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突出正确有效做实做好监督 |
范文 | 辛秀先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人大依法监督的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脱贫攻坚重点,把准人大主攻点,发出人大好声音,传递人大正能量,争当攻坚先锋队,主动担当作为,为2018年顺利实现皋兰整县脱贫摘帽、持续推进巩固提升,贡献出了人大价值、智慧和力量。 一、监督工作的重点和成效 近年来,皋兰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县委有部署、人民有期盼、人大有作为、监督有成效”的原则,按照“脱贫攻坚重点在哪里、人大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思路,坚持把监督重心放在农民持续增收上,聚焦在保障改善民生上,体现在落实扶贫政策上,凝聚在整县脱贫摘帽上,实行正确有效监督,确保了工作围绕精准脱贫干、监督围绕脱贫攻坚抓、成效围绕脱贫帮扶看。 一是聚焦精准脱贫核查监督,破解难点。精准识别是精准施策的基础和前提。皋兰县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段,根据县委统一安排,紧扣“两不愁三保障”验收标准,对标对表“三率一度”重要指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两个调查组,深入石洞镇11个村和九合镇11个村,在每个村选择50户左右最困难的贫困户,围绕精准识别、危房改造、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开展入户调查、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排摸工作,全面了解贫困户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就学、健康等具体情况,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民生事项以及对党和政府的意见建议。针对调查排查中部分村社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危改对象认定不准、村级保洁滞后等突出问题,形成《关于石洞镇11个村贫困户调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九合镇贫困户调查情况的报告》,提出“精准识别贫困户、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等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建议。皋兰县政府及时安排部署召开推进会,将家庭特别困难、老弱病残、无劳动能力、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对2014—2016年脱贫户不达标的坚决退回,重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609户1977人。采取土地流转、入股分红、龙头企业带动等方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县57个行政村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对排查出的28户新增危房,采取定额补助和全额兜底差异化补贴措施帮助贫困户全部建房;摸排长期无人居住、异地有安全住房等2063户,对闲置房屋统一喷绘标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全部拆除,危房改造完成率达到100%。实施农村环境整治“清洁”行动,新增每年人均10元的环境整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推广“社保洁、村收集、镇处理”的垃圾处置模式,县镇村组四级联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房前屋后植绿透绿,村庄道路美化亮化,健全完善公共服务,陈规陋习明显转变,民风正气不断提升,美好家园初见成效。在此基础上,开发村级共管共治保洁员公益性岗位,31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管护和稳定增收保障范畴,全县脱贫攻坚实打实推进。 二是聚焦农产品销售难监督,解决痛点。皋兰地处兰州城郊,区位特殊。由于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全面取缔城区街道巷道临时销售摊点,致使皋兰县农产品上市受到严重影响,老百姓对此反映非常强烈,开辟销售市场已成为老百姓最迫切需要解決的瓶颈和制约。对此皋兰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每年提前谋划,列入监督议题,在农产品上市前提前介入,开展专项调研,了解群众诉求,并赴城区实地考察,提出“在市区和县城居民小区开设临时销售摊点”等建议。皋兰县委县政府想方设法定措施,制订出台《皋兰县特色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开展“瓜果飘香进小区”活动,在县城开放小区23处,增设自产自销临时摊点38个;积极向市人大反映情况,协调市政府按照“应设尽设、应进则进”的原则,为农户办理农产品自产自销证1万多份,在兰州市内开放小区340处、设立临时销售摊点580个,有效解决了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农产品销售难问题。这些措施不仅有力促进了农民稳定增收,推动了产业扶贫落地见效,而且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更重要的是提高了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聚焦保障安全饮水监督,疏通堵点。农村安全饮水是老百姓生产生活的“生命线”。由于皋兰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起步较早、建设较早,运行时间长,存在管道老化陈旧、供水不正常不稳定、自来水入户率较低、缺乏维修资金、部分地区水价偏高的短板问题,对此,老百姓意见很大。针对这一突出民生问题,皋兰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开展了《甘肃省开展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执法检查,2018年组织60多名代表开展专题视察,2019年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报告。连续三年深入6个镇的57个村开展全覆盖调研,现场评估整改成效,回应人民关切。根据群众诉求,形成《皋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抓好维修与建管、建立水价财政补贴机制”等意见建议。县政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安全饮水“清零”行动,投入5358万元实施8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有效解决了5个镇14个行政村3598户14378人的饮水不稳定问题;建立县镇村人饮工程专管机构16个,落实县级维修基金120万元,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03万元对3个镇21个行政村农户用水价格超过基准价的部分进行补贴,有效减轻了3.6万人用水经济负担,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100%,全面有效解决了老百姓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饮水难问题,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成为老百姓的贴心工程、民心工程。 四是聚焦教育均衡发展监督,关注热点。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针对城乡教育布局、乡村弱城市强、教师资源配置、教育经费保障等存在的突出问题,皋兰县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关注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等工作,调研视察县城和镇村中小学校18所,开展执法检查4次,审议专项报告3项,形成《关于全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情况的调查报告》,提出群众关切的改善办学条件、落实教育减免奖补政策等意见建议转交办理。皋兰县政府按照全县教育发展定位,整合资金4.2亿元实施教育基础建设项目158项,补充更新44所薄弱学校设施设备,新建改建幼儿园33所;四年共免除幼儿保教费17201人次78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高中生学费2267人次107万元,高职生学费253人次127万元,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7996人4758万元;实施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大学本科生一次性发放5000元的学费和交通费补助;农村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91.9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68%,全县教育均衡发展为顺利实现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 五是聚焦落实医疗扶贫监督,补强弱点。医疗扶贫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指数的重要举措。