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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突”恐怖主义威胁及其对策研究
范文 李舟顺
摘要:“东突”恐怖主义势力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主要恐怖主义威胁之一,在对其保持高压打击的同时,也要分析其发展的成因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做到多管齐下,治标治本。
关键词:东突 反恐 应对 措施
中图分类号:D55 文献标识码:A
1 “东突”恐怖主义性质及探因
1.1“东突”恐怖主义的性质
“东突”即“东伊运”,是“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的简称,其最终目的是想通过暴恐手段在新疆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国”,将新疆从中国分离出去。因其活动多与恐袭在一起,2002年9月11日,在“9·11”事件过去一周年后,联合国安理会将“东突”列入恐怖组织名单。
1.2“东突”问题的成因
作为国际恐怖主义势力的一部分,“东突”恐怖主义势力与境外反华势力及国际恐怖主义势力着密切的联系。境內“东突”恐怖主义分子则向外“取经”,接受国外恐怖组织的训练以及经费等援助,在国内进行恐怖主义活动。与此同时,某些国家与其一拍即合,在认定恐怖主义分子上大搞“双重标准”,一起向中国发难,这些都极大地助长了“东突”恐怖分子在中国国内从事暴恐活动的嚣张气焰。
1.2.1“东突”分子是中亚恐怖主义势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自成立以来就与基地组织、“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解放运动”以及塔利班的头目进行多次会晤,要在新疆地区展开“圣战”,进而把新疆分离出去,成为“政教合一”的国家,并接受了大量武器、人员训练、经费等方面的支持。特别是近几年,随着世界格局的变化,“东突”恐怖主义从中亚渗透到其他国家与地区。随着中国对外交流的深入,“东突”分子有可能利用各种机会渗透进境内对新疆,对内地的各大城市提出新的安全挑战。
1.2.2“东突”受“双泛”反动思潮影响
泛伊斯兰主义是指所有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都应该团结起来支持一个哈里发,不分国界在伊斯兰法律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伊斯兰帝国。上个世纪50年代后,“泛伊斯兰主义”明显地向穆斯林民族主义发展,主张在世界各地传播伊斯兰教,声称穆斯林是一个民族,呼吁全世界的穆斯林团结起来反对无神论和西方世俗主义的影响。后者被称为“新泛伊斯兰主义”,具有明显的极端主义思想,是一种极端的政治思潮。
“泛突厥主义”又称大突厥主义,由十九世纪的鞑靼族知识分子萌发,它不切实际地主张所有说突厥语族语言的民族连成一体,组成一个由所有说突厥语系各民族在内的一个庞大帝国,并以此为理论宣扬民族对立与分裂,主张实现突厥族的统一。
1.2.3经济发展不平衡
新疆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南北疆经济发展不平衡,全疆大部分贫困县基本都分布于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群众占了大多数。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新疆蕴含的丰富天然气、石油等资源被探明后,南疆与北疆以及东疆的经济发展差距逐步拉大。随着资源的开发与经济落后的事实一直持续,这种强烈的反差与不平衡感逐步在贫困民众中显现。此时,“东突”分子进一步火上浇油,煽动民族对立情绪,利用少数民族朴素的感情,制造民族仇恨。如果此时正面宣传跟不上,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加以利用,进而被“东突”分子控制思想,误入歧途,从事民族分裂活动。
2 “东突”造成的影响
2.1对新疆及西部建设的影响
由于新疆的地缘位置高度复杂,加上中亚地区大国在此角逐争利等因素。因此,安全问题历来是新疆地区发展经济的首要问题。近年来,由于“东突”制造的恐怖事件严重地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以及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严重影响了中国西部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与此同时,“东突”恐怖分子还严重影响西部大开发的进程。当前,我国正实行西部大开发战略,需要我国西部地区各民族的广泛参与与支持。但近年来由于受到“东突”以及中亚地区极端伊斯兰主义的影响,可能将影响到部分信教群众投身西部大开发的积极性。此外,由于新疆地区反恐是一个长期而且艰难的工作,“维稳处突”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与人力,用于公共与社会安全的的各项开支增加,对我国财政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2.2对中国的政治与外交产生影响
为了针对“东突”分子的图谋,中国政府需要采取一些内政外交上的措施,以控制局势,从而有可能对国家间关系产生影响。特别是部分美欧国家,在对待恐怖主义问题上大搞“双重标准”,在威胁到自身利益的时候立马将犯罪定性为恐怖主义,但一旦涉及到中国问题上则指责中国侵犯了少数民族的“人权”,屡屡在联合国人权大会上给中国发难,指责中国的民族政策问题,以借“人权”为由,行围堵中国之实。
2.3对中国西部民族地区的影响
中国西部地区处于欧亚大陆的中心,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中间段,其独特的地缘位置也便于境内外恐怖分子进行相互勾结,从事破坏活动。特别是我国西部地区的部分省份,穆斯林人口众多,在民族文化以及宗教信仰等方面与中亚地区有着广泛的联系,容易受到“东突”以及境外恐怖势力的影响。特别是“9·11”事件后,极端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势力抬头,对我国西部的安全形势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在“东突”等恐怖主义势力的影响下,让我国西部部分地区的民族意识受到刺激,民族情绪走向极端,成为了影响我国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
3 打击以及遏制“东突”恐怖分子的对策
针对“东突”发展及特点,应从立法、思想、经济多方面来寻找解决办法。
3.1完善国内与国际立法工作,为打击“东突”分子提供法律支撑
第一,“东突”及其他暴恐活动对我国立法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我国正式颁布《反恐怖主义法》之前,我国反恐立法存在着格局不全面、不科学,对“恐怖活动”以及“恐怖分子及组织”界定模糊,过多地依赖刑法去惩罚与制裁已经发生的暴恐案件,在反恐问题上存在治标不治本的情况。对清除恐怖主义滋生的经济、文化、社会的根源作用有限,不能很好地从源头上遏制恐怖主义的发展。
