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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与激励场景研究
范文

     陈明 李青 王忠 黄圣威

    

    

    摘要:本文基于信用评价的相关理论,构建了以招标人为代表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然后,结合信用激励的不同维度,提出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激励的应用场景。结论是: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是对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主体“存量”信息和“能力”信息的一种综合反映;對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的信用评价可以采用综合赋值法来建立信用评价模型,力求评价方法简便易行、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的结果运用到具体的激励场景之中,可以起到降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成本和交易成本的作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激励场景,需要基于不同主体的行为目标和行为特征来进行设定,并设定合理的信用分值,以对各行为主体形成正向激励和负向激励。

    关键词:公共资源;信用评价;激励场景;信用体系

    中图分类号:F123.7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与激励场景,是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市场信用环境,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迫切要求。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共资源交易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一些较为隐蔽的失信行为还较为常见,如: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弄虚作假等,这些失信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同时也损害了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使得公共资源交易中的信用管理与信用激励问题日益突出。现实中不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奖励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情况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部分地区将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纳入综合评标之中,但当涉及跨区域投标人时,由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不同,信用激励的效果不明显;部分公共资源交易参与方“存量”信用良好,但“能力”信用水平不一,存在较大的履责或履约风险;部分地区虽建立了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但信用信息的汇集、共享程度较低,使得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问题较为突出。因此,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内开展信用评价、信用激励为主要形式的信用管理活动受到政府部门和学术界的普遍关注。

    如何有效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一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机制,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由于目前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的体系还不完善、信用管理偏向于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场景设计并不系统,使得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难以得到有效解决。那么,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中,不同参与主体的信用评价如何展开?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的关键因素及激励场景又体现在何处?对这两个问题的探讨,对于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激励机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因此,本文基于信用评价理论和信用激励理论,阐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制建设的方式、方法,探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的体系与激励场景运用的实施条件,以期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现信用激励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些可咨借鉴的政策建议。

    1文献综述

    近年来,信用问题越来越得到学者们的普遍关注。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信用的内涵及分类、信用评价、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激励的研究成果较为缺乏。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的内涵及分类。吴晶妹(2009)指出信用是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以受益方在其应允的时间期限内为所获得的资金、物资、服务而偿还的承诺为条件。信用的基本要素包括权利、义务、被交易的对象以及时间间隔,其总的表现形式是守信、践约。从经济学层面看,信用是基于交易双方未来补偿能力和意愿的交易行为和资源配置;从社会学层面看,信用是自身对社会的承诺和社会对自身的评价;从法学意义上看,信用是民事主体对权利和义务的履约承诺。广义的信用是获得信任的资本,包括诚信度资本、合规度资本和践约度资本三个方面,而狭义的信用则指在经贸往来中表现出的成交践约的能力。王孝伟(2013)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信用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与契约密不可分,是市场活动参与主体之间,为了某种经济生活需要,而建立在互相信任、诚实守信基础上的一种承诺。市场信用大致可分为商业信用、银行信用、政府信用、消费信用、其他信用等几个方面,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则主要涉及到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信用,如: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等,其作用对象包括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

    第二,信用评价的方法及其应用。从公共资源信用评价方法上来看,张可(2014)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特点构建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并建立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灰色关联模型,将其分为五个控制层指标以及23个网络层指标,力图对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进行客观、科学、正确的评价。要翠灵(2013)基于多层次灰色关联综合分析法,提出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其权重设定方法,进而构建了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多层次灰色关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模型。徐有栋(2018)认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应将交易市场和履约现场的信用管理结合起来,以构建一套跨行业、跨地区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指数体系。如,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应涵盖投标信用、社会信用、履约信用和跨行业跨地区信用等;评标专家的信用评价应包括评标质量、行为规范、工作态度和相关方评价等。在分值测算和指标权重设置上,可以采用“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在评价要素方面,则应涵盖标前、标中、标后等全流程的信用信息。林艳(2008)从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道德风险”问题展开研究,指出适当的激励机制与监督机制可以有效地抑制“道德风险”。张晓婧等(2018)认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激励变化需要基于不同主体,设置综合的评价指标,并根据不同等级来确立不同的激励制度。

