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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浅谈工会对企业管理发展及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
范文

    郑志雄

    摘 要 本文从工会对企业管理及企业发展的角度,浅谈了其对企业的几个促进因素,并且描述了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 工会 企业发展 职工权益

    一、绪论

    工会是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权益产生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起和谐劳动的关系,可以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保证职工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充分发挥出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从而达到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目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工会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越来越明显。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自建立和发展近30年来,政府、企业、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日益清晰,各种利益矛盾日趋复杂,而工会维权职能的转变没有及时跟上国家体制改革的步伐。经济全球化带来了劳资冲突的加剧,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新自由主义的推行使全球工会运动陷入低潮。工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政治上都在走下坡路,工会被迫处于“防守撤退状态”,工会在集体谈判中也处于防守状态。据统计,我国70%以上的劳动者在非公企业就业,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基本是由企业老板说了算。很多企业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物价上涨水平,及时兑现工资合理涨幅。而且在一些私民营企业中和一些农民工比例较大的企业,还存在老板与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强迫工人长期加班,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现象,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和劳资关系的新特点对我国工会的传统角色定位提出了挑战,而面对这些挑战我国的工会却无所适从,无法有效应对。

    二、工会对企业管理及发展的促进作用

    我国《工会法》规定了工会的“双维护”职能,既维护劳动者利益,又要维护社会、企业利益。由于现行工会体制的特点,“双维护”的传统角色使得我国工会在为劳工维权时错误地以协调者的身份出现,消极维权,甚至不维权,错位、缺位现象严重。同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工会的规定,我国工会的性质更倾向于政治意义上的人民团体,而非法律概念上的社会团体,这样的定性自然而然地限制了工会本质职能的发挥。工会的传统角色定位已使其发挥职能重重受阻,因此转变工会的角色定位,以促使其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有效发挥作用已成当务之急。工会应当是劳动者的利益代表,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组织,是劳动者对抗强大的资方的有力支撑。工会本是基于结社自由背景下产生的代表工人整体利益的独立社会团体,工会代表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理应成为其最基本的职责。在面临全球化、工业化、城市化日益加剧的时代背景下,公众对工会发挥其应有功能提出较高期望也是在所难免。但是在现实社会中,由于我国工会形成背景特殊及立法上的偏差,导致我国工会的民间性、群众性、独立性等作为社会团体的基本共性的缺失,使得我国工会没有发挥应有功效,在很多情形下沦为“老板工会”或“政府工会”。对于工会来讲,劳工的利益维护者、利益代表者的角色定位应当是其基本定位,对于其设定的其他角色定位应当在履行好本职职能的基础上再行考虑,更不该出现本末倒置的行为。劳资关系问题不是单独的群体问题,它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三、工会维护职工权益

    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是确保企业工会保持正确工作方向的需要。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企业工会工作有了很大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在企业工会作用问题上,社会上和工会内部还存在模糊认识。有些人认为,可以先讲“维护职工权益”,后讲“促进企业发展”。针对这些片面看法,基于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工人运动主题的正确把握,基于对企业重要地位作用的深刻认识,基于对企业职工权益实现状况的科学判断,着眼于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着眼于在促进发展中搞好维护的思路,中国工会明确提出企业工会工作原则是“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企业工会树立和落实工会维权观、坚持“两个维护”相统一、切实做好维权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指南。

    把“促进企业发展”摆在“维护职工权益”的前面,正是着眼于从根本上、长远上维护职工的权益,是“两个维护”原则在企业层面的具体体现。在职工利益与企业发展的辩证关系上,不能只看到工会的一般性,而忽视了中国工会的特殊性。企业工会必须自觉围绕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实现职工合法权益来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着力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把维护职工权益与企业健康发展统一起来,努力实现企业和职工的互利共赢,促进职工权益实现水平随着企业发展、效益增加而逐步提高,把企业建设成为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只有这样,企业工会才能找准位置、有所作为,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企业工会工作原则的确立,进一步统一了工会干部特别是企业工会干部的思想认识,促进了企业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中国工会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成功突破了沃尔玛等跨国公司建立工会这一世界性难题。面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冲击,基于这一原则,中国工会采取了与西方工会不同的应对思路和举措,发起企业与职工的“共同约定行动”,开展“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劳动竞赛。这一举措不但有力地维护了职工权益,也帮助企业走出了困境,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热烈响应、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实现保增长、促发展、调结构的目标,保障职工的就业权、收入权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结语

    笔者认为,对一个企业而言,劳动关系分为外部协调和内部协调。在企业外部,主要通过政府、工会和企业这样一个三方协调机制来调节劳动关系;在企业内部,一方面通过工会和企业的合作调节劳动关系,另一方面,企业通过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来调节企业方与劳动者的关系,并且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果。从总体上看,劳动关系有三大利益主体,分别是劳动者、企业、工会/政府(社会),这三大利益主体在劳动关系博弈的过程中各有各的利益诉求。本文主要针对劳动关系理论模型,从工会的角度出发,提出充分发挥工会在“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作用的对策。首先,对于劳动者,工会一方面要转变劳动者的观念,让劳动者意识到工会有责任为他们排忧解难,并发动劳动者主动参与到建设工会、支持工会的工作当中来,工会的力量才会更强大;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劳动者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对于工会自身,工会要转变工会干部的陈旧观念,大力发展工会会员,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组建工会,要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并对目前工会领导选举制度进行改革,尝试和推进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对于企业,工会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二者的长远利益是一致的,只有合作,才能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使劳动关系的各方利益主体的需求得到满足;另外,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通过集体合同制度将民营企业的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职工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进行协调规范,实现对民营企业职工劳动权益的整体维护,从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对于政府,我国工会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当前工会主要是通过影响和促进国家劳动立法,尤其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专门立法来促进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作者单位为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政府经济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 李娟.浅谈企业工会如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J].江苏商论,2014(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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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1: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