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实效的几点思考
柳絮
[摘 要]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提出,要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在纪检监察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文章以国有企业为对象,分析影响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因素,思考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监督效能的对策,以期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保驾护航。
[关键词]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实效
中图分类号:D035.4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国有企业也在积极适应经济阶段的转变,面临改革、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国企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极大影响了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局,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1]。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职责、第一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强化监督实效,是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基础。
一、影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实效的因素
(一)纪检监察监督“认知”不到位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得到普遍认同,但大多数企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作用认识上还是有所不足,认为监督工作只属于纪检监察机构,对“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认识不足,纪检监察工作开展重心偏移,没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的再监督”作用;部分企业没有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与经营生产的关系,认为监督工作开展会影响员工积极性,口头支持、行动拒绝,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流于表面;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纪检监察履行好监督职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满足现有问题线索的事后监督,主动监督意识欠缺,常态化监督机制未真正建立。
(二)纪检监察监督“机制”不完善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受上级纪委和企业本级党委双重领导,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进行监督的难点长期存在,同级监督意愿不足、成效不显;有的企业设置了单独的纪检监察部门,但工作人员少,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有的企業未设置单独的纪检监察部门,与综合部门、党群部门等共同办公,有的设置了纪检监察专岗,但往往存在兼职现象,有的直接由其他人员兼顾纪检监察工作,这些现象从客观上削弱了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独立性、实效性,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系统性、规范性、主动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完善制度多立足于上级相关纪检监察制度法规以及以往经验做法等,制度规定主要强调自身业务工作的开展,对于如何监督企业经营生产涉及的“对象”没有明确规定,缺少完备的制度规定对权责进行划分,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职责理解不清、定位不准,责任意识不强,影响监督执纪的工作效果。
(三)纪检监察监督“手段”不丰富
随着国有企业反腐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新的腐败形式也在出现,为规避调查、逃避惩罚,一些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被套上了“新马甲”“隐身衣”,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从常用的监督方式来看,如听汇报、看资料、发问卷、时提醒、奔现场等,时因工作开展不及时、精准,对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监督不深入,对企业项目建设、招投标、投资经营、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督不充分,对党员干部工作外的监督不到位等,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削弱了监督实效;防微杜渐工作做得不够,分层分类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不到位,近距离、常态化的日常监督有待加强,贯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精准有效监督尤为重要。
(四)纪检监察监督“力量”不充分
“监督不带电,虚设高压线”,国有企业的经营业务繁杂,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提出了专业性的要求,但大多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人员不足、构成单一,欠缺专业的纪检监察知识和监督重点领域的业务知识,开展内部监督发现问题少,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与系统外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信息共享不够,虽然积极会同财务、投资经营、工程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督查,但高质量发现问题线索不多,没有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力量的专业优势、落实部门职能监督责任,监督存在滞后性,部门联动监督合力不充分,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能力有待加强[2]。
二、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实效的思考
(一)明确性质作用
一是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深刻理解“三转”的意义,明确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的准确定位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二是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教育管理监督,使纪检监察人员充分认识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重要性,正确认识履行监督职责的必要性,进一步明确权责、转变观念,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自我约束,凝聚监督合力,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
(二)优化组织建设
一是抓好压力传导,将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结合起来,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的工作机制,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对领导班子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和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持续深化“三转”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应牢固树立“监督是首要职责、第一职责”的工作理念,自觉摆正位置,明确职责的边界,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对于基础薄弱的基层单位,要求配备纪检监察专职人员,与其他工作区分开展,有助于上下联动,推进监督全覆盖;三是立足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结合企业经营生产实际,针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薄弱点和风险环节,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规程和办法,将纪检监察监督与业务部门监督区分开来,强化内部管理,确保纪检监察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三)创新方式方法
一是找准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关键节点、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围绕权力运行的主要廉洁风险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拓宽线索来源,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化被动为主动,通过座谈交流、日常沟通、信访举报等形式,聚焦政治监督,强化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监督,着力发现监督真空地带存在的问题,延伸监督触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提升监督效能;三是创新监督方式,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广泛应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畅通、拓宽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织密织牢监督网络,以新媒体技术为支撑开展正风反腐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工作,分层分类推送党纪法规、通报典型案例等,将廉洁要求渗透企业职工的方方面面,筑牢职工自我监督防线[3]。
(四)强化监督力量。
一是“打铁的人必须是铁打的人”,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国企纪检监察队伍要突出政治建设,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政治素质;二是加强纪检监察人员培训和选拔任用,立足国有企业中心工作,积极引进法律、财政、金融、工程管理等各方面人才,优化纪检监察队伍结构,着眼本职工作,立足岗位实际,强化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学习培训、实战锻炼,不断丰富纪检监察人员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考核评价体系,推进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防治“灯下黑”;三是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合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突出力量统筹,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队伍的联动协作、交叉监督,着力破解不愿监督、难以发现问题等难题,要用好专业力量,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资源共享,补齐监督短板,形成一体化监督网络,要开辟载体阵地,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大局,不断深化对信息化的建设和运用,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平台,拓宽群众反映問题渠道,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让监督“探头”无处不在[4]。
国有企业正处于经济新常态发展环境中,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监督首责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营造国有企业良好政治生态,从而助推国有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是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重要保证。新时代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如何实现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挺纪在前,立足监督专责、压实监督责任、创新监督思路、整合监督力量,使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为国有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赵乐际.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N].人民日报,2020-02-25(003).
[2]王建龙.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面临的难点问题及优化路径[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9(09):13-14.
[3]唐光坤.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J].赤子,2019(28):21.
[4]牛君.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效能的实践探索和思考[J].化工管理,2019(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