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新闻类APP发展模式探析 |
范文 | 王懋莹 【摘 要】自2009年《南方周末》发布了我国第一款手机APP后,新闻类APP大量增加。本文对主要的新闻类APP从内容方面进行分类,并对这些APP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新闻 APP 发展模式 一、新闻类APP的概念 APP(application)即应用程序,用户可用智能手机在应用商店里进行下载。新闻类APP即通过APP应用程序来为手机用户提供新闻资讯的服务,用户通过在应用商店(或App Store)里下载该类应用程序,进行安装后以获得该服务。截至2014年6月,在苹果手机的应用商店(Apple Store)里搜索新闻后可获得约1060条结果,但其中可能不完全是纯粹的新闻类APP,而是包含了有新闻内容的APP。此外,在百度移动应用里搜索“新闻”类APP后获得约338条结果,这些APP都是适用于安卓(Android)系统的,而且同样这些结果里也包含了不完全是纯粹的新闻类APP,如最后几页上的结果还包含了微信、风行视频、最美天气等与新闻只沾一点点边的应用。这其中除了几家有名的新闻门户网站或网媒推出的应用程序如网易新闻、新浪新闻外,还有一些报纸推出的应用程序如人民日报、环球时报,也有订阅式的应用程序如ZAKER、Flipboard等。有学者将新闻类APP分为三类:UGC、PGC和AAC。前两个分类最开始广泛应用于互联网,包括社交网站、视频网站、照片分享网站,分别代表用户产生内容(User-generated Content,缩写UGC)和专业人士产生内容(Professionally-generated Content,缩写PGC),而AAC在已有的文献资料上并没有太多介绍,仅解释为算法产生的内容。后文将对这三种模式和三种模式里具有代表性的几款APP进行介绍和对比。 二、新闻类APP的发展现状 若将新闻类APP具体归在三类中的哪一类其实都并不是最准确的,因为其中的两类其实是有交集的,既可以是UGC,又可以是PGC。或者在PGC里还有AAC的内容,在此笔者对这些分类会参考其他文献的归类方法,尽量以比较贴切的方式来归纳。 1、专业整合内容为主,用户贡献内容(UGC)为辅的交互式新闻类APP 以规模庞大的网络用户群为依托,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腾讯新闻。腾讯新闻依托于腾讯QQ用户,新浪新闻则依托于新浪微博用户,网易用户的“神回复”和跟帖盖楼也使其在这个类别里榜上有名。其实这类APP多为以新闻门户网站为依托,如果说这个类型的APP完全就是用户产生内容,那是非常片面的,因为这类APP的新闻来源主要还是出自编辑,网站编辑具有专业素质,将热点新闻整合编辑后放到门户网站上去,其次这些新闻门户网站也有自己的记者,因此在这里用户只扮演参与者角色,对内容的生产有贡献但不是完完全全的生产者。如2011年3月上线的网易新闻APP里有一些内容,其中既包括文字,还包括语音或视频,这些内容多半就是网易用户贡献的,这就响应了网易新闻倡导的“无跟帖不新闻”。这些用户多为非专业人士,对某些热点时事新闻有自己的看法。腾讯新闻也会推出一些热点话题,腾讯微博的用户可参与讨论。新浪新闻并未太多与微博相结合,做的更多的也只是新闻内容推送,用户虽然可以参与讨论,但是并没有太多贡献。搜狐新闻有三大原创栏目,神吐槽、欢乐网事和辣热评也很好的促进了用户的参与。 2、专业生产内容(PGC)来推送新闻的APP 与专业生产内容(PGC)相近的还有职业生产内容(OGC,即Occupationally-generated Content)。虽然都是由有专业背景的人来贡献内容,但是OGC是要领取报酬的,PGC只是出于爱好来贡献内容。