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应用型高校“双师双能”教师认定标准的实践探析 |
范文 | 摘 要 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大多数民办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随之而来的“双师双能”师资队伍建设成为重要课题。本文结合部分高校对“双师双能”教师认定工作的实践探讨,综合分析现阶段“双师双能”教师评定标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关键词 应用型高校 “双师双能” 认定标准 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大多数民办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面临着机遇和挑战。人力资源是一个组织首要的关键资源,而教师资源对高校发展来说更是重中之重。强大的师资水平是高校实力的显现,也是高校办学特色和战略定位的中坚力量。如何突破现有资源限制,提高人力资源质量,如何在现有人力资源条件下开展“双师双能”教师认定及培养工作迫在眉睫。本文结合部分应用型高校“双师双能”教师认定实践工作,综合分析现阶段“双师双能”教师评定标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一、“双师双能”教师认定标准及其存在的问题 大部分院校为适应转型发展,已开展诸多“双师双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其中不乏部分院校已取得良好成效,但许多高校“双师双能”教师认定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存在诸多问题。 (一)制定标准无特色 一般高校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制定出的评价标准包括教育教学条件、专业技能、专业实践等。这些宽泛和普遍适用的认定标准并未结合学校的发展战略定位,不能体现学校的办学及学科特色。在这种统一标准下,认定工作便沦为一个口号、一种提法和转型期的标签,由此认定的“双师双能型”教师并不能真正代表高质量的人力资源,无法为转型期的高校带来实质变化。 (二)评定标准“一刀切” 纵观已开展“双师双能”认定工作的高校,其评定内容均未按照年龄、教龄、学校职称、学科方向等分类列标准,致使评定标准的应用可操作性差;另外,“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后,内部无级别分类,导致只要被认定为“双师双能”教师就“一劳永逸”,所有“双师双能”教师无差别,在内部无法区分优良、合格、不合格等水平。这种“一刀切”的评定标准对完善“双师双能”教师队伍建设不能起到鉴定与激励作用。 (三)重资格认证、轻能力评价 在厘清“双师双能”内涵的基础上制定认定标准是对评定工作实践的基本要求。“双师双能”最核心的要求是指既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专业相关技能,又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并能够指导学生完成专业相关实训内容。而目前大量已公开的认定标准并不能完全涵盖以上核心要求,出现的普遍问题是未能突出应用型培养方案的大学教师职能,即教学能力、专业建设能力、服务社会能力等。 (四)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 在认定标准中,学校一直要求应具备基本条件,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等,还要求教师具备相应的资历条件。综合实践来看,这些认定内容缺乏系统性、相关性弱,实质是职称、实践和能力的脱节。这种简单的内容确定模式虽能暂时完成“双师双能”教师资格的初步确定,但无法进一步开展配套工作,如青年教师引进、在职教师培养、骨干教师转型等。因此认定标准应在系统原则的指导下形成科学的指标体系。 二、构建“双师双能”教师认定标准体系的对策 构建科学、适用、高效的认定标准体系是“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的质量保障,是应用型高校教师发展的方向指南,因此急需建立科学合理的“双师双能”教师认定标准内容及认定过程,推动高校成功转型与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研究已公开的应用型高校有关“双师双能”工作认定标准,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探讨解决对策,提出构建认定标准体系的设想。 (一)制定标准应注重学校发展特色 学校的战略目标、专业特色、人才培养、服务面向、层次定位等都是影响标准制定的重要因素。另外,从“双师双能”概念的发展历程来看,由片面地强调“双师”素质到融合的“双师双能”概念发展,既突出了对应用型高校教师的素质要求,也强调对教师能力的评价,诠释了对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的标准。因此,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应注意将学校转型阶段发展现状与评定标准相结合。 (二)制定标准须涵盖全面、层次清晰 “双师双能”型教师评定工作面向的是高校在職、在编的所有教师,因此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应考虑到给予院校现有师资及潜在师资同等的认定机会,并且以教师素质与实践能力为基石,考虑教师能力与实践能力,不能有所偏颇。同时,应注意与普通教师区别开来,对不同能力和层级的老师也应有所差别。 (三)制定标准须注重制度之间的联动性 “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并非单一工作,须系统考量相关制度,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应注意制度之间的联动性。具体可分为标准制定过程、标准制定内容及标准制定之后的管理存续问题。在标准制定的过程中一定要所有教学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沟通,从而增强制度的可执行性。关于标准制定的内容应结合对“双师双能”教师的培养、评价及激励方面的指标。同时,关于标准制定的管理应是动态的,根据外部市场经济要求及学校内部人才培养共同确定。 (四)制定标准与实践结合增强可操作性 在各院校内部,存在多种类型的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对于不同教师的认定标准应有所差别。在对已有转型高校认定标准的研究过程中发现,对于转型期的师资队伍建设可采取视同和认定为两个标准。另外,关于认定标准,应采取标准之下细化指标的方法,得出相应的评定细则。 总之,在制定认定标准的过程中应避免“一刀切”,要结合学校发展战略定位,在深入研究“双师双能”内涵及外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认定工作与教师评价、发展的密切关系,制定出有相应衡量指标的标准及其评定细则,从而为应用型高校成功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的师资力量。 (作者单位为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作者简介:周琪(1991—),女,安徽六安人,硕士研究生,助教,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人力资源管理教师。基金项目:本文系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编号:cj2017jy007。] 参考文献 [1] 马庆霜.试析应用型高校如何完善“双师双能”师资的认定标准[J].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9(03):102-105. [2] 张建芳,虞晓君.民办高校“双师双能型”教师内涵及认定标准研究[J].科技经济导刊,2016(31):149. [3] 段金锁.四位一体“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模式研究——基于教师职业成长的角度[J].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报,2016,29(01):75-80. [4] 肖平平.应用型高校“双师双能”师资队伍建设研究[J].人力资源管理,2016(08):118-119. [5] 林权.应用型高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J].教育现代化,2017,4(03):6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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