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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中国民营银行发展的思考
范文 高杨+
摘要:发展民营银行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利于加强国内银行竞争,为我国民间金融注入新的发展活力。现阶段的民营银行尚处于探索时期,存在先天劣势、民间金融法律监管不足、内部缺陷等问题。抓住中小企业及居民散户的空缺市场,社区银行将是民营银行未来的发展思路,与网络信贷相结合聚集闲散资金,进而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化。
关键词:民营银行发展思考
1.文献综述
1993年,樊纲教授提出金融改革必须重视民营金融机构;1999年,徐滇庆教授提出建立民营银行,此后国内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多数国外学者认为民营银行是私人控股的银行;巴曙松认为民营银行是具有良好内部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的经营机制的机构;沙虎居提出“区域性民营银行”,部分学者提出“社区银行”之路;李健则在分析前人界定标准后给出系统定义:向民营企业和城乡居民定向募集资本而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银行业务, 依靠银行自身的信用, 以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组织。对于路径选择,邱兆祥认为我国中小银行已有一定存量,建议通过引进民间资本对现有银行进行重组。张曙光和张汉亚提议将现有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徐滇庆、巴曙松、赵守国等都支持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允许民间资本全新创建民营银行。巴曙松、张淑芳等强调面向中小企业、农业、居民需求的重要性。钱方明、傅白水等指出借鉴外资银行混业经营等模式。龙海明、李莎支持民营银行业务多元化。
2.中国适合发展什么样的民营银行
“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设立民营银行”已列入今年改革任务,2014年3月,首批5家民营银行在天津、上海、浙江和广东开展试点,将按照成熟一家审批一家的原则来审慎推进。目前以确定阿里巴巴、万向、腾讯、百业源、均瑶、复星、商汇、华北、正泰、华峰等民营资本参与试点工作。民营银行的发展势在必行。
对于民营银行内涵的界定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是产权结构论。从资本来源来讲,国有制银行由政府出资运营,而民营银行应由民间资本控股,经营活动不受政府控制干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第二种是服务对象轮。该观点强调民营银行的服务对象应为民营企业,经营活动应围绕民营企业开展。第三种是治理结构论。认为民营银行关键是要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只要是符合政企分开、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的银行都可以划分为民营银行。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才是民营银行的核心,民营银行必须是以民间资本控股的银行。如果国有资本大量参与其中,想要摆脱剩余索取权、资金运营风险是不可能的,最终还是不能实现银行自负盈亏,有违于民营银行发展初衷。民营银行要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可以允许国有资本参股,但控股权、决定权应掌控于民间资本,民营银行自身应该自主建立组织架构、自主实行经营管理。另一方面,民营银行也不是私人钱庄,而是商业银行的一种,应自觉接受严格的外部监管、按现代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组建法人组织。对于第二种说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国有银行可以服务于民营企业,民营银行也可以与国有企业有业务来往,其建立并不意味着划清界限,只是二者的不同特点决定民营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合作具有比较优势。第三种说法中,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力分配,实质还是由产权结构决定,脱离控股权的治理结构在现实中是很难实施的。
3.民营银行存在的必要性
民营银行具有政企分离、经营机制灵活、效率高、针对性强等优点,可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
3.1推动形成国有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的三方架构
