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强化统计执法力度与数据质量提升研究 |
范文 | 王燕青 【摘 要】 众所周知,经济发展与各项政府决策的制定执行都必须以统计资料及数据提供做可靠支持,统计数据质量可以说是统计工作发展的命脉所在。同时,统计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同样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统计工作实践中,频频出现漏报、瞒报、虚报、甚至不报的问题。面对上述问题,若统计工作不依赖于强而有力的统计法作为后盾,势必会导致各种人为干扰影响统计数据质量。换言之,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与强化统计执法力度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性。本文即基于对统计执法力度的分析,探索统计执法不力的影响因素与加强统计执法力度的关键意义,对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策略进行研究,最后围绕统计执法与统计质量保证的相关措施进行分析与研究,望能够使统计工作更为健康与稳定地发展。 【关键词】 统计执法力度 数据质量 源头数据 【中图分类号】C829.2 【文献标识码】A 对于我国而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与完善的背景下,伴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统计执法工作也不断地发展与完善,特别是近年来所取得的发展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新时期,统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以及整体质量得到了可靠保障。统计执法力度的强化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关系进一步密切,通过强化统计执法工作力度,方能够使统计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迎刃而解,进而促进统计资料数据质量的提升。 一、强化统计执法力度 1. 统计执法不力的影响因素 受统计工作自身职能与性质等因素的影响,统计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所谓的软弱面,给统计执法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巨大的难度。具体而言,当前统计执法不力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统计法制观念淡薄 与其他的部门法律法规相比,统计法相对比较“年轻”,政府部门以及相关工作机构基层尚未形成广泛的统计法制传统。同时,与刑法相比,统计法缺乏高度强制性的特点,与民法相比,统计法则与社会大众的日常生活相关性不高,加之统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的表现相对隐蔽,危害性不直观,因此容易被社会忽略,相关部门机构领导班子以及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相对比较淡薄。现行统计法中明确规定统计人员必须具有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以及统计报告的工作职能,其独立性不受侵犯。但实际工作中,统计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时常常会受到上级、本级领导人员的影响与干预。部分领导班组可能处于突出政绩的需求指示、授意、胁迫统计人员提供失真的统计资料与数据,导致统计数据质量不容客观,同时也给腐败问题的产生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2)统计法律体系不健全 在相当长一段发展时间中,我国已基本形成统计法律体系的总体框架,但这一结构中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与不足,导致了统计执法力度的弱化,也给违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现行统计法修改至今已有数年,但目前尚缺乏一套完善的配套实施细则,各个地区统计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并不统一,使得统计执法工作的开展面临着巨大难度。例如,目前统计法律体系中尚缺乏相对独立的统计数据评估监督工作机构。一般来说,西方发达国家与地区均设置有独立的横向评估监督机构,以保证监督的客观与公平,但我国当前所采取的评估监督方式仍然以垂直纵向为主。除此之外,统计工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但现行统计法规中所涉及到的技术内容还不够细致,导致工作人员在具体执行中存在一定的盲区与漏洞。 (3)统计法制约束力软化 目前,现行统计法经修改后,虽增加了对统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但与国外相关条款相比仍然力度不足(如美国现行普查法中明确规定:凡属本法第一章第二节所规定官员雇员,无论何人蓄意和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或虚假报告,应处两千元以下罚金或五年以下监禁或罚金、监禁并处)。与国外各国的规定相比,我国在统计法制约束上还缺乏力度与强度,如针对虚假报告提供对象的覆盖范围不够全面,惩处方式也不够严格。实质上,统计违法行为将受到的惩处就是违法人员的机会成本。当机会成本过大时,违法人员就会怯于违法,而当机会成本小于其将获得的利益,违法者就会铤而走险。所以加大惩处力度,造成统计违法行为成本远远高于统计违法行为收益,增加统计违法的风险,是制止统计违法行为的有效之路。 2.统计执法力度改进措施 统计行政执法的实质在于统计行政机关为执行统计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普遍约束力规范性文件,并依法针对某一事件或特定个人采取处理措施的一系列活动。我党十八大中明确提出法治政府应于2020年前建设完成。在这一背景下,作为国家法制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之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是提高统计行政执法力度的关键所在,加强统计行政执法力度对于切实履行统计行政执法相关职能而言同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与价值。在改进统计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推行依法治统战略目标的过程中,应当将统计法制教育以及统计法制宣传作为强化重点,通过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的进一步強化。同时,还应将新闻媒体报道力量引入统计违法案件的惩处过程中,以起到震慑违法者,促进统计环境优化的目的,并为统计工作的依法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在于:通过改善统计调查环境,提高调查人员自身素质的方式,促进统计资料真实性的提高,依托于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工作体系的建设优化统计工作质量,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为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可靠保证。具体而言,可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统计资料的真实性 真实性是政府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得以保证的前提所在,只有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性,才能够克服统计数据源头以及流转等环节中存在的干扰现象。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修订通过了《统计法》,并在其中纳入了大量可保证统计资料真实性的条款。在这一背景下,为提高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可重点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改善统计调查环境 众所周知,源头数据是宏观数据的前提与基础所在,源头数据失真势必会对宏观数据的真实性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从统计资料真实性上来看,调查对象主观不愿意上报真实数据的最大原因在于不理解政府部门统计调查的动机,也有部分调查对象是因单位既得利益受损而主观隐瞒部分真实数据。因此,新统计法中明确规定:保守调查对象秘密,同时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资料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其他目的,以上述条款消除调查对象的主观顾虑。