    第三,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体系是保障社会经济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管理机制。缪明杨(2008)认为守信激励机制的建立有利于降低市场的交易成本,使得信用良好、信用等级较高的个体或企业在市场活动中得到更多的便利和优惠。在信用信息的采集上,朱万楼(2015)指出,投标人的信用报告宜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来作出,从而反映出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公共信息、财务信息以及发展前景等方面的综合信用信息。在评价结果的应用上,宣新(2013)认为公共交易信用评价的等级应用价值体现在五个方面:机会、中标概率、资金成本,以及市场话语权的增多或减少。张云起(2019)从信用生态圈建设与监管的研究,认为现行的信用体系还需要用创新思维从倒逼制度完善供给,引入“区块链”思维,解决交易生态问题,以此推进体系的建设和优化。陈兴华(2019)认为应加强“x+”信用承诺监管制度的创新,面向行政机关和特定对象的信用承诺都应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开,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已有研究从信用的内涵与分类、信用评价、信用体系建设等多个层面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评价与信用激励机制建设的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然而,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不同主体进行信任评价和信用激励的关键因素是什么?相关参与主体的激励来源是什么?应怎样设置适用于不同主体的激励场景?现有研究并未给出充分的解释。本文基于信用评价理论和信用激励理念,试图通过建立一套综合的信用评价体系,探讨公共资源交易不同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同时,基于信用激励理论,探讨不同主体信用激励的实施场景和表现形式。解答上述问题,对于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意义。

    2基于综合赋值法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2017年国家发改委起草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惩戒信息、奖励信息和承诺信息四个方面。其中,基本信息包括自然人在公安部门登记的个人身份识别信息、职业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登记机关的登记注册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备案信息及其他非负面的行政决定信息等。惩戒信息包括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交易,及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等15项负面行为而被惩戒的记录。奖励信息包括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获得的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并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获奖信息。承诺信息包括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前,以规范格式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信用信息。

    这四类信息,大致涵盖了公共资源交易参与方的历史“存量”信息和履责尽职的“能力”信息,其中,“存量”信息注重反映交易参与方的诚实、正直、公平等素质和品格特征,是否曾经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而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以及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所表现出的是否存在围标串标、假借资质、干扰评标中标、合同履约是否规范等行为信息等;而“能力”信息则侧重于反映交易参与方所具备的完成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资本、资质、经验、承诺、组织、管理、经营等方面信息。因此,结合这些信用信息的表征形式,本文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取以上相关信息,对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主体的信用进行评价。在评价指标的选取上,本文重点基于国家发改委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的分类及其指标表征方法,在指标选取上遵循简便易行、时点值与时段值相结合的原则。

    在计分方法上,参照现有信用评价的研究成果,我们采用综合赋值法来确定每一指标的权值,然后通过设置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的等级满分,来测算相关主体的总体信用分值。其中,每一评价指标的权重,通过专家调查法和德尔菲法来进行确定,然后,将等级满分乘以各个指标的权重,通过计算得到每一个指标的满分值。我们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的等级满分定为100分,这样就得到每一评价指标的计分标准。对于指标体系中的定性指标,我们根据评价对象的实际“存量”信息进行客观赋值;对于指标体系中的定量指标,我们借鉴现有企业信用评价普遍采用的“功效计分”方法,即在每选定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每一个指标都确定一个满意值和不允许值,然后以不允许值为下限,计算各指标实际值实现满意值的程度,并转化为相应的功效分数。指标的实际值比满意值好的得满分,比不允许值差的得零分。最后,将各指标的功效分数乘以该指标的权数,得到该指标的评价总得分。

    计算公式为.指标的功效分数=(指标的实际值-指标的不允许值)/(指标的满意值-指标的不允许值)。

    综上所述,本文以投标人为例构建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参考国际惯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结果可将分值分为9级,以信用状况由好到差排列的顺序,将评价级别分为AAA、AA、A、BBB、BB、B、CCC、CC、C级。其中,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AAA级,表明信用状况极女子;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AA级,表明信用状况良好;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上的为A级,表明信用状况较好;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上的为BBB级,表明信用状况一般;评价得分在50分以上的为BB级,表明信用状况欠佳;評价得分在40分以上的为B级,表明信用状况较差;评价得分在30分以上的为CCC级,表明信用状况很差;评价得分在20分以上的为CC级,表明信用状况极差;评价得分在20分以下的为c级,表明信用状况极差。

    3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激励应用场景

    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提供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从多个维度多个方向来激励守信企业。另外,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3月出台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税收、工商、融资、土地、检验检疫、海关等领域,负责本领域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督管理工作。这就要求在设计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激励场景时,应尽可能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与银行、税收、土地等领域信用体系问建立关系,基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的结果,利用该关联机制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共享至相关其他信用体系,来设计其应用场景。

