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医学生医德教育改革探究 |
范文 | 李红珍 [摘 要] 医患关系意指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以及对健康状况的日趋重视,当前医患关系已呈现出新的特点。而长期以来“重技术轻人文”的教育理念所造成的医学生医德教育的缺失,已经成为影响医患关系的关键所在。在此背景下,医学生医德教育改革势在必行,具体而言就是要从医德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方面进行变革,同时还要强化医德师资队伍建设。 [关 键 词] 医学生;医德教育;医患关系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19-0248-04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并将人民健康作为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其中,医患关系是否和谐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环节。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前医患关系处于持续紧张的状态。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不能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对医护人员需求的变化。当下人们愈来愈关注自身健康,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患者不仅要求医护人员具备高超的医疗技术,还要求其具备高尚的医德和人文情怀。然而,长期以来,在医学生教育和培养方面重技术轻医德,培养出的医护人员无法满足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心理诉求,进而导致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因此,改变医学生的培养和教育模式,注重其医德教育,就成为当前医学院校教育改革的重要落脚点。 一、医患关系的内涵、本质与新特点 (一)医患关系的内涵及本质 1.医患关系的内涵 医学史家西格里斯曾指出:“医学的目的是社会的,它的目的不仅是治疗疾病,使某个机体康复,它的目的是使人调整以适应他的环境,作为一个有用的社会成员。每一个医学行为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生和病人,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也就是说,所谓医患关系,是特指在医疗活动中所形成的医患双方以及与双方利益有密切关联的社会群体和个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从内容上看,它包括技术性医患关系(如诊疗及其效果)和非技术性医患关系(如医德医风等)。从范围上看,医患关系又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以医务人员为主体的医方群体(如医院、卫生部门等)与以患者为主体的患方群体(如家属、单位等)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相互关系,狭义指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特定关系。本文所指的医患关系主要是对上述狭义层面的医患关系而言的。 2.医患关系的本质 目前,有关医患关系的本质,在学界讨论颇多,也存在很大争议,充斥着人际关系说、伦理关系说、经济关系说、法律关系说、多元关系说等。但是经过认知推敲,会发现每个学说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弊端。人际关系说过于片面,没有触及本质;伦理关系说一味强调医德,但是既然是医患关系,就存在两个主体,即医、患双重关系,因而其中对患者的道德要求不可或缺,对患者道德的忽视,导致的后果就是医生与患者地位的失衡;经济关系说强调医患关系在经济层面的本质,但这导致对医德的忽视,放任其更加肆无忌惮地追逐利益;法律关系说诱发医务人员为了规避风险陷入过度医疗或限制医疗的怪圈,误导患者盲目维权;多元关系说想要规避以上各种观点的弊端,取长补短,但却导致缺乏理论个性。综上所述,上述说法均为涉及医患关系的本质,更多的是一些经验性归纳。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就是说,人的根本属性是社会性,因此,医患关系可以归结为一种社会关系。在这层社会关系中,道德发挥着重要的社会关系调节功能,可以减少因利益问题而产生的矛盾冲突。正如悌利所言:“没有道德,人类不可能达到它的目的,道德是一个绝对必要的条件。”“医乃仁术”“大医精诚”,道德关系应是医患关系的内核与精髓。“医患关系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基于一定利益,体现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对立统一的伦理关系。”换句话说,在医护人员与患者交往過程中,若缺乏基本的道德支撑,则医患关系必然存在问题。 (二)当前医患关系的新特点 任何社会关系都不会一成不变,随着社会发展其必将会呈现变化,甚至截然不同的特点,医患关系也如此。就目前来看,医患关系的新特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即医患关系物化、医患关系法制化和医患关系平等化。 1.医患关系物化 在科技主义思潮的冲击下,人们对科学技术越来越崇拜。在医学界也同样如此,医务人员对科技发展下发明的“高、精、尖”的仪器产生了依赖,而对这样的机器依赖导致的后果就是冷冰冰的医疗器械无形中会阻断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人情味,使得二者缺乏基本的人际沟通。同时,市场经济在推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也使得很多社会关系被物质化和利益化。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医院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市场化浪潮,医院在发挥救死扶伤作用的同时,也必然会为了生存而不可避免地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由此可见,医患关系的机器化、经济化动向呈现出医患关系的物化特点。 2.医患关系法制化 随着“法治国家”的提出,法治改革不断深化,医患关系也被纳入到法律体系和框架中,法律明确规定医生和患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大限度上在法律层面为二者提供保护,传统以信任为基石的关系已经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法律是最好的求助工具,因而医患关系的法制化,患者往往会把寻求医疗服务中遇到的问题诉之法律。传统的以信任为纽带、依靠道德自律调整的医患关系已不能适应社会要求,因而医患关系法制化特点明显。 3.医患关系平等化 在传统医患关系中,不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医生由于有技术而具有某种程度上的权威,加之在医疗技术运用后,死亡率大大降低,使得患者对医生有一种心理上的顶礼膜拜,从而导致医患关系存在不平等性,不平等的同时也损害和侵犯了患者的利益。