皋兰县人大常委会紧盯医疗卫生扶贫政策落实情况,针对村医收入较低、村级医疗卫生体系人走线断网破的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实地察看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12个,征求相关部门和部分村医、群众代表的意见,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要求政府加大財政保障力度、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提高村医补助标准”等意见建议。皋兰县政府开展医疗保障“清零”行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落实贫困户住院提高5个百分点的费用报销政策,报销3312人次80万元;对2014年脱贫未享受住院报销提高5%政策的贫困户进行筛查,补拨兑付2264人次49万元;落实贫困人口合规住院费用报销达到85%的保障政策,追溯报销3797人次74万元;为全县“两保一孤”群体4018人购买了重特大病保险,为符合条件的1349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小额人身意外保险。投资1260万元完成71所村级医疗室和医疗点改扩建和县镇医疗设备配置;采取财政补助村医待遇、落实公共服务经费、村级医疗经营收入、药品零差价补助四项措施,105名村医由2013年每人每年人均补助收入1.8万元增加到现在的2.8万元以上,基本与村主任补助标准持平,让村医吃上了“定心丸”,安心服务群众,就地看病就医。通过全方位织牢多重“保障网”,有效解决了“因病返贫”问题。 六是聚焦财政扶贫资金监督,强化重点。财政资金投入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发挥资金效能、管好扶贫资金是决定脱贫攻坚成效的关键所在。皋兰县人大常委会在每年审查批准财政预算时,坚持把专项扶贫资金、涉农资金作为预算审查的监督重点,严把财政预算编制和审查审批关,坚持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抓手,财经委提前介入,全程跟踪预算编制,重点向产业发展、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安全饮水、道路交通、环境整治等脱贫攻坚领域倾斜,每年开展专项调研、实地论证项目、评估项目可行性,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能,结合实际提出调整建议,及时审查批准财政扶贫资金计划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分配方案,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2016年以来,审查批准中央、省市专项及县级各类涉农资金4.9亿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达1.6亿元,天津东丽区对口帮扶资金4880万元),审查评估扶贫项目482个,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达到当年一般公共财政投入增量的20%以上,专项扶贫资金中到户项目资金占资金总量的91%以上;连续四年审查批准财政盘活存量资金2.7亿元,全部用以脱贫攻坚,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资金和项目支撑。 自开展脱贫攻坚以来,皋兰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重大课题,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18项,形成调研报告18项,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60多条,及时呈报县委参考,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彰显了人大的价值和担当。 二、开展脱贫攻坚监督工作的体会和认识 通过履行职权,开展专项监督,助力脱贫攻坚,也使我们对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监督工作的政治保证。只有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县委的决策部署贯穿于人大依法监督的各方面,才能在履行监督职能中使县委的主张和意图变成人民群众的意愿。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做好监督工作的本质要求。只有坚持把人民所思所想所盼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关注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根本的需要,才能在发挥监督作用中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彰显人大权威。 三是坚持勇于担当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关键所在。只有直面矛盾和问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才能在新时代新要求中体现人大的新作为新担当。 四是坚持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保障好服务好支持好代表积极依法履职,才能全方位引领代表,在监督工作中发挥好主体作用。 五是坚持与时俱进是做好监督工作的迫切需要。只有紧跟新时代,学习新理论,研究新情况,探究新问题,丰富新举措,完善新机制,与时俱进实行正确有效监督,才能在经济社发展中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三、开展脱贫攻坚监督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通过多年的脱贫攻坚监督的探索实践,在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的基础上,按照“专而精、精而细、细而实”的思路,拓宽监督视野,延伸监督视角,拉长监督链条,擦亮监督探头,在实践中总结、探索中创新、提升中完善,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开花结果。 一是监督重点要突出。这个重点就是开展脱贫攻坚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入要准,着力要实,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槌,丢了西瓜捡了芝麻。实践中,在确定监督议题上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循法定程序”的原则,紧扣“法定监督、重点监督、热点监督”三个重点,既注重全局工作,又抓住局部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并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调整监督思路,及时跟进阶段性工作重点。同时,在制定工作要点前,主动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意见,向社会征集人大监督的内容,集中民智、汇集民意,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经常委会确定后,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增强了人大监督的群众参与度。在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监督的基础上,采取解剖麻雀分项监督方式,围绕“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财政资金投入”等六个方面开展,形成了与党委同心、政府同力促工作的新格局。 二是监督方式要灵活。用好监督方式是提升监督质量的重要举措。实践中,始终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交叉使用,探索建立重要事项联动监督、热点事项持续监督、关联事项综合监督、引入专业力量监督四项机制,针对某一项工作既开展调查视察,又开展相关工作的执法检查,相互结合,双向推进;既把询问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又结合群众意愿开展专题询问,形成你问我答、现场解决问题的监督格局。并对关注程度高的工作引入工作评议,通过抓调研、查问题、督整改、抓落实、搞测评的方式,精准打好监督“组合拳”,形成监督“闭环”效应。 三是监督效果要抓实。监督是手段,落实才是目的。实践中,坚持“问题解决不彻底,人大监督不终止”的原则,对形成的调研成果、会议审议意见、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审议意见、建议意见办理机制,列出办理清单,限定办理时限,要求“一府一委两院”书面呈报办理结果,并由对口工委联系对接、抓好落实。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或未办结的,完善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一府一委两院”与代表沟通、办理结果反馈机制以及满意度测评等机制,采取主任会议督办、代表约见承办单位负责人、审议意见再办理再审议再测评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监督结果要公布。公布监督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实施“阳光作业”,通过“今日头条”“皋兰人大”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常委会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对被监督单位提出的整改措施等,努力改变人大监督“审议意见不公开”“批评意见不见报”“评议结果不透明”“反馈意见不知道”等现象,让监督结果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作者系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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