    在信用激励维度上,我们大致可以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激励的应用场景划分为政府激励、市场激励以及社会激励三个方面;而根据激励的显著性程度,则又可分为显性激励和隐性激励两个维度。按照信用激励的功能来看,信用激励机制的建立,一方面是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另一方面是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前者是对守信人的正向激励,后者是对失信人的负向激励。目前,由于多数地区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中,集中强调了对失信惩戒标准和惩罚措施的标准细化,而对守信主体的激励未见明显措施,这种管理模式无法真正做到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参与主体信用的有效激励,信用激励机制建设并不健全。因此,在设计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激励机制时,应充分考虑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以及政府激励、市场激励和社会激励等方面的有机结合。

    从政府激励维度来看,正向激励注重从制度上对公共资源交易守信主体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方面所给予的政府奖励或政策优惠,负向激励则与此相反。如果公共资源交易参与方的“存量”信用和“能力”信用都较好,那么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主管部门及相关其他政府主管部门,可在政府监管、行政许可、政府服务等方面对其提供便利或优惠。如,对于信用评级为AA级及以上的相关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同等条件下在评标中给予适当加分的激励措施,并优先安排政府支持性资金项目。对于在合同签订、项目履约、资金支付、项目验收等方面信用良好、业务能力高的投标人,视具体情况实施“绿色通道”或“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相反,如果在过去的“存量”信用中存在违规投标、违规串标、诱导评标、强制投标人垫资、拖欠款项、不按要求验收等失信行为的,政府主管部门应限制相关主体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其申请政府资金项目,并对其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以达到联合惩戒的目的。除此之外,一些隐性的激励措施也可运用到政府激励中来,如,对于信用评级为AAA级的个体,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可对其进行评选表彰、增加信用分值;市场监管部门可减少对其的事前、事中或事后监管,而对信用评级为B级及以下的企业增加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的检查频次等。

    从市场激励维度来看,正向激励注重从市场地位、市场融资、市场机会、交易成本等方面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守信主体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及相关市场活动方面的机会或能力,负向激励则注重减少其相应的机会或能力。市场激励的内容包括交易方或其他商务合作主体给予守信方以相应宽限的条件,以降低守信方的交易成本、准入门槛,使得守信主体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相关于一般企业、信用分值较低企业的“比较优势”。如,对于信用评级为,GALA级的企业,银行、保险、信托、金融租赁、证券、资产管理等企业,可放宽其融资门槛、降低利息、增加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加大担保力度、享受税收优惠等,使其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增加其在市场上的话语权,以提升其市场竞争能力,并最终促使公共资源交易产生的社会效益最大化。另外,税务部门还可以其他市场部门联合开发“纳税信用贷”“信易债”等守信激励产品,引导相关市场服务机构对其给予更多的便利和市场机会。

    从社会激励维度来看,正向激励注重从社会荣誉、社会回报和大众传媒宣传等方面,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守信方诚信典型的宣传和推介,以弘扬诚信文化和树立诚信典型,增强守信方的社会公信力,以此调动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主体和社会其他行为体作出诚信行为的积极性;负向激励则与此相反。对于社会激励而言,其功能主要在于通过社会化的表彰、模仿、追赶等来形成一种稳定的诚信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以此来激发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动机,并调动社会成员守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以,社会激励所涉及的相关主体,包括媒体、社区、社会组织、公民等诸多行为体。在具体场景设计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主管部门可针对信用评级为A级及以上的诚信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管理部门的权威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在重要招商引资、商业推介等活动中进行推介,或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市场活动或社会活动中进行信用推介,使守信人产生自豪感。除此之外,社区、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还可以采取“互助服务”的激励方式,将公共资源交易守信主体向社会、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推介,让广大群体知晓,一旦这些守信主体有所需求,能够获得社会群体的广泛支持和热情服务,解决他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例如,当守信主体遇到教育、医疗、交通、電力及相关服务需求时,优先给予其支持。

    4结论及建议

    通过本文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与激励场景的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对于改善交易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形成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良好社会氛围起到重要作用;二是在信用评价指标建立过程中要设立合理依据与准确的适用范围、科学赋值、合理确定评价期限、明确信用评价的效力层级以及合理运用评价结果;三是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的激励场景包涵不同维度、不同领域,实践中应基于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主体的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需要,来设计相应的信用激励措施。

    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首先,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方法和激励场景的研究,进一步丰富了信用体系建设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中的作用,这对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主管部门开展守信激励机制的分析,对守信与失信行为进行分类激励,无疑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其次,本文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三个维度,加强正向激励和负向激励场景的设计,提供了更多的参考依据和方法。最后,对于当前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正在推进的信用体系建设,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激励机制应注重不同主体的信用评价和信用激励场景的设计,注重从不同维度不同场景来构建守信激励机制;二是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应加强协同,注重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正向激励的设计,降低守信主体的市场交易成本、提升其市场地位、增强其市场话语权和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其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和社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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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2: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