但随着权利意识的增强,患者需要更多的权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现代医疗活动中,患者要求与医务人员平等对话,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主动参与治疗,不再是被动接受。医患关系呈现出平等化的新态势。 由上述医患关系所呈现出的新特点,当前我国医患关系紧张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醫患冲突发生率不断提高,呈逐年上升趋势。有些医患矛盾没有得到及时解决,最后演化为冲突甚至是刑事案件。这样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使医患关系更加紧张。 2.在医患冲突中,因非医疗过失纠纷所引发的冲突成为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传统的医疗纠纷更多是由于医疗过失,是医护人员因医疗手段等技术性问题所产生的医疗纠纷。随着现代医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医疗过失相对减少;同时,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对人文关怀和医德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医护人员在此方面的缺失就会引发一系列非医疗纠纷。 3.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处理难度的加大和上述的转变有直接关系。在法制环境不断变化的今天,权利意识深入人心。除此之外,人们对生命的重视程度大幅提高,这就使得在就医过程中,患者对权利的要求和维护越来越高,但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医生还没有及时转变观念,从而受到强烈的冲击,许多医护人员仍然缺乏意识,无法转变观念从而很好地满足患者需求,对医患双方的权利不清楚,一旦出现医患纠纷,往往处于被动境地。 二、医学生医德教育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 “德为术之先,德为术之本。”医务人员本身从事的就是“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特殊职业,有着与职业相适应的道德要求。这种职业特殊性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1)劳动目的的特殊性。它的目的不是生产物质产品,而是治疗疾病,维护患者身心健康。(2)劳动对象的特殊性。它的对象不是物,而是具有丰富思想、感情和个性并遭受病痛困扰身心不适的人。(3)劳动过程的特殊性。它的劳动过程既要借助医疗仪器设备等现代科技手段,同时又要发挥医护人员个人品质,如知识、能力、经验、情感、意志等要素在医疗过程中的潜在影响。由此看出,关乎患者生命安危的,除了医生的医疗技术外,医德也起着重要作用,可以视为影响医患关系的首要因素和关键因素。医德的体现无处不在,几乎存在于医疗活动的始终。综上所述,加强医学生医德教育,在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中至关重要。 (一)有利于约束和规范医学生言行 医疗活动中,医护人员的言行举止及其服务态度对患者的影响是最直接的。医德作为一种规范准则,对医务人员具有约束力。医务人员的着装、礼仪、态度、语言、行为等方方面面对患者都有直接的影响,是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医学生医德教育就是通过教育途径让医学生明确在医疗活动中什么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应该如何做,并把这种规范准则内化为医学生的自觉行为。 (二)有利于培养医学生职业道德 我国自古以来就推崇高尚的道德,传统医德也在历代医学实践中形成了医学家的高尚品德和优秀职业道德。在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我们可以从古代医学家的职业操守汲取养料。在我国传统医德中最强调“医乃仁术”的思想,强调医者的天职为救死扶伤。医务人员被赋予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崇高使命。医学生的医德教育可以时刻提醒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更好地身体力行地阐释医生这个崇高职业。 (三)有利于促进医患沟通交流 在医患关系中,医务人员始终是矛盾的主导方面,对医患关系的发展方向起着决定作用。由于医患双方的知识背景、兴趣爱好、利益诉求不同,潜伏着矛盾风险。因此,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必须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交流。沟通交流是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主要途径。通过医德教育,医学生可以更加重视医患沟通,在服务态度、交流沟通方面多加注意和改善。这样的沟通可以增强医患双方的心灵互动,更加能够换位思考,充分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从而使得医患矛盾大大降低,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重要作用。 然而,我国医学院校在医学生医德教育方面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成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掣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在我国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受到多元文化的冲击,实用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功利思想泛滥,而大学也无法逃避被卷入这股浪潮的命运,更多的大学生走出了象牙塔,受到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从而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功利的利己主义,而非身先士卒的承担社会责任。而作为医学生承担这样的社会责任尤为重要。 2.医学生医德素养不高。医学院校的医德类课程一般都由思政部或社科部的教师担任。由于学校把重点放在对医药类专业的建设上,思政部或社科部的发展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存在人才不足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1)人才数量不足。为了完成规定的教学计划,只好采用上大课、增加课时的变相方法。导致出现课堂效果差,学生不满意;老师疲于讲课,老师不满意的两难局面。(2)知识结构不合理。在医学院的任课教师大都是人文社科背景,而不具有医疗知识,这就使得医德理论与医疗实践脱节。 3.医德教育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课程内容体系不合理。由于对医德教育的重视不够,课程内容的安排将更多重点放在医学类,而忽视了医德类课程的设置;其次,评价制度不完备。长期以来,医学生的医德教育评价主要以医德类课程考试的方式进行。学分和成绩成为衡量学生医德的主要标准。