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改制煤企信访工作的思考 |
范文 | 焦战宾等 摘要:本文重点分析了改制煤企面临的信访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探讨了当前经济形势下做好改制煤企信访稳定工作的对策。对改制煤企经营管理者如何抓好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信访稳定 发展 职工群众 0 引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外部环境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钢铁、水泥、玻璃、电力、建筑等产业提振乏力,煤炭市场形势持续下行,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所产生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日渐暴露出来,并由此演变为影响改制煤企健康发展的信访难题,那么,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为改制煤企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就成了当前形势下改制煤企主要领导和信访工作者认真思考的一件大事。 1 新形势下改制煤企信访工作现状 改制煤企,是合法矿井之间在国家持续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以国家煤炭资源整合政策为契机,对资源、资金、资产、技术、管理、人才等生产要素的全面重组与整合而形成的新的煤炭企业。自2012年到现在煤炭经济形势持续下行态势明显,国内很多改制煤企的经营状况不容乐观,信访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1.1 信访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以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为例,2009年全年接待信访总量为14批次,2010年整合重组枣园煤矿、富山煤矿等8对私人小煤矿以后至2013年的四年时间里,信访总量分别达到了29批次、52批次、57批次和68批次,信访总量上升趋势较为明显。 1.2 群体性上访事件增多 一是来自企业内部的在职职工集体上访。二是来自从企业离退的老职工集体上访。三是来自企业外部的集体上访。此类问题主要是由矿群关系、债务纠纷等原因诱发,如采动补偿、占地补偿、环境污染。 1.3 非正常上访问题突出 一是越级上访。不少信访职工认为,只有通过越级上访使单位承受来自上级公司或政府部门的压力,才能达到最终目的。二是缠访闹访。个别上访户因提出的要求超出了政策的规定而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频繁到信访部门或政府部门采取死缠烂打的方式进行上访,甚至在国家重大会议期间和节日期间进京上访。 2 改制煤企信访问题成因分析 通过对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近5年来多起信访案件的研究分析,归纳出造成改制煤企信访案件逐年上升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2.1 改制遗留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留下了信访隐患 改制煤企因牵涉到兼并重组各方内外部利益关系的调整,一些原本平衡的利益关系被打破,利益受损一方为得到补偿或者试图寻找新的利益平衡点而产生信访现象;一些是原来被兼并企业的债权人,或者是矿乡关系的补偿对象因看到新的改制煤企经营效益不错,在讨债过程中产生的信访问题。也有相当一部分改制煤矿在投入了大量的物力财力后具备了一定的生产条件,只等政策允许就可以出煤赚钱了,但是自2011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大量的资金投入见不到丝毫的产出回报使得一些改制煤企的被兼并方股东产生了不满情绪而埋下了信访隐患。 2.2 信访工作体系不完善,工作机制不健全 相当一部分改制煤企因基础条件差,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完善的信访工作体系,没有按照有关要求设置专职的信访工作部门和配备一定数量的信访工作人员。大多是将此项工作指派给某位领导分管,具体业务由综合办公室或其它业务部门兼职办理。存在着职责分工不明确,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甚至部分兼职信访工作人员素质低下,处理信访问题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 2.3 执行政策或制度搞双重标准而引发的信访问题 几乎所有的改制煤企在经历的“大鱼吃小鱼”的过程后,其员工队伍都由兼并主体企业派出人员、被兼并企业留守人员和新招聘员工三部分组成。而兼并主体企业派出人员差不多控制了改制企业的主要领导岗位,及人事、财务、物供等大部分关键岗位,在提干、薪酬、福利待遇等方面难免会搞双重标准现象,不能做到一碗水端平,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收受贿赂,从而产生纪检监察信访案件。 3 对新形势下改制煤企信访稳定工作的对策建议 改制煤企面对目前严峻的煤炭经济形势和复杂多变的社会矛盾,如果想取得健康长远的发展,必须下大力气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3.1 健全信访工作领导体制,构建信访预警网络体系 信访工作是企业党组织、行政联系职工群众的主要渠道,是发扬民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手段。对于有着与一般企业不同特性的改制煤企而言,要想搞好信访稳定工作,必须首先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把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推动。同时要成立专门处理信访工作事宜的部门,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构建起全方位的信访预警网络体系,做到来信来访随时有人接待、处理,防止和减少越级信访事件的发生,把可能影响企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3.2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信访程序 首先是要明确信访工作机构职责,明确信访接待任务、信访接待方针、信访接待原则和信访工作人员守则。其次是要健全完善信访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和“一访双责”制度。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包案和调度制度、挂牌督办和首接负责制度、领导接访和下访制度、信访例会和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三是健全完善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制度、信访案件专报和通报制度、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信访部门自身优势,做到信访苗头早发现,心理问题早疏导,存在纠纷早介入,违规违纪早处理,积极排除化解一切矛盾,把可能影响企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四是要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按照“谁出现过失,谁受到追责”的原则,对因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或因工作不力、方式不当而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对企业内部信访人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有关制度禁止的行为的,要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3 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 很多改制煤企之所以会发生上访群众围堵大门、冲击办公楼、越级到政府部门进行上访,其关键问题是这些企业没有真正把尊重和保护职工群众的信访权利落到实处,没有畅通他们的诉求表达渠道。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进一步发达,改制煤企应该正确引导职工群众更多的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书信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表达诉求,要为职工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查询办理情况提供便利条件,要用公开透明的办理方式,更加重视职工群众来信尤其是初次来信办理。要充分利用网络功能实施网上受理信访,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职工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把信访办理工作置于职工群众和社会监督之下,提高信访公信力。同时要认真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员工奖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教育引导职工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积极维护矿区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信访条例[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6月. [2]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Z].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Z].2014年2月.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Z].国办发〔2010〕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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