但鉴于APP是一个大的平台,内容贡献者的报酬不明,所以在这里就不再以此具体分类,而总概括为PGC一类。作为专业生产内容的新闻类APP,几大报业推出的APP就属于PGC一类,如《人民日报》、《环球时报》、《China Daily》等,而以电视媒体为代表的央视新闻则是以电视媒体为依托。凤凰新闻则既有凤凰网又有凤凰卫视两大媒体为依托,也属于PGC。这些APP有传统媒体定期更新的新闻内容为基础,而且是独家、有版权的新闻,由媒体内部的专业人士(媒体记者)发布新闻,有把关人进行信息把关。但大多数PGC类的APP仍旧是照搬母体,从纸质版中挑选出一部分新闻粘贴到移动终端上,内容也没有多大创新。 3、算法产生内容(AAC)的新闻类APP 进入大数据时代,强大的数据解决了很多问题。算法产生内容(AAC)就是通过数据挖掘来算出用户可能会感兴趣的内容和当日最热的内容来提供每日的新闻,新闻内容主要来自以上介绍的两种媒体中。具有代表性的是今日头条、百度新闻、ZAKER和改版后的VIVA畅读。在今日头条里可以看到来自不同门户的新闻资讯,如新华网、新浪网、央广网、光明网等,而点击标题进入文章后的链接也是来自文章的出处,标明文章来源。百度新闻与今日头条的模式大同小异,只是板式设计和版块分类有所不同。ZAKER虽然也包含了订阅的内容,但是在“推荐”版块里就有当日的热点新闻或用户可能感兴趣的新闻。VIVA畅读前期是以杂志内容为主,经过几番改版后首页的“头条”版块也根据AAC为用户推荐来自其他媒体的内容,并用一个红色温度计标志和数字来表示该条新闻的热度,用户可以点击温度计来贡献热度。但是在这以上四个APP里,今日头条和百度新闻更偏向于新闻类APP,ZAKER的订阅式功能和VIVA畅读的杂志订阅功能使其更偏向于手机杂志与新闻相结合的APP,或称为报刊类APP。 三、新闻类APP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如今,很多APP都成为流星APP,兴起一时,吸引不了粘性用户长时间使用。还有数以万计的APP连成为流星APP的机会都没有,一直保持低迷的下载量。新闻类APP由于定期持久地更新,可以吸引用户不断地对其内容进行关注,这无疑是其最大的优势。而过多类似的APP导致的结果是同质化严重,竞争激烈,用户粘性低,最终选择一款用户体验最好的APP长期使用。根据艾媒咨询(iiMedia Research)的《2013年中国手机新闻客户端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手机新闻客户端中活跃用户最多的是搜狐新闻(31.2%),其次是腾讯新闻(29.4),位居第三的是网易新闻(27.6%),第四是新浪新闻(21.8%),而同一用户可能会使用多个新闻类APP。在满意度方面,位居第一的是今日头条(满意度9.22分),之后依次是百度新闻(8.56分),搜狐新闻(8.23分),ZAKER(8.18分),凤凰新闻(7.95分),网易新闻(7.52分),新浪新闻(6.71分)和腾讯新闻(6.17分)。用户体验度越好,满意度越高。今日头条通过算法产生的内容稳居满意度榜首,自然有值得其他APP借鉴的地方。但涉及到的版权纷争又是各家APP需要注意的地方。 1、用户体验和用户粘性 在用户体验方面,几家满意度高的APP做得都不错。例如打开APP有没有欢迎画面、能不能调节字体大小、切换夜间模式、有没有主屏幕当日头条新闻推送、图文并茂、具有分享和评论功能、跨平台注册与登陆等,大多数满意度较高的APP都考虑到了以上因素。而首次下载APP时,新手导览图也是用户体验很重要的一部分。但有一些地方性新闻类APP或自媒体的新闻类APP对于上述几个因素欠缺考虑,因此在用户体验方面有些差强人意。而作为满意度最高的今日头条,不仅包含了上述几个因素,用户还可以离线看新闻,而且操作也很人性化。顶端排列出几个版块,用户可以点击右侧的加号删减顶端的频道,并进行排序,交互做的也非常好操作。