在总结近些年我国反恐工作中的经验与借鉴国外反恐立法的基础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反恐怖主义法》,于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反恐怖主义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恐怖主义活动的定义与性质,并且在第七条中明确强调了国家将建立反恐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国反恐工作,从省市到区县一级进行垂直领导。此外,《反恐怖主义法》还强调了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以及保障人权等规定,强调在思想上进行引导,清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反恐怖主义法》的制定,全面系统地反映了我国反恐工作的思路,从定性、机制、措施都很好地指导了全国反恐工作的开展,在打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实践中提供了很好的行动指南。
第二,上合组织的相关条约的签订为地区国家间反恐提供了法律保障。早在2001年6月15日成立之初,上合组织就提出各成员国之间平等合作,共同打击“三股势力”的主张。与《上海合作成立宣言》同時签订的法律性文件还包括《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其要求各成员国之间在反恐等问题上通力合作,并且相应地建立了反恐决策机构与地方反恐常设机构,来督促与指导反恐工作的展开。此外,六个成员国就共同防范与打击恐怖主义表明了立场。《上海合作组织反恐公约》对“三股势力”提出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并对反恐活动的实践提供了相应的指导。《上海公约》《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乌法宣言》以及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编制的其他反恐法律文件,都体现了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的坚定意志和决心。它也是建立和完善反恐合作法律机制的原则和基础。
3.2在民族自治地区加强反民族分裂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国际上加大正面的舆论引导
历史上,几乎每一个多民族国家都存在或多或少的民族分裂问题。对于中国这个有着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而言,其民族整合的工作则更为艰巨。在新疆,以“东突”为首的民族分裂势力加紧对学校以及教育程度相对落后的地区进行渗透,肆意夸大民族矛盾,加剧民族对立。以开办讲经堂、私立学校等名义,传播暴恐视频、极端言论与思想,来对学生及部分群众进行思想渗透。相当部分社会青年以及在校学生虽然有着朴素的爱国热情,但缺乏正确的应对措施及思想领导,容易被“东突”暴恐分子进行利用,从事危害民族团结的破坏活动。在此情况下,思想工作应从以下三点开展: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民族工作的重要保障。在民族自治地区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民族团结工作,加大对地方教育资金的投入,深入基层,让群众了解到党的民族政策与宗教政策,促进群众的反民族分裂意识。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以及宣传作用,让群众了解到民族分裂的危害,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三是对极端思想以及反动言论进行高强度的打压,在思想政治与宣传战线上最大限度地挤压暴恐思想的生存空间,打赢思想宣传的保卫战。
在9·11事件后,随着国际社会将注意力转移到反恐等非传统安全的同时,“东突”恐怖分子曾蛰伏了一段时间。但随后,随着大国间关系的微妙变化及发展,“东突”调整了自身的战略,将其努力包装成一个受害者,打着所谓“捍卫人权”“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的幌子,发布不实消息及图片,在国际社会上蹿下跳,混淆视听。还与部分有意遏制中国发展的国家一拍即合,刻意欺骗以及误导国际社会舆论,给中国政府抹黑。针对相关不实报道及言论,政府宣传部门及中国媒体应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揭露“东突”恐怖分子的险恶用心。真实地反映新疆在党和国家政策下近些年取得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对偏袒“东突”的国家进行严正交涉,告知其危害,最大程度地挤压其国际社会的活动空间。
3.3加快新疆经济发展建设,促进南北疆平衡发展
经济发展不平衡与利益分配不均是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本原因。由于南疆地区自然条件较为恶劣,沙漠广布,降水量稀少,交通较为闭塞,加上其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基础十分薄弱。“东突”恐怖分子利用当地群众对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不满进行挑唆,煽动民族仇恨。因此,南疆地区的经济发展直接上升到维护我国领土完整与统一的政治高度。为了促进新疆经济发展,国务院曾提出,实行南北疆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建立区域协调机制,促进地区经济合作。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充分发挥新疆特有的区位优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内的互联互通,加快经济产业升级转型,维稳工作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在新疆经济社会整体向前发展的同时,协调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避免民族矛盾与社会矛盾激化。
综上所述,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东突”恐怖组织依然是威胁中国领土完整以及民族分裂的一个长期性问题。由于新疆以及中亚地区的地缘政治、民族宗教问题高度复杂,使得“东突”问题需要从国内国际两个层面来预防及遏制其发展。在全球反恐合作不断深化的今天,在国际社会以及多边组织的框架下,中国有能力有信心遏制住“东突”这个毒瘤,实现新疆地区长远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实现各民族团结、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良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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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0: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