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在银行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中的作用

    关键词 银行公证 金融风险 防范 化解 作用分析

    作者简介:段文鑫,福建省沙县公证处,四级公证员,研究方向:公证业务。

    中图分类号:D926.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獻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4.150一、银行金融风险

    (一)银行金融风险类型

    银行风险是和银行经营过程紧密相关,并且在银行的各项金融活动中是一种不可规避的存在,以银行的经营范围进行分析,无论是发放不同期限的贷款、发行金融债券、买卖外汇、提供银行信用证服务和信用担保等所有的银行业务,都会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导致金融活动的安全得不到保障[1]。目前银行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九类:

    1.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顾名思义,就是交易对象没有按时履行自身的契约义务,导致受信人不能按时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导致银行(授信人)开展这项业务所产生的收益与预期收益产生偏差。

    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起源于经济学概念,在金融市场上因为利率、汇率、股票等价格变化导致银行的利益蒙受损失。市场风险之于银行金融风险的主要范围为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基于中国目前没有形成利率市场化的体系,因此利率风险是我国银行金融业遇到的最主要的市场风险。

    3.操作风险,这种风险是银行业产生和发展至今一直存在的风险,根据研究的范围不同,有狭义的操作风险和广义的操作风险之分,狭义上来说,这种风险是因为人类的操作错误、系统的识别错误等导致银行产生金融损失,广义上来说是因为外部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4.流动性风险,根据巴塞尔委员会之定义,流动性为“增加资产并满足到期债务清偿的能力”,换言之,就是持有的资本能迅速转化为现金外的资产总量,并具有承诺的偿债能力。要想具有足够强的流动性,就需要银行“随时随地,需要钱的时候就有钱”。

    5.国家风险,国家风险是存在于跨国金融活动中,因为不可抗的国外因素,如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执行等导致的是非合同和契约条款产生的变化。此风险是因为一些对银行金融产生不利影响的规定或者歧视产生的风险,对银行本身来讲,不具备可抗的能力。

    6.声誉风险,此风险是商业银行风险的第二支柱,是因为银行在自身的经营过程中,因为各种因素对银行的声誉产生不良的影响,进而在内部控制、金融产品服务等多方面产生违规案件,这种影响是无论花费多少的时间和精力,都很难改变该事件对银行产生的声誉影响。

    7.法律风险,为了提升自身的竞争力,部分商业银行存在的违法和不规范的行为,或者因为外部环境和市场操作风险产生的负面影响,法律风险往往具有比较高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如果产生很可能引起一定的损失和法律危机。

    8.合规风险,如果银行自身没有按照相关的监管要求和自律性组织规定进行金融活动,这种风险主要是因为银行自身原因产生,并且一旦产生,很可能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监管的处罚。

    9.战略风险,这种风险是非常宽泛的概念,因为银行自身的战略定位和中国银行业战略发生改变,都会产生此类风险,并且这类风险产生会影响到银行整个规范的运行流程,对银行自身的经营和发展影响非常大。

    (二)银行风险特征

    1.不确定性。银行风险的产生原因具有不确定性,基于风险管控意识、金融市场大环境等,都会对银行的金融活动产生风险。从以上对银行风险的总结分析也能看出,针对银行产生的各种风险来源众多,如果不加以重视,在无形之中就会形成银行风险,影响银行的正常运行。

    2.叠加性。因为非常细微的管理制度漏洞,都有可能产生金融风险,并且如果一旦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其会产生“蝴蝶效应”,并逐渐扩大风险对银行金融活动产生的影响,如,因为放宽贷款条件,部分客户的识别不清晰,导致贷款手续不全,或者金融抵质物不足以抵值,很可能造成银行后续的追偿难度大。原本是小小的一笔金融业务,都可能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产生或多或少的不良影响。二、公证于防范化解银行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分析

    (一)金融公证业务内涵

    金融公证是一种司法证明制度,银行向公证处进行申请,并用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财产的合法权益进行法律上的证明[2]。根据《公证法》规定,公证具有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双方的法律行为是公证文件的形成效力依据。