新闻的标题按通栏排列,标题下方小一号的是新闻来源、评论数和距离发布时间。标题右侧是配图,根据用户流量不同可以设置省流量模式(有图或无图)。点击标题可以查看文章内容,文章底部(无需下划一直置底)有标星、评论和转发、看别人的评论分享和举报(或表示不感兴趣)。分享也横跨多平台,包括微博、微信、QQ、人人网、邮件等。其他几家新闻类APP也大同小异,区别在于颜色的采用、图文排版的不同。 在用户粘性方面,具有分享互动功能的APP无疑更加吸引用户。但仍有一些小型新闻类APP或报纸转电子版的APP在分享方面仍有限制,如英文版的APP仅限于twitter和facebook上分享,而这两个网站在中国都是用不了的。因此多平台的登陆和分享是吸引用户长期使用的方法之一。其次是登陆、分享和评论获得积分的奖励机制,也是吸引用户为获得奖励而长期使用的方法。 2、同质化与差异化 同一天打开几个不同的APP,内容都是大同小异,甚至连标题都没有太大区别。同样可以分享、评论和收藏,分类也都大同小异,大体上都包括了社会、娱乐、科技、汽车、体育等版块。同样的文章可能会同时出现在几个APP中,所以很容易引起用户的乏味和厌倦。用户极有可能对某个APP产生厌倦,从而专注只使用一个有特色的。迫于这样的压力,各个APP根据自己的实力和资源进行自身的差异化发展道路。如央视新闻,以电视媒体资源的优势,倡导“看得见的新闻”,集视听于一体,用户不仅可以看图片和文字,还可以听到当日的新闻播报。腾讯新闻凭借自己的资源也有一些独家,如“今日话题”、“新闻哥”等。网易新闻最具特色的是网友的神吐槽。而伴随着无线网络的普及和4G时代的开始,新闻类APP也纷纷在新闻内容中加入视频,用户在浏览图片和文字的同时也可以观看视频。此外,还可以考虑多一些交互设计,让页面显得更加独特。 3、版权纷争 虽然今日头条的好口碑为自己赢得了大量用户和美誉,但是不幸于2014年6月因涉嫌侵权被搜狐告上法庭。今日头条只是其中的一个被枪打的出头鸟,而其他以AAC为内容的几家APP必然也存在同样问题,由算法产生的内容,没有经过原创方同意就直接转载,虽然注明了出处,但从转载到内容发布之间少了一个过程,即版权的合理性。整个互联网都存在着同样的版权问题,无论是视频、图片或文字一直存在着这个问题。北京市版权局版权保护处处长赵红仕认为,“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复制发行他人作品,只有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前提下,才可能构成侵权。”虽然今日头条的负责人宣称自己采用的是先进的技术,不会存在版权问题,但纵观今日头条的内容,也只是规模化地摘取传播。这里还有一个对立问题是,如果考虑到版权的经过许可再转载,那么新闻的时效性会淡化,新闻转为旧闻。而早在2012年,网易曾宣布腾讯新闻APP抄袭自己的整体布局等,认为腾讯新闻APP侵权。在飞速发展的新媒体面前,我国的版权保护是远远没有跟上的,未经授权就转发的现象频频发生,而作者不注重维权也使得未经授权就大规模转发的传播者有空可钻。因此,各个媒体需要增强自己的维权意识,新闻类APP需要规范版权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①艾媒网,《2013年中国手机新闻客户端市场研究报告》[R].2014-03-03.http://www.iimedia.cn/37080.html ②王棋,《新闻客户端发展现状分析》[J].《青年记者》,2014-03-30 ③傅若岩、刘晓羽,《新闻APP:盛世遇坎途》[J].《IT时代周刊》,2013-02-20 (作者:北京印刷学院新闻出版学院研究生) 责编:周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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