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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动员与权威:单位社区治理路径研究
范文 谌卉珺+林琳洁
摘要:单位社区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是城市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研究课题。以动员与权威为观察视角及分析维度,回溯单位社区、东龙社区自治实践过程,发现单位社区动员主体在变化,单位退出失败、居委会被动介入、居民主动联结;社区权威从单一转向多元,单位权威向行政权威过渡,社区精英权威兴起;国家权威和精英权威生成机制相异,国家权威诱制国家动员,自治动员诱制精英权威。因此,推动单位社区治理,应合理发挥不同主体作用,加大建设投入、建设自治组织、重塑联结机制,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格局。
关键词:单位社区 动员 权威 治理格局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单位社区是历史产物,与城市以单位集结,全能主义管理体制和人口流动性差的时代背景相适应。单位社区人口规模的适度性、文化认同度、设施性和管理体制的完整性[1]使其具备了社区的典型特征。经济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下,住宅市场化制度取代了住宅福利分配制度,相应的社会功能终止提供,单位办社会退出历史舞台,但单位社区并未消失,43.3%[2]的城镇人口仍居住在单位社区。
单位社区的老旧化与城市社区结构和问题复杂化伴生,单位社区的管理问题凸显。[3]一是社区建设投入缺失,投入主体从原本供给对象较单一的单位变成承担社会整体治理的政府后,难以满足建设和治理的需要,出现管理真空。二是社区秩序失调,以单位为核心的稳定联结体系被打破,国家权威消解,原生居民出现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适应困难,新进居民加剧了社区异质性,社会动员困难。
单位社区是社会发展的微缩场景,研究其发展走向和有序治理何以形成是城市社区治理研究的重要内容,构建契合的治理机制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本文通过个案研究,剖析单位社区自治事件,以动员和权威作为分析维度,探究社区权威与社区动员的发生机制和交互关系,进而寻求单位社区善治路径,以期推动单位社区转型发展。
2 自治实践中的单位社区动员分析
从单位办社区到社会办社区,单位社区历经这一过程,单位社区的自治发生亦处于此转型过程之中。单位社区东龙社区灾后重建事件中,国家动员与自治动员交互作用,伴生国家权威的变迁,内生精英权威兴起,进而形成了新的社区权威和社区动员主体。
2.1从被动到主动:单位社区自治事件演绎
东龙社区是1975年汕头市交警大队投资建设的单位社区,初建共7栋,住户98户,交通不发达,被当作“郊区”。80年代,单位扩大住宅面积,建设新增各类设施、翻新住宅楼并增建至15栋,住户增加到210户,居民达到千余人。1999年汕頭市单位房买卖放开后,居民成为真正的业主,社区从“单位熟人社区”变成有外来业主和租户的复杂社区。21世纪以来,伴随汕头经济中心东移,周边经济、风光、特别是优质学区等配套跟进,东龙社区一跃变成位于市中心的城市居住房抢手货,房价领跑全市。
2013年,经超强台风洗礼,东龙社区受损严重,一片狼藉,垃圾丛生,倒下的树干几乎砸碎了所有私家车,灾后十多天里没有任何清理重建措施。期间,对不断来反映问题、寻求帮助的居民,单位后勤部门以“东龙社区已不属于单位管理范围”理由拒绝,建议居民找JH居委会;居委会对居民的数次要求一直回复“稍后处理”。一个多月后没有任何恢复措施的小区环境加剧恶化,居民只好主动组织救援清理现场。
灾后重建激发了居民自治诉求,重建完成后居民们主动要求成立业委会,自发组织业委会的选举,积极开展工作。2014年,居委会与东龙社区“业委会”召开第一次协商会议,但并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此后,“业委会”诉诸于媒体曝光了东龙社区管理的种种问题,引发社会热议;居委会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协商会议,最终承认东龙社区业委会的合法地位,居民可通过业委会向居委会表达意见,同意对社区设施、环境、卫生等进行全面改造,资金由居委会、单位与业主共同承担并及时公布使用情况。
2.2从退出到联结:单位社区动员主体的变迁