    (二)公证于防范化解银行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分析

    1.公证是金融信贷关系法律行为的可靠证据。公证具有非常约束的法律效力,并且是形成要件效力的重要文件,其证据效力是保障银行金融活动安全的重要体现,其主要表现在,银行作为信贷活动的债权人,本身就为了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并减少经营风险,可以利用公证的手段保证信贷活动的约束力。例如,在一些借款的企业,到达合同规定的期限以后,却不能偿还贷款,但是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放欠款通知书的时候,往往会出现拒签的问题,这种情况往往是令银行束手无策的。如果在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时候,银行和企业个人之间按照正规的渠道签订合同,一旦出现上述问题,公证员可以和信贷人员一起到借款人和担保人企业或者家中发放欠款通知书,如果对方拒收,就可以委托公证员为银行出具“借款人/企业和担保人/企业拒收‘通知书”的公证说明,这样一来能解决日后诉讼时效失效的问题,有利于保证银行的有利地位,并防范化解信贷风险[3]。

    2.严厉打击不良贷款行为,保证银行的资本回收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7条之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作用,其与仲裁、审判等司法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且公证的债权文书法律上是受到认可的,如果在公证以后,借款人没有任何原因就不履行義务,人民法院按照公证文书规定,由法院采取强制的措施,有利于保证银行收回个人资本,公证对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保证,实现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和谐统一,也推动了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统一。经过实践证明,经过了公证,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的意识提升,并且经过了公证的银行借贷合同,在到期以后都有比较高的履约率。因此公证之于银行金融的作用为加强金融活动的监管,并严厉打击各种不良的贷款行为。

    3.规范银行的放贷程序,维护双方的权责对等。目前在银行金融活动中,也存在部分因为业务员的违规操作产生的金融风险,如“人情贷”“金钱贷款”等,都是目前银行风险防范和化解中难以突破的防线。如果这部分贷款出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要由银行担责,导致银行的利益蒙受损失。再者,目前中国法律法规对银行金融业务的规定非常复杂,要想把控某些条款是否合规,在一定程度上以现在的法律法规之规定进行把控也具有一定的困难,尤其是在我国,金融业并不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发展程度,相较于西方国家的管理体制的严格性和细致性程度不够,公证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银行的放贷行为,并规范的金融活动行为,秉承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双方的正常权益,保证权责的对等和统一[4]。

    4.提高银行在执行借款纠纷的回款率,实现回款的快速和高效。对于银行的解决贷款纠纷的形式,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是诉讼追回,另一种是公证。两种方式对比分析,就能发现公证的独特优势。根据数据分析显示,采用诉讼强制执行解决贷款纠纷,对银行来说,最终的回款率不足三成,举例来说,一项1000万的逾期贷款,对于银行来说,一审诉讼需要支付案件受理费、案件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分别为21.39万元、4.64万元、3.08万元、14.61万元,如果进入到二审,那么银行需要支付的费用就要加倍,而这样要蒙受的损失就有87万了,对银行来说,这样的问题解决方式显然是不经济的,而如果采用公证强制执行的方式,就能将费用大大减少,如果银行的公证费是借款人缴纳,并且申请被申请人承担费用,银行要支付的强制执行费只有11.19万元。相较于诉讼,公证能大大减少收回贷款的时间,如果是诉讼,短则数月长则数年,都有可能发生。三、完善金融公证业务,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启示

    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基于银行金融风险种类多、种类杂的问题,在银行的金融活动过程中,进行公证的申请是非常有必要的,它能有效实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法律层面上再次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规范了借款人和银行的自身行为,能有效降低金融活动违约率。即使出现金融风险,也能尽可能规避银行的经济损失[5]。完善金融公证业务是时代的需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切实规范自然人双方的责任,稳压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人,保防金融活动道德风险,用改革的方式推进中国金融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就需要各地公证处严把审查关,坚守职业道德,严格依法办事,制止一系列的金融信用风险的产生,为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完整、全方位的服务。

    参考文献:

    [1]葛红梅.关于商业银行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思考[J].中国市场,2020- 03-02.

    [2]滑冬玲.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及其防范——基于新时代金融安全观分析[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9(6):28-36.

    [3]程刚,王刚.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控措施对央行金融风险监测的启示[J].金融科技时代,2019(12):16-20.

    [4]许一鸣.推动银行会计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发挥更大作用[J].中国银行业,2018(9):77-79.

    [5]王艳宁.论公证在我国防范金融风险中的特殊作用[J].河北学刊,2001(1):1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