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7年将分批开展省级环保督察
2月20日,2017年全省环保局长会议在广州举行。会议透露,去年底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广东阶段性工作已圆满完成。为强化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今年将分批对省内部分地市开展省级层面的环保督察,推进环保责任、各项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将作为省级环保督察的工作重点。
据悉,我省将在6个月内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問题整改落实。截至2月17日,全省各地责令整改6248家企业,立案处罚3346家,拟处罚金额1.38亿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0宗,行政拘留37人,刑事拘留81人,约谈1252人,问责684人。此外,广东作为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之一,将力争4月底前出台省级实施方案,6月底前完成环保垂改任务,年底前力争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体制调整工作。
今年是国家“大气十条”实施的终期考核年。各地将全面开展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浓度。近期,省委、省政府将研究出台更加强有效的18条措施,深挖大气污染物减排潜力,科学、精准、系统地治理大气污染。在机动车污染控制方面,广东将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今年底前,深圳市要实现公交车纯电动化,广州、佛山等市新增公交车要实现纯电动化,全省要基本淘汰黄标车。水污染治理方面重点推进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污染整治,继续推进石马河、淡水河、深圳河、东莞运河、榕江等重污染流域整治。此外,各县级以上政府要在6月底前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各地将抓紧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开展农用地、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重点行业关闭搬迁地块环境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