同时,现行统计法中针对统计调查的环境进行了改善,对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提出了严格要求,通过引入行政问责制度的方式,尽可能剔除源头数据和采用抽样调查等方法加工数据存在的人为干扰问题。 (2)提高统计调查人员素质 新形势下,经济现象复杂多变,统计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各类经济现象的变化状态与发展趋势。现行统计法中规定应进一步加强统计科学研究,对统计指标体系进行健全,促进统计调查方法的改善,以提高统计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作为统计科学研究的重要保障——统计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必须不断提高,通过引入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与评审制度的方式,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同时要求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将道德教育以及专业培训纳入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范畴,以降低人为技术性差错对统计资料真实性的不良影响。除此以外,在企业一套表推行实施的背景下,政府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将直接影响统计工作质量的开展情况,各政府部门与机构应通过延伸培训的方式帮助基层统计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程序操作使用方法以及数据处理平台功能等。除此以外,还应重视对统计人员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帮助基层统计人员树立诚实可信的道德观以及科学细致的工作观,为统计工作质量的优化奠定基础。 2. 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体系 从优化统计工作质量的角度上来看,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在于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工作体系。统计数据质量平台体系的建设应以数据采集基本操作规程为依据,构建涵盖关键统计指标的数据质量全过程监控体系,形成规范且标准的统计业务工作模式,对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检查工作体制进行完善,将定期性的质量抽查制度纳入统计数据采集范畴中,并配合质量评估机制的完善以提高统计数据评估的科学性。 3. 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 为最大限度地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应当从改进统计调查方法以及巩固统计基础建设力度这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在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方面,目前统计数据的调查方法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同时以重点调查、科学推算以及全面报表综合应用为辅,构建一套健全的统计调查方案体系。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应尽可能控制对全面统计法的依赖,将全面调查逐步替代为重点调查与抽样调查,以更好地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同时,我国自2011年开始推广实施企业一套表的联网直报制度,可在确保统计数据源头质量的同时,减少基层统计部门的工作任务,改变传统模式下数据层层上报的模式,以网络共享为依托,最大限度地避免统计数据受地方政府以及人为因素的干扰与影响。其次,在巩固统计基础建设力度方面,随着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深入推进,统计的基础建设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在一套表联网直报的新模式下,统计基础既是保证源头数据的重要环节,又是影响数据质量的薄弱环节。目前基层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还亟需加强,人员力量薄弱、工作条件差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还普遍存在。尤其是县乡两级统计部门,担负着组织实施各类普查、常规统计、专项调查和一次性调查、直接面对广大调查对象釆集原始数据的重任,是政府统计的源头,在统计体系中处于重中之重的核心地位。因此,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不仅是统计改革自身需求,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更是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托。 三、强化统计执法与统计质量保障的建议 结合既往实践工作经验来看,导致统计数据控制难度大的原因较多。为真正意义上解决统计数据质量缺陷或其他问题的产生,除需要政府部门高度重视以外,还应通过强化统计执法力度等多种措施的综合治理,为统计质量提供可靠保障。在此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控制统计源头数据 首先,应当高度重视对统计基层的基础建设力度,完善基层统计机构以及网络,促进机构、设备、以及人员在基层统计单位实践中的落实,打造一支稳定的统计工作队伍,确保各种统计数据有据可依。在此基础之上,还应重视对统计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提高统计的独立性,最大限度剔除数据统计中存在的人为障碍,以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 2. 健全信息发布机制 首先,应构建统计信息发布机制,并促进信息发布机制的健全与规范。统计数据与资料的发布必须满足用户的实时需求,统计工作的方法与相关手段必须不断进行改革与创新,将各种全新的信息技术措施(如计算机加工处理系统、计算机辅助调查系统、以及电子数据交换系統等)应用于统计数据加工整理、传输、以及统计调查等环节工作中,使得调查基准与统计数据结果发布时间间隔得到缩短,达到保障统计数据时效性的目的。除此之外,还应对各项统计数据的发布时间提前公示,根据时间表规范统计数据发布计划,方便用户及时掌握统计资料与信息。 3. 完善部门协作机制 首先,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必须全力争取纪检监察、法制、司法以及人大等相关部门机关的支持与配合,全面落实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提高统计执法的权威性与法制性水平;其次,应当在统计部门与其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间形成密切合作关系,针对特定行业领域以及特定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使部门统计优势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在调动统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性的基础之上,促进行业系统统计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与优化。 四、结束语 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不断深化与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健全的背景下,迫切需要构建一个良好有序的法制环境,以维护稳定社会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完善。我国统计执法活动伴随统计法的颁布与实施,从无至有,规模从小至大,近年来更是取得了非常可观的成绩,并逐步形成了依法治统的全新格局,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得到了可靠保障。在这一背景下,强化统计执法力度与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之间的关联性日益密切。本文通过上述分析认为,业内人士必须在明确统计执法不力产生原因的基础之上,把握加强统计执法力度的相关意义,并通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执法力度的方式,使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利得到维护,促进统计工作的良性发展,进一步践行依法治统的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 余军,夏菥,夏冬梅,等.试论提高统计执法效率的根本途径[J].现代商业,2014(15):76-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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