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民主集中制在民主党派组织建设中的功能研究 |
范文 | 方发喜 摘 要: 民主集中制是各民主党派的根本组织制度。1948年4月30日,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五一号召”,参加政治协商会议,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新时代,民主党派在准确理解民主集中制的本质和科学内涵的基础上,民主集中制发挥“调节组织内部利益摩擦,完善组织权力运行机制,规避组织重大失误,加强政治纪律认同”等功能,强化民主党派组织建设。各民主党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在民主党派组织建设中的功能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奉献力量。 关键词: 民主集中制;民主党派;组织建设;功能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 ?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13.070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二者辩证统一,不可分割。民主党派在组织建设中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功能,就需要从目的、形式、价值诉求的角度,充分理解民主集中制的本质,科学把握民主、集中的内涵,深刻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在逻辑关系和运行机理。 1 民主集中制的本质和科学内涵 1.1 民主集中制的本质 民主集中制的本质并不是民主制,亦非集中制,更非民主制和集中制简单的相加。从目的角度来看,以实现“人民至上的主体原则”为起点;以“尊重关键少数的前提下,少数服从多数”为外在表现形式;以实现“政治平等和程序正义”为价值归宿。 (1)人民至上的主体原则。 习近平指出,人民的力量高于一切,既是历史的缔造者,也决定了党和人民的前途和命运。从出发点来说,人民至上的主体原则,是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一方面,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民主集中制為实现途径。正如毛泽东所说,收集广大群众的意见,经过研究,系统集中化后,再到群众中去宣传解释,付诸行动并且检验效果。充分发扬民主,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关注点出发,在民主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收集人民的意见,正确集中,集体决策,形成人民的统一意志,即正确集中后的多数人的意志。简单概括为“民主-集中-再民主”。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参政党,各民主党派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各民主党派成员,同时也是人民群众的一份子,在民主党内组织建设的过程中,在充分了解各民主党派成员的意见基础上,正确集中,统一意志,统一执行,切实维护各民主党派成员的利益。 另一方面,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从群众中来,就是要以人民群众,基层党派成员为主体地位,把他们的实践经验收集起来,通过正确集中,统一决策,形成统一的意志;到群众中去,是在形成统一意志之后,自上而下,统一执行,形成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成员的思想意志,彻底贯彻民主集中制。 (2)尊重关键少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 民主集中制从表现形式角度来说,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既不是民主,也不是集中,在形式上反映的是两者结合,在内容上表现的是少数与多数关系”。在决策的过程中,在尊重关键少数的基础上,表现出来的是多数人的意志,少数服从多数,而非“家长制”“一言堂”。在民主党派组织建设实践过程中,少数人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充分发扬民主,各民主党派成员集思广益,在此基础上,民主党派领导干部形成正确的集中决策;其次,基层实践经验是决策的初始材料,只有自下而上的充分民主,才能有自上而下的正确集中,多数人的意志才能代表集体意志;最后,多数人的决策原则,是在尊重关键少数的基础上,坚决维护各民主党派成员的根本利益。 (3)政治平等和程序公正的统一。 从价值归宿的角度来看,民主集中制的本质是政治平等和程序公正的统一。“每一个党员是平等的决策主体,”各民主党派成员亦如是。就民主党派同一支部来说,各民主党派成员享有同样的发言权、参政议政权、投票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民主党派上下级角度来说,各领导干部之间,同样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简而言之,各民主党派成员和领导班子成员,平等行使党内政治权利。 程序公正,即减少决策者的自由裁量空间,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第一阶段,在决策之前,确定议题,集思广益,自下而上的收集各基层民主党派成员的实践建议;第二阶段,在充分民主,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按照多数人原则的决策程序,正确集中,形成统一决策、方针;第三阶段,在各领导班子正确集中的前提下,把统一决策自上而下的执行,形成各基层民主党派成员的意志,从而保证“从基层来,到基层去”,切实维护程序公正。 1.2 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 (1)民主。 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在实践活动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在决策之前,各民主党派成员充分发挥民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在决策的贯彻落实阶段,各民主党派成员可以实现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在微观价值层面,民主集中制指各民主党派成员同等的政治权利。言论自由权,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的权利;选举权,各民主党派成员具有推选和选举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权,保证决策执行进程的民主监督和决策之前的充分发扬民主。被选举权,民主党派成员有平等的被选举的权利。 (2)集中。 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区别于专制集中制,避免出现“家长制”或者“一言堂”。民主集中制的集中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充分的民主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决策;第二方面,民主党派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制,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发挥集体领导、集中决策的作用;第三方面,自下而上的意志集中,基层的实践经验、建议集中,最后形成“集体智慧的思想结晶”。 (3)民主集中制的内在逻辑关系。 民主集中制的内在关系是辩证统一关系。在民主的基础上发展集中,在集中领导中指导民主。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基础,集中是民主的结果,失去了集中的民主,便失去的民主的意义和结果的保障,容易导致无政府主义、分裂主义、极端民主化等。失去了民主的集中,便成了专制的集中,一把手独裁的“家长制”,人民群众和基层民主党派成员的根本利益无法得到维护,决策也缺乏程序的公正性,更不具科学性。