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营改增”对中职院校财务管理的影响 |
范文 | 沈辉 摘要: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和展开,对我国的中职院校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了多方面的深刻影响。因此,中职院校应当及时适应税制改革,积极制定应对措施,创新财务管理机制。本文结合中职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特点,分析“营改增”对中职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中职院校;财务管理;影响 伴随着这些年国家对中职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越来越重视职业教育,出台了减免学费等优惠政策,使中职院校得到长足发展,办学规模越来越大,办学实力不断提升,中职院校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自2016年5月1日“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对中职院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了很多影响。 一、“营改增”对中职院校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税种的变化对税负的影响 在“营改增”之前,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中职院校,原来是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在改征增值税后,税率则为3%。税种的变化,一方面可以使学校办的超市、餐厅等产业需要缴纳的税款降低了许多,进而降低了营业成本。另一方面,中职院校开展的纵向科研经费税负也有明显降低,这有助学校科研事业的发展。在“营改增”之前,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当营业税变为增值税,税率则由5%变为6%。如果只从税率来看,税负确实有所增加,但实际情况会因院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营改增”后,中职院校主要涉及到的业务是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科研收入是中职院校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科研收入根据来源划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部门资助的纵向科研经费;二是中职院校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提供的有偿科研技术服务的横向科研经费。只有横向科研经费属于“营改增”的范围,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在“营改增”之后,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中职院校,因开展科研活动而采购设备、材料等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从而会导致税负有所降低。科研工作是以智力和人工投入为主的知识密集型服务活动,人工成本占比较大,但进行科研活动发生的人工成本、交通费用等又不能进行抵扣,并且有些费用也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无从抵扣之说,所以就会导致部分中职院校税负成本有所增加。 (二)税种的变化对使用发票的影响 在“营改增”之前,营业税都使用地税的发票,“营改增”之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若购买方必须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中职院校是可以向主管的国家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中职院校,根据实际发生业务的情况和购买方的要求,他们既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过发票的灵活使用,合理合法的规避税负。 (三)税种的变化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方法与营业税的会计核算方法有着本质的区别。在“营改增”之前,对营业税的核算比较简单,只需要在商品和服务发生的销售和纳税环节进行,但在“营改增”之后,一般纳税人还要对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进项会计核算,同时要认真区别对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和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在中职院校的日常活动中,其营业税金额多少与其发生的涉税业务金额的多少,有着紧密的关系。在“营改增”之后,中职院校的财务人员在对增值税业务的会计核算处理方法上和难易度上都有很大的变化。对于增值税业务的会计核算,尤其是对每个科研项目分别进行单独的纳税核算,需要合理增设会计科目,从而实现每个科研项目的销项税和进项税能够精细核算,同时再汇总计算增值税额。因此中职院校的财务人员在对增值税进行核算时,必须要做好基础工作,严格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和使用,加大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合理合法的进行增值税的抵扣。“营改增”的全面推行,也导致了会计核算科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营业税的核算需要“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会计科目进行处理,在“营改增”之后,因为税种的变化,会计核算科目需要设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多个科目。财务人员根据本院校的实际情况,利用不同会计科目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四)税种变化对纳税申报的影响 “营改增”的实施,导致了纳税申报的主管税收机关发生了变化,由地方税务局变为国家税务局,纳税申报程序变的更加复杂。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流程相对比较简单,与申报营业税相比,没有大的变化,但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流程则更为繁琐。国家税务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使用、日常申报、合同管理等各个方面都有严格的管理,纳税评估和税收稽查也比较频繁。增值税的申报流程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抄税,每月月初对上月开具的增值税發票信息进行抄税,主管税务机关会对抄税数据进行认真的比对,查找数据中存在的差异。第二步是认证,一般纳税人对于其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认证之后才能进行相应抵扣,这是一项很繁琐的工作。另一方面,“营改增”之后,涉税风险在纳税申报环节也有增加,主要体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和使用上,对免税发票的管理上,对财务工作精细化管理上,否则会产生较高的税负和违法成本。 二、“营改增”后提高中职院校财务管理工作应采取的措施 (一)要加强增值税业务普及宣传,重视税收筹划 中职院校应当根据本院校的实际情况,要积极主动的适应“营改增”税制改革,努力学习“营改增”相关知识。不仅要在财务部门进行学习,同时要组织有业务关系的其他部门学习,财务部门在这项工作中对内要积极做好宣传,组织“营改增”专题培训学习。对外在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上,要及时了解最新税收政策和规定,将相关税收业务知识学透学精。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如果想要减轻税负,就需要进行税收筹划。在开展有增值税的业务活动中,要尽可能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提高相关业务进项税额的扣除比例,中职院校在选择上下游供应商时,要首先考虑供应商能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尽量减少不能取得可以合法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二)要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营改增”之后,中职院校在面对会计核算更加复杂和税务风险进一步增加的情况下,财务部门应当立足于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随着会计核算的变化,中职院校的财务报表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财务部门要采用分类核算的方法,完善相应的会计科目设置,对学校不同税率业务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 (三)选择合理的纳税人资格 随着中职院校的快速发展,科研能力不断增强,培训收入不断增长,越来越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中职院校,因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大多数有合作意向的企业是愿意和这样的中职院校进行合作。中职院校应该积极引进可以抵扣进项税的科研项目,这样就可以降低自身的税负。因此,中职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核定纳税身份,以求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从政策的具体实施上为院校的发展争取更好的税收环境。 (四)要规范发票使用管理 “营改增”之后,中职院校都开始使用增值税发票,国税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历来都是非常严格的,因此财务部门要严格规范发票的管理,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从发票的领取、开具、核銷、保存等各个方面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批控制,确保中职院校日常业务用票的顺利。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降低相应的税负,因此税务部门对可抵扣的进项税审查更为严格,对抵扣联的管理更加规范。财务部门在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要及时核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进项税的顺利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使得财务部门的工作量增大,对财务人员的要求更高,因此,要对财务人员进行必要的专项培训,并且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进行定期业绩考核,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从而保证“营改增”后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营改增”的实施,对中职院校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是长远且深刻的。中职院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主动的适应税制改革,积极学习“营改增”政策,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办税能力,提高理财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校更好的增收节支,实现中职院校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蒋彩萍.“营改增”对高校的影响及分析[J].会计之友,2014(08). (作者单位: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高级技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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