目前,我国银行业主要由国有资本主导,政府控股,国家是风险的最终承担者。面对大量外资机构对中小市场份额的挤占,民营银行私有化和灵活性的特点,决定了它便于发展中小型、区域性银行,有助于抢占空白市场,与国有银行形成优势互补,提高国内金融整体实力,保护“中资银行”,缓解外资银行压力。
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应当是包括国有、股份、民营、合作、外资等多层次、多元化金融体系,肖和麦金农的金融深化论认为,外国资金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成长固然重要,但国内储蓄的动员更是一个应该引起注意的因素。该理论提倡政府放松对银行业的控制,通过提高利率水平实现金融资源市场化配置,实行银行自主经营,通过提高利率水平实现金融资源市场化配置,促进市场竞争。由此看出,金融改革关键在于新鲜血液的注入,而民营银行真正实现了政企分开、独立自主,有利于金融创新,为市场注入活力,营造更公平更有效的银行竞争环境。“国有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的三方架构更适应于我国经济发展,民营银行的茁壮发展将倒逼国有银行的自身改革,从而促进银行业竞争,稳健改革步伐。
3.2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显然,民营银行设立目标并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而是为了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中小企业同样要符合有市场、有效益、有还款意愿的基本优质选择标准,才能为民营银行所青睐。
幸运地是,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中有很多是自身企业存在发展潜力,融资需求没有被满足的,真正需要帮助的服务对象。自我国经济转型改革以来,非国有经济体占比不断上涨,民营经济发展势头强烈,但融资困难的障碍一直制约着以民营资本为主的中小企业发展。并且,一些中小企业也不能满足传统银行设立的信贷门槛。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难点,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有利于引导资源流向资金运用最有效率的企业,进而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在此过程中,民营银行实现了自身价值体现,整个经济体也得以更完善的发展。
3.3将民间金融纳入监管范围,利于民间金融规范发展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民间资金流通量越来越大。目前我国利率仍未完全放开,投资方式仍不能满足日益膨胀的民间资金投资需求。民间金融主要包括民间借贷、地下钱庄、民间集资等形式,具有自发自主的特点。由于缺乏合法合规的日常监管和法律保障,民间金融往往利率水平偏高、风险较大。目前接连不断的网贷平台倒闭,经营老板跑路,温州抬会风暴——都表明民间金融应今早纳入监管范围,否则不合规的民间金融占比越大,对金融活动正常监管的负面影响越大。笔者认为对民间资金的管理“宜疏不宜堵”,如果能鼓励民营银行吸收民间资金,让过热的民间资本通过银行进入企业,促进经济实体发展,则将会一定程度的减少非法集资行为,缓解因不合规导致的金融风险扩散。对此,民营银行的发展有利于将地下金融资金引入政府监管,促进金融活动阳光化,利于规范民间资金流动和民间投融资的健康运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4.我国民营银行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
4.1市场规模及信用体系的先天劣势客观存在
虽然我国民营金融机构数量不少,但发展规模较小、市场占比较少、市场认同度较低。除民生银行具有一定资产规模外,大部分民营银行资本金实力不足。可是,笔者认为最重要的劣势是——我国信用环境仍不甚理想,保障公众利益、防范信用风险的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信用是生命之源,对信用体系的构建将是未来的发展要题,也只有建立完善信用体系,民营银行才能有更大发展。
4.2金融监管和法律保障不足
监管方面,目前我国民间金融监管还很薄弱,监管部门要消除对民营银行的歧视,给予公平竞争政策环境。在对民间金融主体的市场准入、业务经营活动、市场退出方面,监管部门应对不同民间金融形态的机构,结合不同的特点和内在运行机理,设立不同的市场准入退出标准;对不符合监管的严重违规、资不抵债或缺乏信用的机构要从严处理避免风险扩散。同时,加强日常业务审慎监管,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与会计处理方法,努力提高信息透明度。法律方面,传统的《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均未涉及民间金融,其经营活动法律责任多分散于《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刑法》等司法解释中。而2013年出台的内地首部地方性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会对后续民间金融监管法律的出台有一定借鉴意义。除此之外,对民营银行的监管还应加入行业自律监管和社会舆论监督,进而形成上下兼并的监管体系,营造民营银行规范发展的健康环境。4.3民营银行自身内部缺陷
