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互联网+下企业会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范文 | 王佳琦?邱钰雯?朱宏张 摘要:在“互联网+”政策发展的背景下,全面分析传统会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结合支付宝的案例,研究企业会计在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融合中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以达到让会计更好地服务于新行业形态的目的。 关键词:企业会计;支付宝;电子红包 随着现代经济越来越快的发展,会计在我国经济领域越来越重要,其应用也更为深入与广泛。“互联网+”的浪潮催生出无数的新兴行业。比如,互联网+金融激活并提升了传统金融,创造出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虽然极其便利地满足客户基本的金融需求,但是它打破了传统贸易形式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对传统会计的确认基础、计量标准、报告内容乃至整个财务会计的理论框架都有极其深刻的影响。它要求会计应用的范围必须突破传统领域,应用的形式必须更贴近互联网领域,逐步成为会计领域变革的助推器。本文将就“企业支付宝”,“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的问题”以及 “电子红包的会计账务处理”三个方面,来阐述“互联网+”背景下,会计应有的变革。一、企业支付宝 企业版支付宝为了更好的服务于这些企业,确保其各级财务人员顺利从传统资金结算渠道过渡到支付宝,企业版支付宝将提供一個面向企业、专业化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结算服务平台,包括:多操作员、多账户、授权管理、审核流程、集团账户业务与账务明细查询及下载、母子公司账户余额查询、单笔/批量代发/代扣、内外资金转账调拨等,大大的方便了企业操作的灵活性。通过支付宝与企业直联,企业用户可以在内部的ERP系统中直接对支付宝企业账户进行资金管理,完成信息查询,批量付款,转账提现等业务。支付过程中产生的相关信息会与ERP系统中财务采购及销售管理等企业核心数据同步实现信息整合,并确保数据安全。 支付宝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计算机的优势。企业与支付宝的联结可以取消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的使用。涉及资金的业务的会计分录中具体金额的处理由计算机自动转入。库存现金科目基本可由银行存款代替。会计的工作方式将以电子会计数据为载体。在库存现金这一方面,以后员工可以提前在网上填写申报表,经审核无误、批准通过后发送到信息系统,由出纳人员通过支付宝将相关款项划拨到位,同时企业会计人员可直接编制凭证。 采购业务中,处于异地的往来企业如果委托第三方送货付款。则收据收到的时间和货物到库的时间存在差异,从而影响企业对支付业务的确认与计量。转用支付宝则可以避免。 销售业务中利用支付宝与企业直接联系进行收入确认时,可不再需要登记应收账款科目。二、企业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更深入的发展,各行各业都面临着线上交易的问题。而线上交易则是利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这就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中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业务处理问题。第三方支付平台会对接银行的支付结算系统,那这是否就可以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钱就等同于购买者的银行存款?银行存款的定义是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而企业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属于存放在线上的一种平台,形式还不是金融机构,我们可以理解为银行存款提现,从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钱或者说是电子货币应该是与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是平级的一个科目,考虑到下面的电子红包的问题,建议设立“电子货币存款”这个一级科目,归属于货币资金这个项目,然后“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二级科目,以方便账务处理和会计计量。如果企业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业务过多,可以直接设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存款”为一级科目。当购买者选择支付宝交易时,面临着是担保交易还是非担保交易的问题,这也就是会不会产生沉淀资金的问题,我们应该让这个问题透明化以规避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风险。 针对这个问题的整个账务处理: (一)充值: 借:电子货币存款——第三方支付平台 贷:银行存款 提现(相反分录) (二)支付宝担保交易: 买方:借:预付账款 贷:电子货币存款——第三方支付平台 银行存款(快捷支付)(收货后确认入库,退货则三方都做相反分录) 卖方: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买方确认收货后确认收入) 支付宝: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三)支付宝非担保交易: 借:应付账款 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电子货币存款——第三方支付平台 在这种情形下,国家应该建立完备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测制度,保证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的安全,以降低其中的沉淀成本。以上提出的账务处理分录希望能起到规避企业在大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线上支付上的偷税漏税问题的作用。三、电子红包的会计账务处理 电子红包是区别于现实中纸币红包的电子货币支付方式,它主要借助于手机等移动设备和通信技术,实现了账户中电子货币的转移,而收到红包的人可以通过提现获得实际的货币。 可以说,电子红包是互联网和通信技术不断发展下的一个科技时代的产物,它方便快捷的特点更是使它广泛应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比如大家熟悉的QQ,微信和微博这些社交软件,腾讯公司会不定期地发放电子红包,而红包余额会自动存入你的账号。再如支付宝,美团之类,通过消费和抽奖你可以获得各种抵用券,这也是它们为宣传而发放的电子红包福利。 对于企业来说,电子红包主要发放的对象是内部员工和外部顾客,对于两种不一样的对象,我们应该考虑不同的会计分录和交税标准。 (一)企业给内部职工发放电子红包或抵用券时,由于是发给员工的红包,所以性质应该和奖金,津贴类似,电子红包算在职工薪酬里,不另外计税,同时,应根据职工所属部门进行会计做帐: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研发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貸:银行存款 (二)企业给外部顾客发放电子红包或抵用券时,此时,企业发出的红包不同于给职工的红包,应当计税,金额算到企业应交所得税中。事实上,企业向外部用户发红包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宣传,所以这部分费用应当记入“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而当用户提现时,手续费应当记入财务费用,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电子货币存款-电子红包 如今,“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与发展,支付宝、微信红包等的发展不可避免。而且,由于其简单易学,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愿意选择将其作为一种资金交流的方式,企业会计必须提高数据信息化能力,随之发展完善。 目前互联网的发展远高于财务会计的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传统的货币计量和会计假设受到冲击,“互联网+”的发展对会计的理论与实践更新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制定新的准则与会计核算方法,完善会计法律制度,多方面发展企业会计。 “互联网+”条件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提高会计信息化效率、降低会计信息化成本,提高信息共享程度,为会计工作带来新的技术支撑,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金融环境的信息透明度,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进而提升企业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水平,对会计行业的发展起着积极地推动作用。 此外,支付宝和红包的普及,促使着会计职能发生转变,会计核算越来越网络化、快速化,而且支付的成本低、效率高,政府的鼓励与严格的监管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信用机制的可靠性,使支付宝等结算方式有着巨大的普及性与发展前景。同时,也迫使着基础财会人员更多地向数据分析转变,有利于提高会计的信息价值。 同样的,支付宝和红包存在的会计漏洞仍然需要解决完善,信息系统的可信性仍待提高,“互联网+”下企业会计面临的问题仍需解决完善。参考文献: [1]毛元青,刘梅玲.“互联网+”时代的管理会计信息化探—国会计信息化学术年会主要观点综述[J].会计研究,2015(11):90-92. [2]陈福萍.论“互联网+”下会计的改革和发展[J].论道,2015(8下):65-66. [3]陈如同.第三方支付平台备付金核算:以支付宝为例[J].财会月刊,2014(4上):65-67. [4]陈祥民.互联网+时代传统会计行业如何突围[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11下):40. [5]国务院[2015]4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R]. (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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