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基于生态文明领域的自然资源审计探讨 |
范文 | 摘 要 生态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其污染具有不可逆性或难可逆性,不仅会对我们的健康造成损害,还会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隐患。因此,保护生态环境的意义不言而喻。要切实保障生态环境不受破坏,监督措施必不可少,最重要的就是制度的建立和责任的落实。在众多的监督措施中,审计是最具科学性和量化性的监督措施,审计人员只有通过专业性和科学性的审计测算,才能用专业性和权威性的审计报告评价生态环境是否受到污染,以及相关人员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据此,本文分析了自然资源审计的组成要素,以及基于生态文明领域的自然资源审计的措施,以期为自然资源审计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性建议。 关键词 生态文明 自然资源 审计 一、自然资源审计的组成要素 (一)审计的主体 自然资源属于国有资源。近年来,我国环境问题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领导人对环境问题的问责也已经上升至对领导干部的终身追责制。在这种审计环境下,由企业或个人来承担资源的审计工作都存在较大的风险,因为其审计职权可能受到当地政府的职权干预,从而难以得到保障,致使审计结果难以具有权威性。由此可见,只有国家审计机关能够担任对自然资源的审计,且其审计职权及审计结果具有权威性的保障。因此,其主导自然资源审计的绝对地位无可置疑。 (二)审计的客体 自然资源的审计客体,主要为被审计的地方政府的相关领导干部,以及自然资源管理的有关负责人,他们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对自然环境的监督与管理,同时也对当地的环境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审计的内容 从审计工作的角度分析,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被审计区域的环境合规性审计、环境财务审计及环境绩效审计。第一,环境合规性审计的主要内容为:一是被对审计地方政府已经制定出的环境保护制度和相关环境政策进行审计,检查其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审计人员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具有科学性、合理性的实地检验,同时,对当地的水资源、土壤资源、森林资源等进行采样检验,检查其是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标准;二是对被审计区域的企业所制定的环境制度和具体的执行过程及结果进行审计,检查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第二,环境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为:对被审计区域用于环境保护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主要审计其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审查国家拨款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企业成立的环境保护项目专项资金、社会公众自筹的环境保护资金、执法部门收取的环境污染罚金和排污所产生的费用、资源环境的税收等资金的用途和去向,以及每一笔资金是否该用、具体合理使用的金额数目等。第三,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主要为:审计被审计区域中在环保项目建成后所投入的资金产生了哪些效果,以及这些项目为当地带来了怎样的环境、政治、社会和经济收益等。 (四)审计的方法 自然环境的审计是一项庞大的审计工作,且审计工作耗时较长。因此,对自然环境的审计方法主要有跟踪审计、合作审计与整合审计三种。第一,跟踪审计主要的做法:首先,审计工作人员采取多方途径,对被审计区域相关环境的资料进行收集和了解,通过所掌握的资料对审计工作进行详细的计划。其次,在制定计划后进入审计的实施环节,审计人员需要在实施阶段深入实地考察,切实掌握确凿的审计证据,通过审计工具和经济学、统计学与环境相关专业知识,来进行审计测试。最后,审计人员在整理出相关证据和分析结果后,出具审计报告。第二,合作审计的主要做法为:审计机关联合被审计区域的国土资源部门、财务部门、水利部门、环保部门、统计部门等进行合作交流,在各部门的相互交流与配合下,对工作量大的项目进行合作审计。第三,整合审计的主要做法为:以审计机关为了减轻被审计单位的工作量和审计成本为出发点,将多个相互关联的项目整合在一起,并行审计。 二、基于生态文明领域的自然资源审计的措施 (一)完善审计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 自然资源审计不同于企业的财务和资产的审计,其评价指标及标准定位较为困难;当前,我国尚未出台较为明确的自然资源审计的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在这种法律依据不足的情况下,审计标准和审计结果难以确定,使得审计结果对相关部门的约束力不足。在审计机关的审计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指标较易确定,但对相关的非财务指标则难以量化,难以在实操层面进行有效的实施。这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对污水排放的处理技术标准、环境对附近生态和居民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被审计单位应该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等问题。为确保自然资源审计得到有效的实施、有效地解决我国的环保问题,有关部门需要制定出一套科学、完整、具有国际标准的、可实操的自然环境审计评价标准和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明确划分自然资源责任 当前,在国家已经出台了“领导干部关于环境问题具有终身责任”的政策的情况下,以及审计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尚未完善的前提下,有关部门需要明确划分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的责任。环境污染是一项复杂的问题,有些环境被污染,其污染问题可能在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间并未凸显;而干部由于只有5年或10年的任职期限,在交接过程中易出現新旧两任领导干部职责混乱的情况。此外,自然资源还存在跨区域和流动性等特点,上游的环境污染可能会直接影响下游的环境,这样易出现各个区域之间权责不明、难以负责的情况。因此,有关部门应明确划分自然资源的责任,按照地理位置、管辖区域,划分为领导责任、主要责任、执行责任等;责任内容要合情合理、公平公正、具体明确、完整系统,使责任能够与行为有可能所造成的危害性相符合。 (三)建立生态系统监测大数据 生态系统监测大数据是对责任划分不清的最有力的数据证明。审计人员应实时根据所监测到的环境数据,将数据录入生态系统的大数据库中,并明确标明该环境显示的数据阶段的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人。同时,该生态系统大数据应实行全国联网机制,所有具有权限的环境保护人员、审计人员等都可以实时地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查询。对于部分领导干部在任期间未出现的环境问题,若在其离任后出现了,审计人员可以根据大数据显示的情况,对其进行测算,明确追责,从而使追责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得到保障。 (四)完善审计监督机制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区域的自然资源采用专业化的审计手段进行审计后,媒体和公众也需要对当地的环境问题进行监督。因此,相关部门应建立审计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和媒体积极参与环境监督工作,让公众与媒体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目前,审计工作在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部分地方政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引入了一些具有严重污染的化工企业。如果等化工企业落地建成并投入生产后,再对其进行审计和逼停,不但浪费了资源,环境污染也未能得到较好的控制。因此,公众与媒体的监督,能及时阻止地方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而出现的污染环境的行为,从而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 三、结语 自然资源审计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盲点,其中最主要的是面对庞大而复杂的自然资源审计,我国仍缺乏完整系统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审计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审计人员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权威性也难以得到准确的保障。尽管如此,笔者仍然相信,在国家领导人开始重视环境问题,并对领导干部在环境问题上采取了终身追责制的情况下,自然资源的审计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也会更加完善。因此,在未来定能够还人民群众一片绿水青山。 (作者单位为高密市审计局) [作者简介:冯梅(1982—),女,山东曹县人,硕士研究生,中级审计师,行政事业科从事审计工作。] 参考文献 [1] 周一春.生态文明视角下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J].西部财会,2015(10):72-74. [2] 黄溶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与审计的探讨[J].审计研究,2015(01):3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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