虽然民营银行提供了“企业家”向“金融家”转型的机会,但也带来多数老板缺乏金融背景支撑的问题。如果股权过于集中,会致使少数股东控制银行,股东有可能觊觎民营银行关联交易贷款,搭建自融平台,从而变银行为财务公司。如果股权过于分散,掌握经营权、具有信息优势的经理人可能会谋求高风险投资,坑害股东利益,甚至有可能将风险转嫁给投资人,危害极大。构建良好的股权结构需要完善民营银行信息披露机制,尽量透明尽量阳光,向社会与监管机构提供详细真实资料,从而保障股东与投资者利益、规范银行业务运作、提高银行声誉和公信力、促进经营管理水平。
5.对民营银行发展方向的思考
关于民营银行发展方式的讨论主要在于“存量改革还是增量准入”。认为改革现有金融机构的主要看法是:现有中小银行数量较多具有转型潜力,并且组建新的民营银行可能会对原有金融体制产生巨大冲击。持增量改革路径选择的认为改建一栋危楼要比重新盖新楼难得多。笔者认为,大规模新设银行的建立并不是一种合适的选择,也许推行“增量新批民营银行+存量改革现有金融机构”的并行模式,引入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发展方式,在建立健全民营银行发展架构下,实行试点先行的逐步改革,使民间资本可以意愿流动,或是更好选择。此外对于民营银行的发展,笔者还有两点思考:
5.1社区银行可作为发展方向
社区银行以服务社区为宗旨,具有资产规模小,层级简单、经营机制灵活的特点。便于信息传递,减少成本,可灵活应对市场环境变化。该类银行对社区居民的性格特征、家庭收支状况、日常开销较为熟悉,可一定程度上缓解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再者,服务对象范围小、针对性强的特点便于开展特色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利于金融创新。因此民营银行的定位应有别于传统银行,有效规避与大银行竞争,在社区金融服务中挖掘新的用户市场。此外,目前大多数小微企业都依附于社区的存在,小微企业金融信贷的市场空间、社区居民的金融需求都为民营银行带来巨大成长空间。民营银行应充分利用贴近客户、信息对称的优势,发挥与大型银行错位竞争优势,填补市场空白,走银行差异化之路,促进金融改革。
5.2利用互联网金融,加强与网络信贷的合作
网络信贷作为一种新型民间借贷形式,对于疏通民间资本满足投资需求有极大的独特优势。其创新的发展方式可满足中小企业与个人的小额借款需求,与民营银行的发展定位相似相近。网络信贷基于p2p平台,将小额信贷与互联网结合,为陌生人提供公开、透明、直接的投资融资服务,并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跨境投资,其注册资本为民营资本。并且,网络借贷可提供无担保无抵押的融资服务,门槛低,人人都可参与。但由于目前网络借贷市场较为混乱,缺乏有力监管,很多投资者对其安全性提出质疑。对此,民营银行在利用平台优势引入信贷资金的同时,还可将网络资金逐步引入监管范围,避免平台出现违规行为、非法吸存、杠杆率过高等问题。网络借贷与民营银行的结合,将促进双方互利共赢,实现民间金融逐步透明、公开化发展。
民营银行填补了传统商业银行的真空区域,已经成为金融改革的重要发展方向。本文通过分析什么是适应我国发展的民营银行,结合民营银行存在必要性指出其可观的发展潜力。但民营银行先天劣势、自身缺陷及监管法律缺位等问题为其发展带来一定阻碍,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其中部分障碍是金融改革中的共性障碍,而对于特性障碍民营银行可以化缺点为特点,推进金融创新,考虑社区银行模式,充分利用政策重视的优势,在中小企业及个体居民的投融资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与大型银行错位发展,补足真空市场。同时利用网络借贷的民间资金资源、平台优势和互联网技术的独特支持,进入网络信贷市场,走出具有自己特色的民营银行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卢福才,张荣鑫.民营银行的现实问题剖析及发展路径——基于顶层设计下的渐进式视角[J].财经科学,2014.1
[2]孙世重.发展民营银行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几个关键问题[J].金融研究2003.2
[3]董文标.加速中国银行业民营化进程[J].中国经济周刊.2013.3
[4]喻凤雪.金融市场化下中国民营银行发展问题研究[J].企业导报.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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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7: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