回溯事件可知,东龙社区居民从寻求“被治理”到“自治”,依赖的对象由单位到居委会再回到自身,社区动员主体不再单一且在行动中重新定位,社区动员由单位、居委会、居民三方实现。
2.2.1退出失败的单位
面对单位居民的诉求,单位强调单位社区联结消解后的责任主体变迁,试图划清其与社区关系、撇清责任,表明了单位作为社区动员主体地位的实质变化和自我认知。虽然符合社区管理主体变迁后的法理定位,但不顾社区历史和突发事件紧迫性,引致其行动策略转变。经居民自治努力而形成的单位、居委会、居民共治局面,又将单位拉回社区治理格局中。单位退出的失败,既显示了单位动员能力的有效性及其延续,又凸显了单位社区转型的过渡性特征和复杂性现实。
2.2.2被动介入的居委会
作为承接单位社区管理职能的居委会,兼具代表国家权威的行政属性和代表社区治理的自治属性,体现了国家的“在场”和“国家力量向基层居民生活的渗透”[4],但有限的承接及管理能力使得突发事件中的居委会选择性忽视其社区动员的主体身份,以消极推延的态度应对居民治理要求,导致最初社区治理的失败,进一步刺激了居民的自组织行动。在舆论压力下主导斡旋三方协商和二次不同的选择都显示了居委会承接履职单位社区的困难及尴尬,体现了居委会接替单位代表国家权威动员的正当性、被动性和有效性。
2.2.3主动联结的居民
东龙社区重建事件中,为维护自身权益,居民通过先后谋求单位、居委会主导失败后的自治实践并不顺利。其自治的发起,目的在于自救。在内部,要克服社区信任不足,主动联结行动起来,还要避免搭便车等行为消耗自治积极性;在外部,要适时合理规划策略采取行动,将有意退出的单位和逃避沉默的居委会重新带回社区治理场域中。通过自治行动,社区自我动员及自组织的意识、能力得以强化,进而将单位、居委会联结起来,获得了合法性认可,推动了社区共治局面的生成。
3 单位社区权威的变迁与重构
占有分配资源、联结社区成员的单位在单位控制体系中占有权威地位,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单位一般可视为国家控制体系的延伸。转型后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替代单位继续代表国家管理社区,但其控制力和影响力弱化;单位的资源能力和认同感召力使其权威仍具惯性;草根行动者在自治实践中积极动员和行动,影响力扩大,逐步孕育出精英权威。由此,后单位时代,单位社区权威重构再生。
3.1从单位到社区:国家权威的变迁
国家权威具有抽象性,通过赋权而具象化。在单位社区中,国家权威的代理人从单位逐步向基层社区管理单元居委会过渡。无论是单位还是居委会作为代理人,国家权威均是自上而下延伸,体现控制和稳定目标,强调制度规范和法律约束性。
新中国成立后开始实行的城市社会单位制,单位成为国家控制体系的基本单元。一方面,国家赋权单位以大而全的覆盖性管理相应单位及员工事务,单位办社会,进而掌握和提供员工工作生活的几乎全部资源,单位权威具有合法性,资源和权威实现最大化;另一方面,城市居民通过单位获得保障、福利、发展,对单位权威产生了巨大的依赖性。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转型,国家权威体系向国家治理体系发展,单位回归其本质功能,但转型的过程性和单位资源管控的强大能力使得单位权威余威犹在。
后单位时代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根据“国家在场”的需要承接了单位社区的管理职能,以行政权威的面貌正式接管了原来由单位代表的国家权威,同时迈向社会办社区,其社区管理职能具有控制和服务双重属性,既要维系社会规范和稳定,又要承担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功能。然而,由原单位居民和外来的非单位居民共同组成的单位社区异质性更强,社区凝聚力、认同感、社会资本不足,对社区治理的需求更加多样、要求更高,社区管理难度倍增;同时居委会承接单位社区时,资源及管控能力远不如单位体制下的单位强大。因此,东龙社区中,国家权威的新代理人居委会常被诟病效率低下,又不得不向单位求救。
3.2从隐形到显化:精英权威的出现
精英权威是在维护社区利益的自治实践中生成的。相较于自上而下的治理主体与模式,草根行动者即社区精英,是自下而上、通过维权与治理行动不断满足居民需求进而获得信任、认同、支持。精英权威交融了社区成员间的共识与认同,逐渐同化了社区成员的态度与行为。从隐形到显化的精英权威体现了社区共同体精神的孕育生成,从管理到治理与自治的转变,意味着社区权威重构的可能及深化。
3.3从单一到多元:单位社区权威的重构