因此二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 2 民主集中制在民主党派组织建设中的功能 2.1 调解组织内部利益摩擦 民主党派在组织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功能,首先需要调节制衡组织内部的利益摩擦,需要充分了解各种利益冲突,梳理矛盾,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指导下,发挥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形成符合民主党派组织的集中决策,引导和协调矛盾冲突,减小组织建设的阻力,从而为民主党派组织建设提供更大的动力,激发各民主党派成员的主观活力。 从社会全局的视野来看,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其政治纲领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民主党派的核心利益趋于一致,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集体利益。正如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下,要把个人的利益和集体的利益相互融合统一起来,局部和整体利益统一起来,暂时和长远的利益统一起来。 從社会个体的视野来看,由于中国的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的市场经济体制,个人对于生产资料的所有不均衡,各民主党派成员的工作各有迥异,造成成员之间利益冲突的现象。冲突在客观方面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但同时形成了经济发展的阻力。因此,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权衡和梳理各民主党派成员的共同利益,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正确集中决策,在尊重关键少数的前提下,形成多人数意志的决策,减少阻力,促进民主党派组织建设。 2.2 完善组织权力运行体制 民主党派在组织建设过程中行使管理权力,不但要集中各民主党派成员的意志,而且要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组织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服务。权利运行体制的健康,是上述任务完成的最基本的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作为民主党派的根本组织制度和原则,最大的功能是科学配置党内权力,制衡和监督权力的运行。 (1)集中各民主党派成员的意志。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出现了问题,不仅是决策和执行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制度的问题,制度具有决定性作用。邓小平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们传统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同党和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同理,规范民主党派权力体制,首先,需要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发展权力的正确集中;其次,在集中的“集体智慧的结晶”的条件之下,进一步实现民主监督执行;最后,通过充分发挥民主,深入基层调研,收集基层实践活动的经验和成员的思想意志、建议及意见。 民主党派成员的意志为组织权力运行体制提供了最初原材料和动力源,组织权力为民主党派成员的意志外化表达、实践提供的切实可靠的保障。二者共同推动民主党派组织建设实践,在实践的过程中,不但得以检验广泛民主基础上发展的集中决策,以及集中决策之下的民主的科学性,而且进一步规范民主党派组织权力运行体制,更加合理化、科学化、民主化。 (2)调动民主党派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各民主党成员是组织的实践主体,充分调动成员的主观能动性,为组织建设提供最初原动力。如何调动各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组织权力运行的根本原则,科学配置权力大小,有效保障程序公正,规范权力运行。首先,尊重关键少数,听取其意见,坚持成员的主体地位。以基层组织和基层普通成员的合理利益作为出发点,保障其主体地位,决策联系基层实践,在基层民主的条件下,集体领导,集中决策。程序正义,政治权利平等,有效提升成员的参与感。其次,提升民主党派成员把握政治的能力,参政议政能力。近年来,各民主党派人员层次迥异,物理集中程度低,思想认识不够,缺乏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的能力。因此,从实践中调研基层经验,上升到“集体智慧的结晶”,使决策、方针等更加科学化、合理化,有效提升成员的思想认识、议题深度。在参政议政过程中,增强获得感与参与感。 2.3 规避重大失误 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等基本职能。最主要的重大风险体现两方面。一方面是政治路线、政策方针等问题,表现为主观主义。另一方面是民主党派领导班子的作风问题,表现为一把手说了算的“家长制”,官僚主义,贪污腐败等不正之风。 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才能制定科学的、正确的政策方针,不背离政治纲领。坚持民主基础上发展集中,在集中指导下实行民主。深入基层,调研实践,广泛收集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整理、梳理出共同诉求,集中决策,指导执行,这样才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如果不贯彻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听不到前方基层的声音,上传下不达,凭空决策,难免不会出现主观主义的问题。 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有效增强民主监督,让公权力经营在阳光下。自习近平新时代以来,打击贪腐问题数量之多,说明组织建设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程序正义,最终形成了暗箱操作。各民主党派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党派组织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在领导班子领导、决策过程中,减少自由裁量空间。防微杜渐,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2.4 加强政治纪律认同 政治纪律认同最主要的表现是党团结统一、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全方位向党中央看齐”。民主党派成员与领导班子只有强的政治纪律认同,才能够形成合力,向中国共产党看齐,保证路线一致性,思想一致性,行动一致性。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一方面,才能保证自下而上传达基层的声音,才能在民主的基础上,建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坚持科学的道路;另一方面,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能够把领导班子的集中决策,自上而下的传达到基层成员中,从而保证思想的连续和一致相统一,进而确保行动的一致性。如果,在民主党派组织建设过程中,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就会形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基层的声音无法上传,领导班子的决策无法更好的具体落实。因此,贯彻民主集中制是强化政治认同的有效路径。 3 结论 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只有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提升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旅行参政党职能,强化民主党派组织建设,才能够在推进共产主义事业进程中,璀璨闪耀。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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