这种单一的评价机制势必造成教师和学生重视医德知识的传授和学习,忽视医德的实践性养成。 三、基于和谐医患关系视野的医学生医德教育改革措施 既然医德教育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具有重要价值,对于医学院校来说,如何就目前医学生医德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革和创新,就成为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所必须面对的课题。笔者以为,医学生医德教育改革应立足于医学生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完善医德教育内容 首先,在课程设置上,要建立多层次的医德教育课程体系。长期以来,在医学院校“重技术轻人文”的教育理念和培养模式下,校方对医学生医德和人文知识教育重视不够,医德教育课程主要是以《医学伦理学》为主,辅之以“两课”、医学心理学等少数课程。这种传统的医德教育课程体系结构单一,缺乏层次性和实践性,使医学生在校期间很难获得系统的医德教育。同时,医学生专业课学习任务重,不管是本科生还是高职高专生,在校期间大量的时间实际上都用在专业理论学习和临床实习上。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对传统的医德教育课程设置进行改革和创新,就很难得到理想的教育效果。为此,在医德课程体系设置上,建立起以《医德伦理学》为核心课程模块,并将之融入专业学习和实习之中;在此基础上,构建以“两课”、生命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医学语言学和医学美学等多课程模块,从而形成一个系统的多层次的医德课程体系,帮助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着重培养他们的职业伦理和道德修养,从而更好地适应步入社会和工作岗位后的职业需要。 其次,在行为规范上,强化医德规范和法规的更新与学习。医务人员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其行为既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时又要遵循基本的医德规范。所谓医德规范,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业道德规范,也是医务人员的医德意识和医德行为的具体标准。这些行业道德规范是人类在长期的医疗活动中逐渐形成的约定俗成的具体行为规范,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又是绝对不可以做的,明确而具有可操作性。医德规范是医德在行为上的具体表现,构成医务人员的内在约束。除此以外,作为社会成员的一部分,医务人员同样也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构成他们行为的外在约束。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层出不穷,各种条文渗透于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的方方面面。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医德规范忽略了对现代道德意识的吸收,也就难以应对和解决当前极为复杂的医德医风问题。这就需要在医德教育中,不斷强化对医学生医德规范和法规的知识更新,培养遵规守法的合格医务人员。 (二)创新医德教育方法 首先,激发医德情感。我国是礼仪之邦,从历史上一直在强调德行问题,医学家通过写作和身体力行强调医德问题,从战国的扁鹊到汉代人尽皆知的张仲景、华佗,再到医界泰斗式人物李时珍等,这些医学家之所以能够成为名家,不仅仅是因为在医术方面技艺精湛,更重要的是拥有不图名利富贵的医德,这也是我们当今社会最为缺乏的。因此,在医学生教学过程中,要将这些名家的优秀事迹作为案例介绍给学生,并找到与此相关的案例。这样不仅能够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操,而且还可以增强学生对医疗行为的辨别能力。 其次,培养学生责任心、同情心和仁慈心。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责任心、同情心、仁慈心是必然要求。而医患关系的紧张与缺失这种能力是有直接关系的。责任感的缺失导致医疗事故此起彼伏。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黄金时期。因此,对培养单位而言,如何在这一时期培养医学生必须具备职业责任心、仁慈心和同情心等,就成为当前医德教育的最基础工程。 (三)建设医德教育的师资队伍 医学生医德教育当然离不开强有力的师资队伍,在这过程中,德育老师(包括本两课教师和思政辅导员)、专业教师、临床医师等都应是医学生医德教育的实际承担者。“身正为师、德高为范”,老师平时的教学活动和日常行为,必然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因此,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落实医德教育的关键之处。 首先,强化德育教师的主导作用。德育教师在医学生医德教育方面应该起主导作用。第一,德育教师应该努力提高自己专业知识能力和教育水平,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加强备课环节,并且不断在方法上创新和突破。(2)鉴于医学生在实践方面的要求,德育教师要努力把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结合,引导学生提高综合学习能力,从而破解医德教育困境难题。(3)德育教师不应该仅仅停留在书本知识,应该深入到医院内部,更加便于掌握一手资料,将已经发生的医患纠纷作为典型案例,此外,还可以将这些案例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划分,更有针对性和真实性,以便让学生身临其境,为以后和谐医患关系的建设提供条件。 其次,突出临床教师的言传身教作用。除了校内德育教师的教学,临床教师也在医学生医德教育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个和谐的医德教育工作,德育教师和临床教师应该实现有机统一。临床教师更加具有真实性,现在临床教师更多的是在传授医疗技术和方法,而忽视了医德教育。但每位临床教师在医疗活动中所展现出来的师德就是仁爱之德,其言传身教的意义不容忽视。因此,临床教师在平时的医疗活动中,应当有意识地将医德思想以及医生伦理规范运用到实际中,发挥临床教师在医德教育中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的功能。 参考文献: [1]李霁,张怀承.医学模式的演进与医患关系的变更[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4,17(2). [2]华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分析与思考[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4][美]弗兰克·悌利.伦理学概论[M].何意,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 [5]邱杰.当代医患纠纷的伦理域界[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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