由此,单位社区权威从单一的单位权威转变为单位权威、行政权威、精英权威多元并生的权威格局。这种变化根本上是社区建设权力结构的演变,体现了资源主体的转变,即从国家、单位垄断控制变为多元化的社区资源主体 [5],从全能主义向多中心治理的转变,是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下国家适度分权、行政管理下沉、资源分配权分散的结果。这种变化过程并不稳定,国家权威的弱化与精英权威的兴起交织互嵌,此消彼长,与单位放权、居委会承接、社区自治的意愿及能力紧密关联。
4 单位社区动员与权威的关联解析
单位社区动员主体与权威格局变迁脉络一致,从单向度、控制式的国家动员与权威逐步走向多向度、共治式的社区动员与权威。国家权威及其动员机制与社会权威及其动员机制各有特点,有不同的走向和生成机制。国家权威源自资源和控制力,国家动员自上而下;社会权威源自基层对自我权利的维护与争取,前提是公民的自治自觉和自治能力,社会动员自下而上。
4.1国家权威诱制国家动员
全能主义下社会资源集中配给调动,国家权威极强,由此生成强大的国家动员能力。在城市以单位制构建起的社会单元和资源分配体系符合当时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强化了单位的资源整合能力和单位人的依附性,诱制生成其强大的社区动员能力,以管理社区事务。居委会接管单位社区,一方面,管控权限放开和控制力下降致使其社会管理能力不足,权威性下降,动员能力随之急剧削弱。另一方面,行政权威仍掌握的资源分配权和原有单位人的依附惯性又使得其在社区动员和治理中具有较强的主导性。
可见,国家权威源自其资源控制能力,国家动员能力取决于国家权威强弱,附着巨大社区利益的单位较相对能力不足的后来者居委会有更强的权威性和动员能力,单位人被动、惯性依附于社区。
4.2自治动员诱制精英权威
自治動员过程及社区利益诉求的不断实现,不断将由新老成员构成、碎片化的社区居民重新联结起来,在集体行动中逐步形成社区利益共识、自治与治理策略,共同体意识和社区认同感增强,自治能力迅速提高,“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社区共同体日趋成形。自治动员行动为草根行动者带来了构筑在主动表达、协商、谋求社区公共利益基础上的精英权威。虽然并不直接掌握资源,但通过动员行动显示出了资源协调能力、保障了社区利益的草根行动者获得了社区居民和行政权威的双向认可,进而成为社区权威格局中的重要组成。
综上,与国家权威诱制国家动员的发生机制相反,自治动员诱制精英权威,精英权威源自社区自治诉求和社区居民的认同,建立在自治行动者的主动性和资源争取能力。
5 单位社区治理路径选择
在单位社区,生成机制相异的国家权威和精英权威共同构成社区权威。要推进单位社区转型,实现良治,就要根据不同权威主体的特质,合理发挥其动员作用,充分整合利用资源,构建单位社区多元协同治理新格局。
5.1政府主导,加大对基层社区的资源投入
通过资金投入、人员配备、政策支持、专业指导、队伍建设,满足并优化单位社区建设和治理需求,协调衔接好单位、社区的职能过渡,避免管理真空,营造主动、民主、科学的治理氛围,保障单位社区建设的持续性、稳定性。
5.2凝聚共识,激发单位社区自治驱动力和潜力
发挥“单位人”群体的情感与资源联结优势,构建具有“承上启下”功能的社区自治组织,围绕社区公共事务,激发释放社区自组织潜能,整合共识,化解社区冲突,深化成员间的联结,促进社区自治,推动社区认同和共同体精神的形成。
5.3重塑联结,推进多元协同治理
建设并畅通社区流动居民、新进居民等各类群体的参与通道,建立完善社区协商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不同方式让多元主体充分参与到社区事务管理中,优势互补,协同合作,重塑社区公共场域和管理机制,促进共治共赢。
参考文献:
[1] 黄洪斌.建设单位社区不能不考虑的[J].社区,2012(1):21.
[2] 数据来自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3年[EB/OL].http://www.cs s od.org/
[3] 芦恒,蔡重阳.“单位人”再组织化:城市社区重建的治理创新——以长春市C社区为例[J].新视野,2015(6):39- 45.
[4] 姜振华.社区参与:对社区居民与居委会互动关系的透视[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3):114- 120.
[5] 李友梅.城市基层社会的深层权力秩序[J].江苏社会科学,2003(6):62-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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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