流动党员及非公有制身份党员的增多给党的建设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要从根本上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分布状况,发展党员时注意改善结构是重要的措施之一。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注意吸收的新党员的年龄、文化、性别、分布以及民族和职业构成等情况,将更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员队伍的战斗力。要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要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规划,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
3.党员出口不畅影响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党执政环境的不断变化,在部分党员身上出现党性不纯的问题。当前党员党性不纯问题突出表现是: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思想蜕化,对社会主义事业缺乏信心;一些党员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尽到党员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一些党员忘记了党的宗旨,背离了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淡漠,不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四风问题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盛行;一些党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对组织决定、上级指示敷衍塞责,不认真贯彻执行,本位主义严重等等。虽然这些现象只是发生在少数党员身上,但是如果这些党员长期滞留在党内,党员“出口”不畅,必然会影响党员队伍的质量,影响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信和党群关系。
4.党员出口不畅影响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能力的提高
党员是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党的细胞。党员是否合格、素质高低、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执政能力的提高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因此,畅通不合格党员退出渠道,处理不合格党员就成为新形势下党自身建设的一项根本性任务。
二、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的路径探索
(一)实行积分制管理
如何破解党员活动难组织、发挥作用不明显、考核评价弹性大等问题,成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工作重点和难点。为此,推广党员积分制管理新模式,将党员管理考核量化公开,实现组织评价有依据、党员争优有动力。
1.设计积分管理体系
近年来,部分基层党组织的党员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党员服务意识不强、监督考核党员方法不严谨等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到党员作用的发挥。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设计“党员积分制管理”:一是根据党员的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设定A、B、C、D、E五个积分种类;二是为每名党员制定一张党员积分卡,记录积分及考核等有关情况;三是党员积分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按时参加会议、服从组织安排、主动交纳党费、热心公益奉献”等基本党员义务的履行情况以及日常表现;四是通过季度评议和年度考评,得出党员的年度综合积分,并依分数高低确定党员的“星级”(五星级至一星级),评定结果作为党员年终民主评议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2.规范积分机制运行
党员积分制管理由申报、汇总、核实(评议)、公示四个环节构成。一是党员积分申报。分为三种类型:支部记录积分,即党员参加会议、交纳党费等基本情况,由党支部根据有关记录直接积分;党员申报积分,即党员填写党支部统一发放的党员积分卡,每季度向党支部上交一次,由党员自己申报积分、积分小组核实积分;班子提议积分,即支委会参照《积分制管理细则手册》的要求,对党员的履职作用、党性状况确定积分。二是党员积分汇总。三种申报积分汇总由考评小组(党支部)负责。三是积分核实(评议)。由每个季度的党员大会核实(民主评议)。四是积分公示。核实后的积分经党员本人确认后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以确保积分评定结果的真实、民主、客观。通过建立积分台账、季度通报、年度公示等办法,使每位党员能随时掌握自己的积分排位情况,使党员开展的一切活动、所作的一切贡献都体现到年底的最终积分上,用量化积分来回答“先进不先进、优秀不优秀”的问题。
3.完善积分评定奖惩
强化积分运用工作,将数字积分转化为现实工作推力。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符合党员岗位特点的奖惩措施,使优秀党员添动力、落后党员有压力。党员积分考核评议小组对全体党员年度积分进行审核评定,对优秀党员推荐对象,规定年末评议结果必须在四星级以上,低于四星级的不得参评;年度积分被评为二星级的党员,由党组织进行约谈;年度积分被评为一星级的党员,由党组织进行诫勉教育,帮助其整改提高;积分累计在100分以上的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党员,60分以上的评为合格党员,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不参与星级评定,40分以上的评为基本合格党员,40分以下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评为不合格党员。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作为当年度评先评优的参评对象,对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党员,由党组织进行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并派专人结对帮扶,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程序给予劝退、除名等相应组织处理。
(二)探索界定不合格党员标准
针对不合格党员标准过于宽泛、难以界定的问题,各试点单位可以按照党章及有关党内法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抵制情绪,政治上不够坚定的;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接受党的纪律约束的;党性观念差,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本人要求退党的;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在50%以上的;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损害党和人民利益,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参与赌博、打架斗殴或大搞封建迷信,参与或操纵群众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参加宗教、邪教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经教育不改的等具体情形,确定为不合格党员。以实现不合格党员界定有标准、处置有依据。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听取本人申辩,支部大会表决、上级党委审批、宣布处理结果”等步骤,对其进行劝退、除名处理。
(三)落实不合格党员教育帮扶措施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不合格党员实施切实有效的教育帮扶措施。一是限期整改。由党委派人对帮扶转化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帮助提高认识。同时,下发限期整改的书面通知书,给予1个月时间的限期整改。二是开展转化。限期整改期满后,经党委考核,仍未转化的,再进行为期一年的教育转化。教育转化期间,实行原党组织和上级党委双重管理。通过谈心谈话、党风党纪党性教育、党的知识测试、承诺办实事、先进党员结对帮扶等途径,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帮助整改转化。三是分类处理。经考核对转化效果明显的,由党委研究决定,按期结束帮扶。表现突出的,可提前结束帮扶,但教育转化时间最短不得少于6个月。对转化效果不明显的,延长一年的教育转化期限,经考核仍不合格的,将劝其退党,坚持不退的,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予以除名。四是受理申诉。党委做出处理决定前,将与党员本人进行谈话,听取说明和申辩。处理决定会及时通知原党组织,原党组织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并报组织部备案。党员本人在知道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可向党委提出复核申请,党委将在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15日内做出复核决定。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向组织部提出申诉。不合格党员的调查材料、教育转化、组织处理情况及该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将一起存档。
(四)完善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
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个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问题。完善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建立健全包括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帮扶整改、教育诫勉、谈心谈话、申诉复查五项机制,使不合格党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对那些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落后分子坚决清除出党员队伍,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试行处置不合格党员票决制
由于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存在着“人情因素”、“面子”、“从众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许多人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思想上有顾虑,许多党组织碍于情面不敢动真格处理,结果人为造成“出口不畅”。试行处置不合格党员票决制,就是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实行“一人一票”的无记名投票,用“票决制”代替“举手制”,进而克服了“举手制”的弊端,有效地解决了党员因碍于情面或怕报复而违心举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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