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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民政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的探讨
范文 摘 要: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的加快推进,民政档案管理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本文首先对现阶段我国民政档案工作现状进行了总结,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加强民政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并结合笔者的工作经历,进一步对新时期实现民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途径进行了探析。
关键词:民政档案;管理;规范化;探讨
1 引言
民政部门承担着规划和管理社会各类行政事务的职能,是关注、解决民生问题,保障人民基本权益的重要部门。民政档案具有查考、凭证和参考等功能,是记录民政工作进程的载体,是民政各个部门实现职能的基础。民政档案管理效率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民政部门的整体工作质量和效果。现阶段,我国已步入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大数据时代,以人为本推动民政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是民政部门提升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档案管理工规范化,即结合现阶段民政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创新传统管理模式,运用新理念、新方法保证民政档案一系列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做好民政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着力推进民政档案规范化进程对于全面深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基于档案管理工作的现实情况,对民政档案管理规范化进行探讨具有深远意义。
2 民政档案管理现状分析
民政档案管理工作关乎民计民生,是民政部门重要的职能。改革开放前,档案管理工作缺少专业人员整合,档案管理工作面临重重困难和阻碍,发展滞缓,甚至一度陷入窘境。1987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民政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在接下来的人大会议上,档案法被与时俱进地修订和完善,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进程,但同时也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造成一定程度的阻碍。
2.1 档案管理意识有待提升
目前我国有许多档案管理人员规范化意识不强,过分关注现实业务的经济利益,并将自身所从事的工作看作是一种闲职,缺少长期筹备意识,档案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与此同时,仍有部分民政部门的领导干部没有意识到档案规范化的深刻意义,不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没有培养档案员与时俱进学习能力,直接导致档案管理工作中的记录不完善,档案残缺等问题。
2.2 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不高
民政部门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与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技能素质紧密相关,档案管理人员除了掌握基本的档案管理知识以外,还必须充分理解和掌握现行的档案法。然而现阶段我国有许多民政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缺乏系统培训,档案基本知识、法律知识匮乏。在现实业务中,档案管理工作仅仅停留在材料搜集整合阶段,编写档案时很容易遗漏一些重要材料。
2.3 档案资料完整性不足
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整体性工作,是由多个科室部门共同完成,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各个部门只有协调一致才能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然而现实中,档案管理各个部门不协调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了档案收集整理中的材料不齐全、材料遗漏等问题,破坏了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甚至存在部门私下占取重要档案的事件,档案工作开展困难,档案不全甚至流失现象屡见不鲜。
2.4 档案分析利用率低
由于民政部门每天需要处理各类繁杂的社会事务,档案管理业务量与日俱增,但其中存在诸多缺失不全的材料,加剧了档案整合管理的难度。加之民政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有限,他们的精力有限,工作量根本无法满足档案整理、利用工作开展的需求。因而,在档案收集后,多数档案管理部门仅仅进行了机械性的保管工作,整合材料的基础上科学分析档案信息的功能被弱化,档案分析利用率低。
3 加强民政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
做好民政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是推动国家福利制度健全和完善的必要保障。民政档案能够直观反映出社会发展进程的轨迹,是我国民政工作进程的重要记录,是民政工作发展历史的见证。充分解读、利用民政档案,我们能够清晰的把握我国民政工作开展进程,以史为鉴,总结并吸取经验教训,从而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为顺利开展后续的查阅、保管和统计分析工作,民政档案必须依据科学合理的分类来妥善管理。全面深化政治经济社会体制改革以来,民政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地位有所提升,很多地方的民政部门开设了独立的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有的民政部门还建立民政档案管理馆。但由于现阶段档案管理工作工作量与日俱增,工作难度随之提升,传统档案管理方式无法满足现代化管理的要求,持续推进民政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4 实现民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的路径
4.1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民政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并完善档案制度体系,切实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是实现民政部门档案规范化的必要保障。第一,各民政档案部门必须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并以此明确各个部门档案管理目标,合理划分各部门搜集、整理、保存、统计档案的权责,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除了简单的收集、存档工作,要充分发挥档案利用功能。利用管理制度体系来明确每一位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人岗匹配,强化责任观念。第二,民政档案管理水平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完善档案管理的制约监督机制,促进民政档案管理的公平化、公正化和公开化。与此同时,要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制约和监督。第三,完善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奖惩体系,丰富档案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强化档案管理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
4.2 加强档案管理程序化建设
程序化管理是民事档案管理高效性、系统性的必要保障。从收集民政档案开始,要严格把关,对档案信息进行系统、严格的鉴定,收集具有较高保存价值的资源。
民政档案来源于民政日常业务,档案管理人员须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提升自身对有价值的信息收集、分辨能力,尽可能多地掌握有价值的信息。在档案分类时要严格将收集的民政档案按照其用途、特点进行统筹分类、编目,要对分类的内容、范围做出特定的要求,使分类更加详细合理。在保管阶段,基于延长档案保存寿命的角度,切实保障民政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将档案保存中的立卷、标题、目录、时间等方面工作落到实处。
4.3 档案管理树立数字化建设
传统的纸制档案具有易损毁的缺点,因而要将档案管理工作与现代信息化科技相结合,努力实现档案的“数字化存储”以及管理人員的“无纸化办公”。加强档案采集、分类、保存、利用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管理流程的数字化全覆盖。与此同时,在保密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效能,创新档案利用手段。利用信息化实现档案工作互动,利用网络与电子设备加强与档案使用者的联系,使档案管理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5 结语
民政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与人民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新形势下做好民政档案工作是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必由之路。民政局必须要高度重视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统筹好各类民政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借阅等程序,确保档案管理为机关工作服务效率,着力加快推进民政档案管理工作步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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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沂滨(1979-),男,本科,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馆员(档案)研究方向,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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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