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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西安城市治理问题思考及对策探析
范文 李浩
自2016年西安市开展城市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级部门迅速开展治污减霾、整治市容环境和城市运行安全等三大项治理工作,加大投入人力、财力、物力,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并主动参与到城市治理工作中来。通过努力,西安城市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笔者在参与城市一线治理中也发现了一些亟需整改的问题,对于这些现实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出一些探索性的解决方案。
一、城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行动不积极
西安城市治理工作包括三个方面12项内容,涉及市建委、城市管理局、环保局、市政局、市公安局和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多个部门,需要各司其职,共同努力。但在实际治理过程中,有些部门对城市治理理解不到位、认识不深刻,思想不重视。在城市专项治理中行动不积极,反应不迅速,甚至推诿扯皮,导致有时不能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同时,牵头部门行动不积极也会严重影响城市治理效果,往往出现相关文件、方案等策划好,落实难的现象。或者出现落实不全,而落实过程中措施单一,方式不多等现象,导致行动不积极,给群众留下“雷声大、雨点小”的印象。
(二)城市承载力不断扩大,硬件设施建设滞后
城市的承载力包括城市资源承载力、环境承载力、生态系统承载力和基础设施承载力。西安市承载力不断扩大的具体表现为:一是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逐年剧增带来的巨大压力;二是在全国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西安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也受到相应影响;三是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城市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威胁;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交通、市政和城市家具增设及更新能力亟待提高;五是城市承载力和硬件设施建设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法制化进程缓慢,制度有待细化
目前,西安城市治理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工作需借助法制手段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在治污减霾和市容环境治理中存在整治措施欠缺、方式方法单一等现实问题,容易引起管理和执法矛盾升级;在城市运行安全治理中,在隐患排查、检修维护和督导整改以及人员安排、费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也亟待完善。对此,城管执法部门应拿出具体办法,政府应予以立法保障,这样才能使城市治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有始有终。
(四)突出问题日益显现
在治污减霾专项治理中,一些突出问题日益显露。如城中村油烟污染主管部门职责不明确、渣土“禁运期”各方利益如何协调;在市容环境专项治理中,存在摊贩强行占道经营现象、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执法困难、户外广告强拆安全问题、无主围墙围挡整治等;在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治理中,存在巡检和执法人员不足、维护费用申报程序繁多、缺乏长效城市运行制度和职责分工不明等问题。随着城市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这些问题将日益显现,亟待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五)突发事件时有抬头
另外,随着城市治理工作开展的深入,在各行政牵头部门工作不断细化、调整范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城市环境污染事件、暴力抗法事件、安全维稳等突发事件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如何有效地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如何把这些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这是对相关部门的严峻考验。
二、解决城市治理问题之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城市治理关系着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整治关系复杂,治理面广、治理难度大。各级行政牵头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从上到下要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要真正做到认识清、标准严、落实到位、协调好,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履职尽职到位、宣传引导到位和监督考核到位,严格执行城市治理工作标准,从细微入手,达到品质西安建设要求。同时对各级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加强考核,严肃处理消极对待、回避问题等行为。
此外,城市治理不是政府部门的独角戏,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政府要广泛宣传,激发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热情。要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定期开展城市治理活动,以社区为主导,引导广大志愿者、学校师生、广大群众、企业和商户,积极参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治污减霾治理和城市安全运行工作中。公众参与所取得的效果会反过来促进城市治理开展,形成良性循环。
(二)注重硬件建设,规范“城市家具”管理
城市硬件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要同城市规划步调一致,还要按照城市管理的实际来建设,做到统筹兼顾。
一方面城市硬件建设要符合市、区县的规划特色,打造各有特色的街区;另一方面城市硬件建设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城市治理问题,如解决违法停车问题,就应考虑或规划建立立体停车库,解决城市市容问题就应统筹规划和设置垃圾收集箱(烟头收集器)、公厕改造等。
对“城市家具”要细化管理、服务群众作用要突出。“城市家具”的设置从服务城市、方便群众入手,制定统一标准的“城市家具”管理制度,包括設置、维护、废旧处理等,真正使“城市家具”像家里的家具一样受到保护。
(三)切实加强依法治理,细化制度建设
依法治理是法治政府的体现,也是城市治理的有力措施。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治理中,宜适时修改城市容貌标准,对于城市治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调研并给出整改措施,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制定出长效机制。
目前,西安市结合城管机构改革情况,调整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开展《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修订调研工作,有力推进依法治理,并将各职能联合执法的措施进行细化,确保城市治理工作中执法有力、保障有力。在治污减霾工作中,理顺环保部门职责,在查处违法行为“势单力薄”的情况下,如何细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机制,并以制度建设形式纳入政府部门的重要议程,实现进一步保障城市治理工作。
(四)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
要不断培养执法骨干,提高执法能力。对城市治理中的突出问题要明确管辖部门,建立行政执法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配套的制度,与人民法院建立联谊制度,在打击城市治理中突出违法行为的同时,规避执法矛盾和执法风险,树立执法权威。
如市容环境治理中的“野广告”整治,要及时联系城管、公安、房产、电信等部门,密切合作,从“野广告”的源头、散发张贴、后续查处等环节入手综合整治。在违法建筑查处中,探索联合执法模式,城管局、规划建设部门、公安部门积极配合执法,在实施强拆违法建筑时,要引入第三方审查和评估,将强制拆除的风险降到最低,也可走人民法院裁定程序,解决违法建筑行政执法问题。
(五)做好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城市治理工作任务多、工作繁琐,都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特别注意在工作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防要坚持治理风险评估、介入事态控制、减少矛盾冲突和自身安全的原则。
比如在治理流动摊贩(违法占道经营)、强制拆除和重大执法活动中,要从专项方案、现场管控、后续法律保障等进行风险防控和评估,积极做好处置预案。在各行政管理单位,建议建立一支舆情监控队伍,在舆情引导、信息通报和对外公开中发挥作用,尽量减少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避免突发事件事态扩大化。在出现苗头性事态时,要及时介入并实施控制,减少正面冲突,同时做好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
处置突发事件,应坚持快速反应、现场处置得当、信息畅通、正确舆情引导、善后安抚有序。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快速反应,主管部门和配合部门要主动介入及时到达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加强信息上报,积极接待媒体采访,如实通报事件起因、采取措施、现场情况,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同时做好善后安抚等工作。
西安城市治理工作内容繁杂、治理面广、调整面大,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努力协作、加强领导、严督实查、注重长效。城市管理者应当好“五星级服务员”,转变工作思路,努力建设“品质西安”,将城市治理工作持续化、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善始善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努力让市民生活得更舒心更幸福。
(责任编辑:冷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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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10: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